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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在高速路上拦截运狗车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烂大街的破事了,只不过这次险些出了“狗命”。说他们险些丢了“狗命”,可不是对这些志愿者的侮辱,相反我是很看好这些志愿者的“义举”的。
首先我要为这些志愿者正名,称其为“人”,是不对的,是对其最大的侮辱。在他们看来狗比人都珍贵,平时叫狗们也是一口一句“儿子”“闺女”的,对狗比对自己的亲爸亲妈都好。既然他们把自己和畜生放到一个水平上,那再称其为人就不合适了,建议大家用他们心中最高贵的词汇称呼他们,“狗”。当然了为了和那种同名的畜生以示区分,建议称呼其“两腿狗”。
这个世界上,万物自有其定律,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食物链,有些动物在食物链的顶端,有些在低端。就拿狗来说吧,十几万年之前,人类出现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缺乏保护自身的能力,没有锋利的牙齿和利爪,只会使用简单的工具和武器,在狗的祖先灰狼的面前,人类无疑是弱小的。这时候,人是狗的祖先灰狼的捕猎对象。但是人是不断进步发展的,而动物始终是动物。人类站上了食物链的顶端,曾经的猎杀者灰狼,成了人类的的食物,而那些吃不掉小狼崽,就被饲养了起来,慢慢的驯化成了一种新的物种——狗,并成为了肉类牲畜 “六畜”之一。
虽然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牲畜,但由于狗的个性虽然对主人忠诚,但也常常招惹是非,其中恶狗伤人自古至今是民间屡见不鲜的事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在传统中国文化中的“狗”一直都是作为贬义存在的。所以带上“狗”字,多半不是好词儿,成语如狼心狗肺,狗急跳墙,狗仗人势,俗语如走狗,狗腿子,狗东西等。数万年来,食用狗肉是很普通的事。狗肉是较为普遍的食材,但算不上高级食品。所谓“挂羊头卖狗肉”,就是说狗肉比羊肉便宜,屠夫为了多赚钱,用狗肉冒充羊肉。有诗云“仗义每多屠狗辈”,可见杀狗卖肉在当时是一项专门的职业。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狗这种曾经的牲畜有了一种新的身份,那就是宠物。而那些饲养狗宠物的“两腿狗”,自己喜欢狗,已其为同类,不吃狗肉,就要求别人也不能吃狗肉,简直是莫名其妙。自己不吃狗肉就好了,但也用不着反对别人吃狗肉,更不能做出侵犯他人生活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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