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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构充满活力的微观基础。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塑造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2.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市场体系是各类市场及市场要素总和而成的有机整体,大体上可以分为一般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市场体系又是市场主体活动的空间领域,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必要前提条件。
3.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国家应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利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国民经济,实现宏观调控目标。
4.建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功能作用的结果,会增大社会成员生存和生活的风险。社会保障体系犹如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减振器和稳定器,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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