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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性质:信用证意旨一项不可撤消的安排,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2信用证是一项单据业务;3信用证是独立于其他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法律文件
信用证的作用:1对出口商的作用(1)保证出口商凭单取得货款。(2)使出口商得到外汇保证(3)可以取得资金融通;2对进口商的作用(1)确保取得出口商履行买卖合同的证据(2)提供资金融通;3对银行的作用,开证行接受进口商的开证申请,即承担开立信用证和凭相符单据付款的责任,这是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的保证,以银行信用代替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所以,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要向银行支付一定比例的开证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的原因: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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