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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电子邮件营销(EDM),在营销人士眼中,认为是前景无限;但在网民眼中,却是不厌其烦。同样的事物为什么会有截然不同的观点的呢?
一、EDM现状
要谈EDM不可不谈DM,DM是direct marketing的缩写,通常的表现形式是杂志,邮件,因此现在的DM也表示为direct mail.。作为营销的一种形式,由于它排除了新闻文字干扰,并具有针对性强、投递准确、信息攻势猛烈、免费阅读等优势,在美国广告市场占有20%的份额。目前DM在国内可谓风起云涌,发展迅速,被大家所看好。EDM就是以互联网在载体的DM,主要表现形式是电子邮件方式,内容分电子期刊中的广告和纯广告形式。
那么为什么这么有前景的营销方式会被大家所厌烦呢?称为垃圾邮件呢?国家相关机构和一些企业对“垃圾邮件”的定义通常包含三个要素:1.未经允许的。2.不感兴趣的。3.不可退定的。其实1和3两个要素笔者觉得到是其次,主要问题是不被接受者感兴趣,因此才会被不喜欢和拒绝。DM广告是已精准而著称,但如果广告接受者不是其目标受众,不但浪费了广告费用,更违背了DM的宗旨及意义。
我们的邮箱每天都充斥着垃圾邮件,通常我们的邮件地址是被以下几种形式收集的。第一,我们在网站上自己注册,或者为了获得奖品等自己主动留下的。这些地址被ICP所利用,或转卖给他人。第二,程序自动收集的。通过特定的程序,自动的在网络上收集邮件地址。几百元几百万封邮件的电子邮件数据库,通常就是这样收集的。第三,电脑自动编制,穷举组合。我们通常使用的邮件为门户网站所提供的,他们域名是特定的,如sina.com,263.net.而@前的名称通常是自己中文名字全拼,简拼,或英文名字,所以尽管对方不知道我们的邮件地址,但可以通过26个字母,10个数字排列出来。 代写论文 http://
与垃圾邮件相对应的就是“许可邮件营销”,顾名思义,“许可邮件营销”就是接受者同意接受广告形式的电子邮件。其邮件地址的收集形式具体也有三种,第一,用户填写的,我们在注册会员或申请礼品的时候,会有两个可选项,一个是愿意接受电子邮件广告,另外是你所喜欢的行业或类别信息。如果同意了并选择了,那么便可称呼为“许可邮件营销”。第二,被迫的许可。大家在申请邮箱的时候,“愿意接受其广告”是必选项,如果你不同意,将不可能成功申请到邮箱,因此我们申请了邮箱也就等于默许了电子邮件广告,比如申请三大门户网站的免费邮箱。这样一来,这种客户的广告价值就不大了,因为他的意愿是被迫的,甚至是虚假的。第三,在行业网站中注册的邮件地址。这些用户所接受的到EDM,虽然没被允许,但是自己喜欢的,感兴趣的。比如在旅游网站注册,很明显,是喜欢旅游的,因此会喜欢旅游方面的信息。当这个旅游网站发的旅游方面广告,虽然注册用户没同意,但至少不会不喜欢或拒绝。这种虽然不能称“许可邮件营销”,但也不能称垃圾邮件,也具备广告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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