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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关于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回顾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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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11: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我国公共危机治理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本文围绕危机意识、机构设置、预警机制、信息沟通、法制建设和治理结构六方面,回顾了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主要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分析六个方面存在的题目,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公共危机治理;回顾;题目;建议
  
  20世纪末,我国开始现代政治学研究,其中包括对政治危机的研究。我国有关公共危机治理的研究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步,对该领域最初的研究也始于政治尤其是国际政治方面的研究,如台海题目、东突题目等。2000年左右,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研究的重心逐渐从国际危机转向国内危机,包括从SARS疫情到近年接连不断的特大自然灾难、食品卫生安全题目、群体性集体事件等。尽管由于中国公共危机治理理论研究起步晚,在接连不断的突发性、复合型危机眼前显得经验不足,一些理论上的困境与实践中的困难一时难以解决,但恩格斯曾经说过,“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这也是我们研究公共危机治理的意义所在。
  我国的公共危机治理主要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危机意识、机构设置、预警机制、信息沟通、法制建设和治理结构六方面,我将围绕这六个方面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主要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分析上述六个方面存在的题目,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一、危机意识
  
  危机意识是危机预防的出发点。过往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一直不能把“危机”与社会主义国家联到一起,甚至不敢直面现实生活中各种潜伏的和显现的社会危机,经常用“假语言”谈论真实的危机题目,导致我国从政府到社会、从群体到个人,严重缺乏危机和危机治理意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上保持着和平稳定的发展势头,各级政府部分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经济建设,忽视了危机意识的培养,缺乏敏锐的危机判定能力。2003年SARS疫情出现后,“公共危机”成为政府的重要治理对象。我国逐渐以责任政府为价值取向,并通过制度安排保证了政府某些责任的实现,且加强了对危机的重视。目前,政府和政府职员已经对潜伏和已暴露的公共危机普遍具备了基本的警觉性和应变力。
  但由于深受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我国政府责任意识及危机意识仍然不够,导致某些治理环节责任缺位现象严重。这就需要继续深进开展政府职员危机治理培训和全民危机治理意识教育,从而增强全社会特别是政府人的危机治理意识和技能。
  
  二、机构设置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逐步建立起五大类公共危机治理机构,包括:预防和处置自然灾难的治理机构,如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指挥部;预防和处置灾难事故的治理机构,如防火总指挥部、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预防和处置公共卫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治理机构,如政府卫生行政部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预防和处置社会危机的治理机构,如国家公安部;预防和处置经济危机的治理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监视治理机构。
  回顾我国政府近年来应对几次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可以发现每当突发公共危机发生并造成一定的灾难后,国家最高决策机关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紧急公布成立一个临时性的指挥部。该指挥部在中心国家机关层面一般由国务院有关部分和军队有关部分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在地方国家机关层面则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指挥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授权,同一领导、监视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就撤销解散,相关职员各自回回原单位。可见,我国尚未建立全国性的公共危机治理的常设治理机构,全国性的公共机应急系统也尚未形成。这种临时成立的治理机构暴露了以下不足。
  1.不利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经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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