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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任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之一。随着公共治理理论的发展,政府信任逐渐成为重要议题。政府信任是整个社会最大的信任,整个社会信任基于政府信任来推动和发展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立法和司法的监视与制约,以确保行政责任的忠实履行。如何熟悉和化解中国政府信任题目,是当前研究的重点。
关键词:公共危机;政府信任;诚信
西方哲学家史里斯·博克曾指出,“信任是我们必须保护的东西,由于它就像空气和水源一样,一旦受损,我们所居住的社会就会土崩瓦解”[1]。信任的存在有助于增强社会成员的凝聚力,降低社会运行的本钱,进步社会运行的效率。
一、政府信任的理论阐释
1.作为政权正当性来源的基础。民众对政府的支持与信任,是任何政权正当性来源的重要基础,当然也是任何政体顺利运作的重要保障。当政治权威的能力以及操守得到民众相当程度的信任时,民众就会相信权威当局会了解其需要,能够为其谋福利并且依法行政而无贪污***之事。
2.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最重要的就是信誉或信任(张维迎,2001)。目前中国的经济还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公众对政府信任度的高低对经济的发展也就有着较大的影响。信任作为市场经济的润滑剂,其运作效果如何,与政府的诚信直接相关。
3.降低行政过程的交易本钱。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信任的经济意义在于它能够降低交易本钱。合作的双方必须相互信任,否则达成合作协议及监视合作协议实施的交易本钱太高,合作行动就难以发生。合作者之间是否相互信任以及相互信任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合作效率的高低。
二、中国政府信任题目的现状
1.社会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续性。当前中国个别地区的政策制定却缺乏严厉性和连续性,导致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式陷进混乱的状态,减损既得利益者现有的正当利益,也对政策的目标群体心理产生很多不良影响。
2.个别官员缺乏基本的行政道德。个别官员的这种行为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恶化了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加剧了政府的信任危机。
3.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个别地区政府官员从本地和本人之私出发,对国家制定的宏观调控政策扭曲执行,变相处理,影响了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败坏了政府信誉。
4.人浮于事,在其位不谋其政。当前中国一些地方政府部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而且在其位不谋其政,严重背离了公务员应有的职责。
5.法律意识淡薄,权大于法。法律法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当前中国部分地区政府却无视这一准则,权大于法,目无法纪。
另外,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活动的增加也是公众对政府信任缺失的突出表现。群体性事件往往事发忽然,演变迅速。当弱势群体诉求压抑已久,在极端情况下不满情绪被引发时,由于信息不公然,促成了群众与基层政府的对抗,终极失控,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与群体性事件增多相随的是上访的大量增加。政府危机处理机制的匮乏,以及在处理危机过程中缺乏诚信和封闭信息的行为,使公众对政府的能力产生了怀疑,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中国政府信任题目产生的原因探析
1.社会转型所引起的各种矛盾是产生政府信任题目的社会背景。中国目前处于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由于新旧体制的摩擦冲突,社会利益分化,价值取向多元化和外来文化冲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公民***法制意识进步,对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致使政府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与社会和公众的价值期待产生了一定的差距。
2.官僚作风和行政权力缺乏制约是产生政府信任题目的根本原因。官僚制是一种纵向治理、等级森严的官本位行政体制,层级过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是其主要特点。在官僚体制下,根深蒂固的封建独裁思想自觉不自觉的影响某些官员,终极造成在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中出现不道德行为,也直接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执行,导致政府形象受损、公信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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