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公平理论认为,个体总是将自己的付出-所得比与相关他人的付出-所得比进行比较。如果员工感觉到自己的比率与他人的比率是等同的,就觉得自己处在公平的环境里;如果他们感到自己的报酬过低,则会降低工作积极性,甚至离职;如果他们感到自己的报酬过高,则会进一步加强努力以使报酬公平化。 ⑵当员工感到不公平时,可能会采取以下几种做法:曲解自己或他人的付出或所得;采取某种行为使他人的(/自己的)付出或所得发生改变;选择其他的参照对象进行比较;离职。 ⑶一篇研究指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显著地受到相对报酬和绝对报酬的影响。无论什么时候感到不公平,就会采取行动调整状态。 注:参照对象—可划分为三种类型:“他人”、“系统”和“自我”。“他人”包括同一组织中从事类似工作的其他个体,也包括朋友、邻居及同行。“系统”指组织中的薪酬政策与程序,及这些制度的运作与管理等。“自我”指的是每个员工自己付出与所得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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