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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2007年4月16日,该公司向工行买入半年期美元远期,意味着其将以764.21人民币/100美元的价格在2007年10月18日向工行买入美元。合约到期后,该公司在远期合约多头上的盈亏=10000(752.63764.21)115,800。 2、收盘时,该投资者的盈亏=(1528.9-1530.0)×250=-275美元;保证金账户余额=19,688-275=19,413美元。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的金额低于所需的维持保证金,即19,688(SP5001530)25015,750&指数期货结算价时(即S&P500指数期货结算价<1514.3时),交易商会收到追缴保证金通知,而必须将保证金账户余额补足至19,688美元。 3、他的说法是不对的。首先应该明确,期货(或远期)合约并不能保证其投资者未来一定盈利,但投资者通过期货(或远期)合约获得了确定的未来买卖价格,消除了因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本例中,汇率的变动是影响公司跨国贸易成本的重要因素,是跨国贸易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汇率的频繁变动显然不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运营(即使汇率上升与下降的概率相等);而通过买卖外汇远期(期货),跨国公司就可以消除因汇率波动而带来的风险,锁定了成本,从而稳定了公司的经营。 4、这些赋予期货空方的权利使得期货合约对空方更具吸引力,而对多方吸引力减弱。因此,这种权利将会降低期货价格。 5、保证金是投资者向其经纪人建立保证金账户而存入的一笔资金。当投资者在期货交易面临损失时,保证金就作为该投资者可承担一定损失的保证。保证金采取每日盯市结算,如果保证金账户的余额低于交易所规定的维持保证金,经纪公司就会通知交易者限期内把保证金水平补足到初始保证金水平,否则就会被强制平仓。这一制度大大减小了投资者的违约可能性。另外,同样的保证金制度建立在经纪人与清算所、以及清算会员与清算所之间,这同样减少了经纪人与清算会员的违约可能。 6、如果交易双方都是开立一份新的合约,则未平仓数增加一份;如果交易双方都是结清已有的期货头寸,则未平仓数减少一份;如果一方是开立一份新的合约,而另一方是结清已有的期货头寸,则未平仓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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