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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节约以南海东部地区单层软管的使用为例,目前有南海胜利号FPSO、南海盛开号FPSO、南海发现号FPSO、HYSY111FPSO使用单层软管进行外输作业。按照一用以备的软管使用习惯,共需采办8组软管。而形成共享圈后,采油服务公司仅需在确保各作业者正常使用外输软管的基础上,再购买1-2组备用软管即可。即整个南海东部地区最多仅需5-6组双层软管即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障作业者外输软管的正常使用,大大降低了购买成本。而采油服务公司也可以选择与软管生产厂家形成战略联盟。公司在进行大批软管采办时,会优先考虑合作的厂家,而厂家则会优先为采油服务公司生产外输软管,并以低于市场价销售给采油服务公司。这也从根本上为作业者节约了共享使用成本。此外,共享圈内备用软管不需要太多,这也大大减少了场地、人力的需求,节约了外输软管的整体管理成本。(2)管控风险作业者加入外输软管共享圈后,通过由采油服务公司共同管理外输软管、购买软管保险、派专人管理软管、为作业者制定外输软管检测、更换、连接等计划方案、周期性的对软管进行检查、为作业者备用应急软管等工作来确保整个软管共享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而作业者仅需要对使用中的软管负责。(3)操作便捷在外输软管共享圈中,各作业者仅需向采油服务公司提出外输软管共享技术服务的相关需求,采油服务公司将会根据作业者的要求完成相应计划和作业方案, 在提交作业者确认后再进行相关工作。显而易见,这种作业模式为作业者彻底省去了中间环节的管理成本(包括时间、人力等),大大减轻了作业者的负担。采油服务公司将为整个共享圈内的作业者承担外输软管共享技术服务的管理和实施工作,而作业者则只需提出服务需求、使用软管即可。(4)资源利用共享圈建立初期, 各作业者的备用软管还未被完全消耗。在这样的情况下,采油服务公司可以通过整合资源,集中管理的方式将作业者的备用软管统一起来,然后根据共享圈内各作业者的需求情况,对备用软管进行共享使用,使用时可按照共享圈内认可的费率进行收费。此举不仅可以对备用软管进行充分有效的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同时也可以变废为宝,为备用软管的所有者增加额外的收入。上述四点作为外输软管共享圈的主要优势,从商务的角度来讲,对于开拓外输软管共享业务市场、吸引作业者加入外输软管共享圈有着积极作用。
同样以南海东部地区外输软管共享圈为例,外输软管共享的收费目前按照月租金的形式收取,而月租金的确定则以软管购入的CIF价格和月费率的乘积为准。因此,确定一个合适的月费率,对外输软管共享模式在中国海域的推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下将重点讨论如何确定合适的月费率。(1)外输软管的共享使用期的确认共享使用期是指软管在使用寿命内的平均正常使用时间,通常也可以看作软管成本的回报时间。根据OCIMF的标准以及厂家的指导说明,主管的使用寿命通常为5-8年,而特殊管的使用寿命通常为2.5-5年。同时按照厂家和OCIMF的建议要求外输软管每使用一到两年,必须要返回陆地进行一次检测作业,以确保外输软管使用的持续性。(2)新购置软管价值定义(仅用于共享服务费用的计算)新购置软管价值(A)是指采油服务公司通过甲方认可指定其他软管生产厂家招标购置的新软管总价,即中国境内CIF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购置的离岸价(FOB),运费、保险费、关税和增值税等,若国家相关政策确定此类物资进口时不征收关税,则新购置软管价值中扣除关税和增值税部分。(3)外输软管的赔偿价值此赔偿价值主要用于在使用过程中,外输软管发生了事故而导致报废以后的赔偿价格指导。若报废的软管赔偿价值在保险赔付范围以内,则不考虑此项;否则将需由使用方赔偿保险赔付范围之外的费用。100%A:(新软管值):是指未经使用或储存期不超过2年的软管;80%A:是指使用1年的未损坏的或储存期为2-3年的软管;60%A:是指使用1-2年的未损坏的或储存期为3-4年的软管;40%A:是指使用2-3年的未损坏的或储存期为4-5年的软管;20%A:是指使用3-4年的未损坏的或储存期为5-6年的软管;0值:是指使用5年的未损坏的或储存期为7-10年的软管;注释:如果在使用过程中,软管发生了损坏,但经维修后仍可继续使用,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软管将按新购软管价值定义中的规定核算当前价值。如果软管受到破坏且无法维修,则应被视为零值。应以月为最小单位计算软管的使用时间、储存时间和存储价值。(4)外输软管共享技术服务的经济临界值分析采油服务公司提供外输软管共享技术服务的价格基于如下几个参数的假设:油管的原值为A;软管正常使用年限5年(60个月);成本回报时间4年(48个月)(考虑了软管在正常使用期内的库存时间)期望投资盈利率10%(IRR);管理成本控制占经营收入的5%;综合税率为经营收入的8.3%;无须进行20%的备用管库存。基于以上假设,一根外输软管的共享月租金应包括如下几个部分:a.保证10%盈利率的月基本共享使用费用为:A*[0.1/12*(1+0.1/12)^48]/[(1+0.1/12)^48-1]=0.025363A;b.管理成本为上述项的 5%0.025363A*5%=0.00126815A;c.缴税为上述两项合计的8.3% (0.025363A+0.00126815A)*8.3%=0.00221Ad.因此外输软管月共享使用费用的临界值报价应不低于上述三项的总和: (0.025363A+0.00126815A+0.00221A)=0.02884115A0.028842A通过上述计算可知,如果一根新购置软管的月共享使用费用可以达到其原值的2.8842%,那么,在承担了应该支付的成本和税务后,可以保证这根软管的初期投资的在5年(实际使用时间为4年)内的收入可以实现每年10%的投资盈利率。在此临界条件下,作业者连续使用一根软管4年,共需缴纳的共享使用费用为1.384416A。如果采油服务公司需要为共享圈库存20%的备用软管,那么同样在保证期望投资盈利率10%(IRR)、管理成本控制占经营收入的5%和综合税率为经营收入的8.3%的前提下,计算出临界月费率应该为0.0339146。下面我们分析作业者正常使用软管时的月花费成本:若按照一备一用的理念,假定10%的折扣率或利率, 在软管5年使用期内,作业者实际每月花费的成本应该是:2A*[0.1/12*(1+0.1/12)^60]/[(1+0.1 /12)^60-1]=0.04244A;而同等假定条件下,无须进行20%的备用管库存的月临界共享使用费用仅为0.028994A,须进行20%的备用管库存的月临界共享使用费用仅为0.0339146A,远远低于作业者自己的操作成本。从上述计算结果可知:外输软管共享模式能够在成本方面为作业者带来显着的节约。
外输软管共享的优势已经说明了外输软管共享模式在技术方面和风险管控方面能够为区域内的软管使用方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而成本分析计算则体现出了软管共享模式在经济性方面的显着优势。从上述可知:若能够选择一个合适的月费率,确保软管提供方和软管使用方达到双赢,在中国海域内推广外输软管共享模式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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