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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社会保障视角下我国弱势群体救助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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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5: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 要】近年来,弱势群体规模的扩大及其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关注,为了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抑制弱势群体的扩大趋势已势在必行。剖析我国弱势群体的形成过程,以发展的视角客观看待其对我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要求政府要正视和着力解决该问题。为此,从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角度,明确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最佳途径,健全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当前的迫切之举。
  【关键词】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社会公平
  近年来,我国各地区和城乡之间的家庭富裕和贫困程度的差距趋于扩大,由此形成的弱势群体规模的扩大及其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受到了我国政府的日益重视。
  一、我国弱势群体现状的基本评述
  (一)关于弱势群体的基本认识。目前,理论界对弱势群体的界定尚未统一,主要归纳为下列两种表述:郑杭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中提出:弱势群体是指那些依靠自身力量或能力无法保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水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陈成文在其专著《社会弱者论》中认为: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综合各方学者的观点,我认为弱势群体是指由于个人生理和社会的原因所导致在经济、政治、社会、心理等方面处于劣势,依靠自己的能力无法摆脱这种弱势地位,需要社会提供扶助和支持的社会群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弱势群体规模在1.4~1.8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这个比例应该说是非常惊人的。
  (二)我国弱势群体的形成机理。(1)经济原因。一是长期形成的二元经济造成了城乡差距较大,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成为了贫困人口的集中地。二是转型期产业结构发生急剧调整,直接影响了弱势群体的规模与程度。三是经济体制转轨形成了社会利益分配的新格局,加剧了利益群体的分化,使强势与弱势群体更加明显。(2)政治原因。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原来享有较高地位的社会阶层如工人、贫下中农的一部分人沦为弱势群体。(3)文化原因。现代社会条件下,贫困发生的概率与个人的文化程度呈负相关,文化程度越低,越容易陷入贫困,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二、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是解决我国弱势群体问题的根本选择
  (一)底线公平的制度性含义与社会救助。底线公平是全社会除去个人之间的差异外,共同认可的一条基准线,这条线以下的部分是每一个公民生活和发展中共同具有且必备的部分。底线公平所包含的制度性内容主要有最低生活保障、公共卫生和大病医疗救助、公共基础教育。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与之相近就是社会救助,它通常被视为政府的道义责任或义务,目标是帮助弱势群体摆脱生存危机,维护社会秩序。可见,底线公平和社会救助所要解决的问题天然地都和弱势群体问题相关。
  (二)我国政府资金给予能力与社会救助。从解决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方面考虑,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将需要巨额资金,同时也可能形成一定的效率损失。比如,我们选择以防贫为目标的社会保险路径,它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的资金可能不是弱势群体所能负担的,且不能解决弱势群体最急需解决的问题。而社会救助满足的需求都是最基本、最低层次的保障,比较而言,完善社会救助所需要的资金缺口远远小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其他构成部分的资金缺口。可见完善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将是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最佳路径选择。
  (三)我国和谐社会目标与社会救助。社会救助一般是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问题,当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能够保证时,就不会产生很大的不满情绪,有利于社会稳定。同时,社会救助对收入再分配的格局影响较小,不会明显改变现有的分配格局。在实施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制度不会引起其他群体的排斥心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的实现。
  三、健全弱势群体社会救助制度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综合性社会救助新系统。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以物质性救助为基础,以服务性救助、发展式救助为重要内容的公正、全面、高效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现阶段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面向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制度,它所解决的只是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确定的低营养需求问题。而事实上,相当多的弱势群体需要的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积极培育公益性组织,实现社会救助主体的多元化。在我国社会救助的主体结构中,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但仅靠政府这单一主体形成社会救助的安全网是绝对不够的。要积极倡导由慈善机构、扶贫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救助团体等非政府组织和社会成员之间开展的社会互助,这将是我国社会救助的又一重要主体。
  (三)全面加强配套措施建设。(1)完善法制建设。弱势群体主体成因不同,需要保护的范围和领域及保护方式都不同。因此,有必要明文列出对侵犯弱势群体权益的行为给予何种法律制裁及制裁的具体程序和措施,使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有法可依。(2)建立社会救助与缓解就业压力的衔接机制。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只是一时之计,如果一味停留在输血层面,只会加重国家财政负担,问题不会得到根本的改观,就业才是弱势群体真正的生活保障。(3)制定与社会救助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救助只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的优先完善与发展需要在社会保障政策制订中得到体现,使社会救助在实际实施中得到应有保证。
  弱势群体规模的扩大是个社会问题,通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以期解决弱势群体所带来的问题只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提出的思路。若想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规模的扩大及带来的社会问题,还需要从国家根本政策、经济的发展和整体的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寻求解决之道。
  参考文献
  [1] 陈建华.对社会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探析[J].特区经济,2005(10).
  [2] 赵友谊.我国弱势群体及其社会保障问题探析[J].经济师,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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