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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章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中面临的一系列伦理难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处理这些难题的伦理原则;最后,从理论的高度对这些伦理原则的理论依据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6/view-1145292.htm
【关键词】 艾滋病; 伦理难题; 伦理原则; 伦理思考
Ethical problems concerning AIDS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XU Tianmin
Chinese Society of Sexuality, Beijing 100083 China
【Abstract】This article analyzes a series of ethical problems in th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AIDS, and discusses about the ethical principles in dealing with these paradox. In addition, theoretical basis is proposed for further consideration of these ethical principles.
【Key words】 AIDS; Ethical paradox; Ethical principle; ethical consideration
艾滋病(AIDS)以其传播快、蔓延广,致死性强成为人类生命与健康的大敌,被称为“世纪之泣”的现代瘟疫。据联合国的权威部门公布,截止至2006年6月1日,全球共有6500万人感染了HIV,已有2500万人死于AIDS。这么高的死亡人数,已相当于一次世界性大战的死亡人数。面对艾滋病的严峻挑战,全世界人民都动员起来了,各国政府都相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与艾滋病展开了殊死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人们不仅要紧紧依靠医学等科学技术作武器,更重要的还要提高认识、调整观念,充分利用道德伦理思想作为精神武器,释疑解惑,动员和激励人们去战胜艾滋病。这就需要我们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道德伦理思想现状作深刻的反思和探讨。
1 艾滋病防治伦理方面的三大问题
通过我们接触到的相关材料和艾滋病高发地区实际调查了解的第一手材料,可以把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伦理问题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伦理难题,伦理原则,伦理思考。
1.1 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一系列伦理难题
(1)尊重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以下均简称为HIV/AIDS)的知情权碰到了伦理上的难题:
在云南省某县的一个戒毒所,集中住着2000名戒毒人员,经过体检,查出了有50%以上的人员感染了HIV,当时难住了所领导,如果一旦公布,担心思想波动、人心不稳,但隐瞒下来又觉得违背感染者的知情权。
(2)对疑似HIV/AIDS进行强制检查,是对个人和公众负责的措施,但这样做是否违背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由于强调自愿检测,致使不少HIV的感染者至今漏查。
(3)尊重HIV/AIDS的隐私权和保密权,是否会造成更多的传播而损害公众的利益? 特别是有多个性伴侣的感染者对社会的危害很大。
(4)为了控制感染和流行,是否应对HIV/AIDS人群进行集中管理或隔离管理,像古巴共和国过去做的那样,这样做是否影响了患者和感染者的自由权?
一次对河北省5市区9所高校学生调查显示:70%以上的学生主张把HIV/AIDS人群集中管理[2]。
(5)为了防治艾滋病和性病开展对青少年的性健康教育,是否同时会起到“教唆”的作用?
这是目前在中学生中开展青春期性教育所遇到的一个最有争议的问题,那些主张“无师自通论”和“封闭保险论”的人们一直认为,开展性教育会对青少年的性行为起“教唆”作用。
(6)在大学生中发放安全套(避孕套),是否会助长大学生的婚前性行为?
1995年北京红十字会与当时的北京医科大学学生会共同组织大学生到北京高校宣传防治艾滋病知识,同时发送安全套,结果当时北京60多所高校中,只有23所大学接受,其他均婉言拒绝了。
(7)在娱乐场所推广100%使用安全套的活动,是否有悖于政府的扫“黄”斗争和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据任艳等人的调查分析,在对珠海市的518名卖淫妇女的调查中,STD感染率高达55.9%,其中有4例HIV感染者平时都没有使用安全套的习惯[4]。
(8)对IDU(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和实施美沙酮替代疗法,是否会默许和纵容吸毒行为,使政府和社会的禁毒斗争更难进行?
由于上级各有关领导部门协调不够,以致发生了吸毒人员刚刚在戒毒所接受了美沙酮替代治疗,出来就被公安机关作为吸毒分子抓起来的事情,这是政策自相矛盾的例子。
(9)对HIV/AIDS的羞辱与歧视,现在仍是伦理学上的尖锐问题:
得了艾滋病不但本人受到孤立和歧视,甚至牵连到家属子女。一位曾经在非洲某个国家担任过国家援助医疗队成员的医生,在一次例行健康体检中查出了HIV阳性,他的地位便一落千丈,一夜之间便从受人尊敬的医务工作者,变成了一个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恶魔。妻子在单位受歧视,孙子被幼儿园拒收,粮店不卖给他家粮食,甚至在他所在的地区发生了群众游行,游行者到市政府门前高呼“我们不要艾滋病,将艾滋病患者赶出本市!”
在我们这次赴云南的调查中,这种歧视HIV/AIDS的例子比比皆是,医生不愿给HIV/AIDS患者做手术,护士拒绝为HIV/AIDS患者做护理,戒毒所的工作人员砸掉HIV感染者用过的杯子,连签字笔都要先用纸包好才给其使用等。
歧视HIV/AIDS的情况农村比城市好一些,但访问过的大多数村民也大都有害怕和嫌弃行为,如不愿同桌吃饭,不愿沾染他们使用过的物品等。
(10)由于艾滋病被妖魔化的结果,导致了盲目的“恐艾症”。对HIV/AIDS患者恐惧、歧视、孤立和遗弃的作法,使HIV/AIDS患者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产生了对社会的报复心理和行为。
2002年春节期间,在天津和石家庄等地,出现了HIV/AIDS患者用抽出的自身血液向街上群众扎针的事件,一时造成了相当惊恐的社会现象,虽然经有关专家一再解释说明,这种“扎针”不可能传播艾滋病,但对少数HIV/AIDS患者的反社会行为,也应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和思考。前两年,在意大利的米兰曾经发生过一起因艾滋病患者不堪忍受世人的歧视与冷漠集合起来抢劫银行的事件,他们以这种行为来报复社会。
这种报复行为虽然是可以理解的,但从伦理学的角度看显然是不道德的,应该加以反对。
1.2 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伦理原则探讨
处理上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伦理难题,必须遵循一定的伦理原则,从现实工作的实际出发,我认为应该强调以下原则:
尊重原则(Principle of Respect),宽容原则 (Principle of Tolerance),关爱原则 (Principle of Caring),不伤害原则 (Principle of No-Harm),公平与公正原则 (Principle of Justices and Fairness) 。
1.2.1 尊重原则
尊重HIV/AIDS人群的基本权利(公民权、人权),其中包括:知情同意权、隐私权、治疗权、救助权等。当他们的这些权利与公众利益有矛盾时,应说服他们自觉地服从公众利益,这也是对他们基本权利的一种尊重。
例如:让一个已知自己感染了HIV的人,主动地把自己已感染的情况告知自己的配偶和家人。
1.2.2 宽容原则
就是对HIV/AIDS人群要给予人道的宽恕和谅解,即使对那些因为不良行为而导致的感染者和患者,也给予一样的同情和帮助。譬如对同性恋者、吸毒人群和卖淫嫖娼人群,他们感染了HIV/AIDS,人们往往有一种“罪有应得”的惩罚心理,在西方甚至有人认为这些人感染HIV/AIDS是“上帝的惩罚”。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即使这些人的行为有不检点之处,但也不至于要他们受恶病的折磨而致死。因此不应该歧视、羞辱和遗弃他们。同艾滋病作斗争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事,应该以谅解和宽容的精神团结他们“共享权益,共担责任”。
1.2.3 关爱原则
这就是要用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关爱和救助HIV/AIDS人群。
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孔子关于“仁者,爱人”的思想对后世影响巨大。在西方伦理学中“生命神圣伦”和“道义论”的思想也是关爱原则的重要思想渊源。
关爱原则特别体现在对社会各个弱势人群的关爱上。
1988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每年的12月1日为“世界艾滋病日”,1997年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UNAIDS)在日内瓦成立,宣布将“世界艾滋病日”更名为“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并规定每年宣传都要围绕一个主题,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艾滋病日宣传,激起人们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理解和关爱”。
1997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是“生活在有艾滋病世界中的儿童”;1999年提出“关注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倾听、学习、尊重”;2004年提出“关注妇女,抗击艾滋病”。2002年和2003年连续两年强调“相互关爱,共享生命”。这些宣传主题体现了对全社会,特别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
2003年,我国政府提出了“四免一关怀”政策,即:国家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
2006年2月12日国家正式公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更进一步将“四免一关怀”这个体现伦理关爱原则的国家政策制度化和法律化了,意义十分重大。
1.2.4 不伤害原则
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千方百计保护感染者和患者在肉体上和精神上或人格上不受伤害十分重要,医务人员拒绝治疗和护理,各类非艾滋人员对HIV/AIDS语言上和行为上的歧视和羞辱,都会给感染者和患者带来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巨大伤害。
1996年5月,昆明市一位感染了HIV的孕妇,到3家医院做人工流产,孕妇首先说明了自己是HIV的感染者之后,均被医院拒绝,身心健康均受到严重的打击,后来到第四家医院,隐瞒了自己已感染了HIV的实情,医院才给她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1994年8月,沈阳市一位在非洲工作感染了HIV回国的工程技术人员,4年后,艾滋病发作,由于缺乏理解和救助,在极度的孤独与无助中,在医院自杀身亡。
1.2.5 公平与公正原则
主要指在防治艾滋病的资源分配、利益分配和负担分配上的公平与公正。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老、少、边、穷地区)之间,要尽量做到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这也是一条重要的伦理学原则。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中国形成了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严重不平衡,农村不但严重缺医少药,而且也严重缺乏卫生健康知识。
根据对云南省的一个艾滋病高发乡的调查,这个乡1990年就已发现HIV感染者;至2001年底,该乡已发现205个感染者;至2002年初,该乡的一个村寨已发病的39个感染者中就有22人死亡。调查者发现,由于长期医疗资源分配不平等,这个乡不仅缺医少药,而且防治艾滋病的知识也十分贫乏,不仅当地普通百姓对艾滋病的防治知识知之甚少,医疗卫生工作者和乡镇各部门干部的相关知识也几乎空白,这无疑将当地人民的健康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
在考虑公平和公正原则的时候,我们还要注意到非HIV/AIDS疾病人口的救助问题,以及在对HIV/AIDS人群治疗、救助活动中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问题,这在我们的调查和访问中也是一个反映相当强烈的伦理问题。
1.3 艾滋病防治工作中伦理学问题的伦理思考
从理论的层次来说,上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伦理原则,已深刻地触及到医学伦理学的一些基本问题。
以医学人道主义为基础,以公益论、义务论和价值论三者统一的理论为核心,是处理当代医学伦理学难题的支撑点,也是处理艾滋病防治工作伦理学难题的支撑点。
尊重原则,体现了对人价值及基本权利的尊重。患者、感染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治疗权和接受救助的救助权,都是基本人权的组成部分,都是人的价值的体现,应受到充分的尊重。但当个人价值与公众的价值与权利相冲实时,则应以公益论为轴心来进行调整,使个人利益自觉服从公众利益或社会利益。也就是说个人伦理应自觉服从社会伦理。
宽容的原则、关爱的原则和不伤害原则,都与伦理学的义务论,特别是义务论中的道义论(Deonlogy) 有关。
义务论把医生为病人服务当做某种绝对的义务与责任。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就是这样一篇医学伦理学的经典文献。希波克拉底说:“无论至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
这种义务论的伦理思想也是贯穿于中国的传统之中的。我国隋唐时期著名的医学家孙思邈在其名著《备急千金要方?大医精诚》一书中就开宗明义地说:“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求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
今天我们应用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这些伦理原则,实际上都是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的。
公平与公正原则,其思想理论渊源就是人道主义中的“平等”和“博爱”的思想。人道主义在医疗工作(包括艾滋病的防治工作)中就是医学人道主义。公平与公正,是医学人道主义在实践中最重要的范畴之一,是历来政府制定分配政策的伦理基础。
1995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就是“共享权益,共担责任(Shared Rights, Shared Responsibilities)”。提出这个口号是为了要使每一个国家和每一个人都能分享防治艾滋病的物质和信息资源,有权获取防治艾滋病的知识,有权得到物质帮助;同时,也有责任承担相关的义务,把本国的、本机构的物质和信息资源提供给其他国家和机构分享。
2 小结
综上所述,我们研究探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伦理问题,能使我们在迎战艾滋病的斗争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用先进的伦理思想武装头脑,大大提高我们斗争的正义感和自觉性,增强斗争必胜的信心和勇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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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6-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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