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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理导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制定研究
制度建设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是提升经济管理内涵的重要手段。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重中之重是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这不仅是当前也是今后保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是住房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制定要以民生为导向,但也不能违背政策的基本价值秩序。秩序的原意是指有条理.不混乱的情况,是无序的相对面。按照《辞海》的解释,秩,常也;秩序,常度也,指人或事物所在的位置,含有整齐守规则之意。从法理学角度来看,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认为,秩序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序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虽然相对来说,秩序主要关系到社会生活的形式方面,而难以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实质方面,但由不同的人所组成的社会要得以维系其存在与发展,就必须确立基本的秩序形式,而在其中,法律在促成人类秩序的形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任何法律都是要追求并保持一定社会的有序状态。政策制定也要讲究立法技术。 总结大全 http:///html/zongjie/
如何考量政策的价值问题,是政策的制定中意义深远的问题,各种纷繁复杂利益关系问题的解决,如果不从法的价值根本上着手,其他任何手段都无能为力。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定位
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公平程度是提高其效率的内在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不仅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还含有社会伦理学的意义。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就体现在其住房保障功能上的社会公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目标是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其管理及运行程序来实现这一目标,达到一个公正的结果。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市场取向的政府主导型住房制度变迁过程中,权衡各方因素所作出的住房资金安排制度。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制定的原则
(一)依法规范,公开透明
正因为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福利性的储蓄资金,这也决定了住房公积金虽属个人所有,但个人却只享有限制性的所有权。这种限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专项管理储金
住房公积金虽然由单位和在职职工按一定比例共同缴存,实际上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具有一定的限制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具体而言,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 http://
2、住房公积金严格遵守定向使用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应当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个人意愿决定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国家政策规定统一保值。政策的规范作用可以起到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的效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十条,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这不仅仅是超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提取范围,与上位法冲突,更重要的是价值和作用的双重冲突,造成不良的导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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