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在今天,路径-目标理论已经成为在理解领导方面最受推崇的观点之一。该理论指出,领导者的工作是帮助下属达到他们的目标。领导者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确保下属各自的目标与群体或组织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⑵在以下条件下,领导者的行为具有激励作用:①它使得下属需要的满足取决于有效的工作绩效;②它提供了获得有效业绩所必需的辅助、指导、支持和奖励。⑶豪斯确定了四种领导行为:①指示型领导者—让下属知道对他的期望,以及完成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对如何完成任务给予具体指令;②支持型领导者—他们十分友善,表现出对下属各种需要的关怀;③参与型领导者-他们与下属共同磋商,并在决策之前充分考虑他们的建议;④成就取向型领导者-他们设置富有挑战性的任务目标,并期望下属实现自己的最佳水平。⑷路径-目标理论假定,同一领导者可以根据不同的情景表现出任何一种领导风格。⑸路径-目标理论提出了两大类情景(或权变)变量作为影响领导行为-结果之间关系的中间变量:其一是下属可控范围之外的环境(包括任务结构、正式职权系统、工作群体等因素);其二是下属个人特点中的一部分内容(包括控制点、过去经验、知觉能力等)。要使下属的产出最大化,环境因素决定了需要什么样的领导行为类型,下属的个人特点决定了个体对于环境和领导者行为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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