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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共管理中的规范研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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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6: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共管理中的规范研究探析 总结大全 http:///html/zongjie/

  一、引言
  在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中,除了我们所熟知的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的方法之外,当代西方主流的学术期刊上还时常用到一种被称为规范研究 (formal theory) 的方法,规范研究在我国台湾学术界又被称为形式理论。[1] 规范研究或形式理论(以下皆称为规范研究)最大的特色就是用数理的模型来分析主体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本文关注的规范研究应当与另一个常用的规范性理论(normative theory)的概念区分开。规范性理论有一个对于世界应该如何的价值判断,在公共行政学中,规范性理论与实证研究是两条研究路径, 相对于以经验为基础,运用自然科学方法的实证研究,规范性理论是一种以价值问题为核心关注点、以解读和诠释文本为主要表现形式、通过严谨的逻辑构造来回答某个学科的基本问题乃至人生与世界的大问题的研究路径。[2]而规范研究则通常从不言自明的公理出发,按照严格的数理逻辑和设定规则推演出世界应该如何。这些推演和对于应然状态的判断再反过来用实证的方法进行研究。 简历大全 http:///html/jianli/
  虽然很多所谓的规范性理论的文章事实上是不严谨的学术研究,但这不影响规范性理论的文章在我国目前的公共行政学的文献中占据主流地位这一事实。[3][4]如本文将要介绍的规范研究在不少关于行政学研究方法的讨论中还不被单独列为一个类型。[5][6]然而有一些学者已经开始用符合规范研究要求的方式写作。如杨立华构建了一个知识困境的博弈模型来理解如何通过提高个体对博弈对方知识的尊重和认同,同时加强相互之间的知识交流和沟通,来走出由于知识困境而导致的知识成员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对立。[7] 郭庆松讨论了如何通过分析劳动关系的博弈规则来确定劳动关系的博弈均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利益主体效用函数的实现或预期收益的最大化。[8]
  用数理模型来分析的好处显而易见。数学作为符号逻辑,理论上讲日常语言可以表达的一切都能转化成数学这种符号逻辑。而数学相对日常语言来说,其结构性、工具性、操作性更强,有利于对复杂现象的沟通,及对事物的控制。就易于沟通而言,比如,一个普通的中国人可能并不懂瑞典语,但如果有基本的数理训练的话,他可以很方便的理解瑞典人写的规范研究的模型。 作文 http:///zuowen/
  最早的规范研究的著作见诸于经济学的文献中,如古诺(Cournot)[9] ,伯川德(Bertrand)[10] ,和埃奇沃思(Edgeworth)[11] 关于垄断定价和生产的论文。约翰冯诺伊曼(John von Neumann)和奥斯卡摩根斯坦(Oskar Morgenstern)1944年在《博弈论和经济行为》一书中提出大部分经济问题都应当被当作是博弈来分析[12]。 而在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界,四本巨著可以被认为是规范研究的应用的奠基之作。它们是,安东尼唐斯(Anthony Downs)的《民主的经济学理论》 [13],邓肯布拉克(Duncan Black)的《委员会与选举理论》 [14],威廉赖克(William H. Riker)的《政治联盟的理论》 [15] 及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与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的《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 。[16] 大批后来的学者继续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发展自己在各个方面的理论,如关于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有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的《国家的崛起与衰落》[17],关于官僚体系有威廉尼斯卡宁(William Niskanen)的《官僚制与代议制政府》[18], 关于利益集团有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19], 关于民主理论有赖克的《自由主义与民粹主义》[20], 关于合作行为的演变有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Robert Axelrod)的《自由主义与民粹主义》[21] 等。 开题报告 http:///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二、规范研究的基本假设
  我们知道,统计分析的核心是归纳,也就是说,从繁多的资料中整理出相关变量间系统的联系。而规范研究的核心是演绎,即从设定的模型出发,推演出主体在模型的约束条件下根据一定规则如何达到自己的目的。具体的规范研究有各自不同的模型,但所有的模型基本都遵循几个假设。其一,模型的最基本分析单位应当有内在一致性;其二,基本分析单位的行为应当是理性的。
  是否具有内在一致性,主要指标是分析单位有没有自己的行为目标。同一个分析单位在同一个时段内,行为目标应当是确定的。假如在研究的时段内,这一个分析主体的目标是游离的,那么,这个主体就不应被作为规范模型的最基本单位。一个有内在一致性的分析单位(或主体)可以是一个人,或一个群体,或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国家联盟。但这些单位未必任何时候都有内在一致性。比如,如果一个人既有利己性,又有利他性,那么我们必须严格设定我们的规范模型到底是在描述利己时,还是利他时的个人。这样,我们才能得到前后一致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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