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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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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4: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目前,农村先行的社会养老尝试正面临着资源、政策、传统和人力等方面的诸多挑战。而村互助养老模式作为家提供养老和社会养老的补充,能结合农村内外部优势,在依靠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农村自身资源实现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
  关键词:农村养老;互助养老模式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养老问题高度重视,养老模式已初步建立了模式框架。但已有的解决问题方案忽视了对农村自身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特别是老年人群体智力体力资源、人情资源以及社会资源。如若这些资源能被有效开发,将有助于更好地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
  一、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概述
  互助养老是通过老年人邻里互助、亲友互助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在互助过程中实现精神和生活照料方面需求的满足。我们可把农村互助养老理解为:以村庄为单位,将该区内的老年人以及无工作人口进行吸收登记,通过年轻的照顾年老的、健康的照顾有困难的方式实现老年人群体间相互照顾和慰藉,从而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农村互助养老依照养老居住方式可以分为:1、集体养老院养老,政府出资在农村集体建造社区养老院,服务人员统一到养老院服务;2、居家养老,老年人依旧住在自己家中,服务人员上门服务。
  在服务人员的设定上,可根据老年人年龄大小分为:第一层为年龄最长者以及生活不能自理者,他们可优先享受养老资源;第二层为年龄稍长但生活能自理的老人;第三层为年纪较轻有闲暇时间的人。其中第二层次人群可视自身情况有选择地为第一层人群提供日常生活上的照料;也可发挥年龄层较接近的优势经常看望第一层人群,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同时第二层人群也享有养老资源。第三层人群基本同第二层人群相似,但他们可帮助一、二层人群完成较重的体力活,由于他们暂时不需享受养老资源,因此他们可将所做的服务按比例换算成物质补偿。
  综上可以看出,互助养老模式不仅能基本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生活的需求,减轻我国养老压力,还能实现传统孝道复兴,在村落和社区里形成尊老爱老的风尚。
  二、农村互助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1)外部扶持优势
  在老龄化社会加剧的今天,国家号召社会各界共同承担起这项重担。互助养老模式的外部优势在于: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给予的支持。
  1、新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的贯彻与落实。虽然目前新农保在具体执行和运作以及养老金支付压力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但新农保的开展和全覆盖为中国广大农村人口尤其是老龄人口的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
  2、子女支持是重要支持之一。这类支持中主要包括资金支持,如寄发生活费,给老年人购买所需物品,老年人生病时需医疗保险支持时给予国家不能给予完全支持时则需要子女的支持等。
  3、在医疗保险费用方面获得的支持。在参加医疗保险期间如果老年人生病并且产生了巨额的医疗费用时可以为老年人提供补偿医疗产生的费用的保险。农村老年人参与的保险一般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内部自身优势和可行性
  1、孝文化在农村养老文化中依然占核心地位
  目前,在我国大多农村还是血缘和地缘相结合的状态,传统孝道在农村思想和文化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多数村落中村民都有或亲近或疏远的亲属关系,这就更进一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从而很容易将村民带入到互助养老即将要扮演的角色中。另外,农村老人健康化。农活是每个农村人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经常劳作使得农村同龄老年人比城市同龄老年人更加健康。
  2、传统契约精神在农村互助养老的作用
  契约意为同意交换或同意约束。费孝通认为,契约的完成是权利和义务的清算。随着契约精神在中国农村的广泛化,将契约精神运用于农村养老互助模式中去的极大契合与优势。农村是一个地缘和血缘相结合的传统社区,在这里人情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人情背后也就是契约精神的体现。对于农村养老模式,我们同样可以采取相似的方式,将契约精神植入互助养老模式中,利用其本身优点有效地约束参与互助养老人群的行为,增加心理信任感,从而提高互助养老模式的稳定性。
  3、农村剩余有效劳动力得到再次利用
  随着城市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和社会流动的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多为城市中重体力工作,年龄稍长者便不能胜任。这些中老年剩余劳动力,不能承受城市重体力工作,但除了生活能够自理以外又具有多余精力照顾他人。此类劳动力便是互助养老模式构建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人群。他们能够通过这个模式建立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在互助中实现自助。
  参考文献:
  [1]朱传一.开拓互助组合养老的新模式[J].中国社会工作,1997(1).
  [2]白峰.互助养老演绎养老新概念[J].社区,2011,15(11).
  [3]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4]陈竞.日本公共性社区互助网络的解析[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 2007(1).
  [5]李刚.契约精神与中国税法的现代化.[J].法学评论,2004,14(4).
  [6]赵志强,杨青.制度嵌入性视角下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J].农村经济,201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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