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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曾瑜:关于“尽忠报国”和岳母刺字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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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1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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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刺字是在民间流传已久,且极富教育意义的故事。据一位先生在电话里谈及,说岳飞前妻刘氏改嫁,岳飞的後裔们尚能接受,说没有岳母刺字,他们就不能接受。其实,单纯从感情上讲,我又何尝愿意否认这个至今仍激励着中国人爱国精神的故事呢?但无奈的是岳飞孙岳珂所著的《鄂王行实编年》中就根本没有记述此事,《鄂国金佗稡编》卷9《遗事》仅存如下一段记事:
“先臣天性至孝,自北境纷扰,母命以从戎报国,辄不忍。屡趣之,不得已,乃留妻养母,独从高宗皇帝渡河。河北陷,沦失盗区,音问绝隔。先臣日夕求访,数年不获。俄有自母所来者,谓之曰:“而母寄余言:‘为我语五郎,勉事圣天子,无以老媪为念也。’”乃窃遣人迎之,阻於寇攘,往返者十有八,然後归。先臣欣拜且泣,谢不孝。”
由此可见,岳母虽是位普通农妇,却是深明大义,仅就此段记事而论,也足以令人崇敬。关于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大字的原始记录,则见於《宋史》卷380《何铸传》,乃是在审问岳飞之际:
“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
这表明岳飞背上的刺字已是年深月久。上引两条最原始的记载当然不能提供岳母刺字的证明。从情理上推断,岳母作为一个普通农妇,一般只怕不认字,而当时的刺字是一项专门的手艺。《水浒传》第八回说林冲被“刺配远恶军州”,“唤个文笔匠,刺了面颊”。第十二回说杨志被判刑,也“唤个文墨匠人,刺了两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军”,表明宋时并非是任何人都有随便给人刺字的手艺。
即使以古代演义小说或戏曲而论,被编入《全元戏曲》卷11的《岳飞破虏东窗记》,据编者分析,其中有明人修改的痕迹。其十八出描写岳飞被周三畏审问时回答:“岳飞若有此事,岂肯自幼‘尽忠报国’四字刺入肤里?”这段话到底是元人戏曲原有的词句,还是明人人修改者,就难以判断,但也表明元代戏曲仍可能沿用历史记载。此後可能是在明朝成化时,姚茂良所撰《精忠记》传奇的第十六齣描写同样剧情,岳飞回答说:“大人在上,岳飞从幼便以‘尽忠报国’四字铭刻於身上,请大人细验。”
明嘉靖刊本的《大宋中兴演义》中也还是没有岳母刺字的故事,小说卷1只是说岳飞在“靖康间,见胡马纵横,宋兵畏缩,乡中好汉皆来就他入山为寇。飞谓之曰:‘大丈夫不著名於史册,而为鼠窃狗盗,偷生於世,可乎?’乃令人於脊背上刺‘尽忠报国’四大字,以示不从邪之意”。小说卷7说:“岳飞取供状罢,复将衣裳裂开,转过脊背,与周三畏看,有旧刺下‘尽忠报国’四大黑字,深入皮肤”。
明末冯梦龙撰《精忠旗》传奇,其第二折“岳侯涅背”则编撰了岳飞请张宪刺背的故事,今摘录如下。生(岳飞)说:“张宪,你把刀来,在我背上深深刻‘尽忠报国’四字。”生“解袍露背介”,末(张宪)说:“怕老爷疼痛。”“生大怒介”,说:“唉,我岳飞死且不惧,怕甚么疼痛!”末说:“既如此,小人大胆动手了!”“作刻介”,末说:“刻完了。”生说:“与我以墨涅之。”“末应涅介,外(苍头)与生穿衣”,末说:“老爷固然立志报国,何苦忍此疼痛?”生说:“张宪,如今为臣子者,都则面前媚主,背後忘君,我今刻此四字於背上呵,唤醒那忘主背君的,要他回顾。”看来,作者是深感於明末“文臣爱钱,武臣惜死”,而作此针砭。
以上数例反映在元明时代,大致还没有岳母刺字的故事流传。几处演义小说和戏曲都将何铸改成周三畏,当时大理卿周三畏确是此次冤狱的副主审官,按前引《宋史?何铸传》的叙述,是可能在审讯时,也见到岳飞的背上刺字。至于说周三畏反对冤狱,又与史实不符,笔者已另外撰文《岳飞冤狱与周三畏其人》,见《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一书。唯有《精忠旗》仍然忠於史实,说是何铸和李若樸反对冤狱。
清初钱彩的《说岳全传》,在第二十二回“刺精忠岳母训子”中,也编写了岳母刺字的故事,说岳飞“就将衣服脱下半边。安人取笔,先在岳飞背上正脊之中写了‘精忠报国’四字,然後将绣花针拿在手中,在他背上一刺,只见岳飞的肉一耸,安人道:‘我儿痛么?’岳飞道:‘母亲刺也不曾刺,怎么问孩儿痛不痛?’安人流泪道:‘我儿!你恐怕做娘的手软,故说不痛。’就咬着牙根而刺。刺完,将醋墨涂上了,便永远不退色的了”。小说在第六十回“勘冤狱周三畏挂冠”中反而删除了岳飞在被审讯时,袒示背部四字的真事。从此之後,岳母刺字的故事遂成定型,而岳飞背刺四字也讹为“精忠报国”,并且长久以来,以讹传讹,近乎弄假成真。
由此可见,岳母刺字的传说大致流传了约四百年,在此之前,并无此种传说。可惊叹者,是一位号称“史学家”的先生在《文汇读书周报》回驳我的批评说:“至于梁红玉、岳母刺字全不见于宋代史籍,请王先生再读《宋史》。”我后来说他的“学风十分浮躁,习惯于不读书,不懂装懂,信口乱说”,此为一例。把传说讹为历史,如果是没有史学修养者,尚有可说,而一位号称“史学家”的先生出此奇语,人们不禁产生疑问,他到底对现代史学算得上入门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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