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征:一是随着放权让利改革战略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实施,拥有较大资源配置权的地方政府成为同时最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政治组织。 二是地方政府经济实力的提高所引起的谈判力量的变化导致了重建新的政治、经济合约的努力。 三是当利益独立化的地方政府成为沟通权力中心的制度供给意愿与微观主体的制度创新需求的中介环节时,从而使权力中心的垄断租金最大化与保护有效率的产权结构之间达成一致,化解“诺思悖论” (2)主要功能:一是地方政府成为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中的“第一行动集团”。由于财政包干体制使GDP成为了衡量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非常重要指标,导致地方政府官员具有政治家和企业家的双重功能。 作为权利中心的行政代理人按照等级规则行为,但是他们透过谋求经济上的发展来达到政治家的目的,即职务升迁。 作为企业家,他们具有在制度非均衡条件下敏锐发现潜在制度收益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政治上冒风险的能力去率先捕捉潜在制度收益,并通过较其他地方更高的经济发展速度来获得更好的政治升迁机会。 二是非平衡改革战略下的潜在制度收益与地方政府对制度创新进入权的竞争。地方政府主要通过五个途径竞争可获得垄断租金的制度创新进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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