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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行政法学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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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6 21: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行政法学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作文 http:///zuowen/
  引 言
  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中国法制进程的恢复,对中国行政法的研究与完善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中国研究人员的共同探索和交流的推进浪潮中,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行政法学在中国改革开放环境的前提下,开始逐渐成长起来,中国行政发的研究和完善开始向着纵深方向发展,在上世纪末各项行政法学研究教科书以及课题研究论文层出不穷,并加强了与国际法制强国的对话交流,相信中国在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下定会建立成为一个社会注意法制社会、法制治国的文明强国。这便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与研究,创新思想,博采众长,我们仍要正视中国行政法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其法律制度规范仍然不够完善,在具体行政法律制度设计结构中仍有不少的弊端,我国行政法的进一步发展面临着与行政体制制约相冲突的问题,制度虽有但是得不到具体实施,诸此问题得不到解决便会阻碍行政法的进一步良好发展。中国行政法是我国未来发展的有力保障之一,必须将行政体制改革纳入法律规范范畴,让改革做到有法可依,不断完善我国行政组织法,改善行政施法程序,建立一套更完善可行的行政法制、施法、法治制度。  总结大全 http:///html/zongjie/
  一、中国行政法学的研究现状
  1、发展背景
  建国初期,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在摸索中前进,中国的体制改革也在前进中伴随着后退缓缓前行,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农村经济体制到八十年代的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在发展中国经济体制存在的弊端也不断展现出来,传统意义上的国际、集体与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愈加明显,这就要求对其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需要重新调配,这就引出了对行政机关和地方法人组织的进一步研究,要求法律对公民财产以及企业经营权予以合理的保护,需要一套成熟的行政法规来规范各自的职权范围。中国在研究中总结建国以来出现的政治以及经济体制上问题,其中《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化大革命时期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刻反省,最终做出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历史结论,规范了以法制来治国的统领思想,否定了以党的最高指示的非法律手段的行政命令方式。  开题报告 http:///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通过总结建国以来历次活动的深刻教训,提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随着中国的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对建立一个民主、法制、自由与人权保障的社会主义文明强国的决心更加坚定,我国的各项管理工作正在向着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迈进,法制法规体现出以维护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其核心之一的指导思想。要求通过法律来保障我国各项体制的稳步完善,努力建设成为社会主义以法治国的文明强国。
  2、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首先要肯定我国行政法学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呈现出空前繁荣的发展前景,但是就其整体发展水平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特别是就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在所应用的实用性仍显不足,主要表现的问题如下:
  (1)行政法体系尚不完善。行政法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以及行政监督法三个方面。对此三个领域行政发在具体法律法规的建设中都存在体系不完善的问题。西方文明国家的行政发发展途径是先制定行政组织法,在此指导的前提下完善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监督制度,我国的行政发的发展途径是先制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国家赔偿法,然后制定行政处罚法,对行政组织法没有引起相应的重视,欠缺对行政组织法律法规的完善。行政组织法的欠缺势必导致组织不能规范实施,缺少组织规范相应的便增大了对行政行为发和行政救济、赔偿法的需求,缺少组织规范法的统筹规范,各种各样的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程序法势必出现来弥补组织法上的空缺,如行政收费法、行政征收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征收法等。  代写论文 http://
  此外,我国在监督行政法实施的法律法规实际中表现出监督不到位,实施的力度不够,这都影响行政法的进一步完善,缺少监督法律,制定再多的法规更显得犹如空中楼阁。
  (2)行政法律制度的设计中存在问题。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在法制法规的设计上存在结构问题。其中体现中对行政违法行为规范不足,我国的行政处罚条文只要定位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以及实施,其中大多的法律条文呈现的是对罚款决定机构与收缴机构分离的制度规范,对具体的行政违法为缺少相应的规范,这样导致何处违法无法可依,这就给行政处罚实践带来十分尴尬的问题。
  我国与2011年6月出台了行政强制法,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在具体法规上仍有不足,需要进一步成熟完善。行政强制包括两部分:一是行政强制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为30天,这一规定目的是提高行政效率,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具体操作中并非易事,在重大案件的行政调查以及取证以及最后的送达评审,这些程序的完成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可在30天以内完成。此外由于多数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需要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而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须在行政相对人收到行政决定3个月之后。在行政相对人财产被强制执行之前,解除对其的查封、冻结势必引起施法的疏漏。  简历大全 http:///html/jianli/

  二、对我国行政法进一步发展的思路探索
  1、完善行政法律法规系统性
  我国行政法的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而言仍处在一个较低水平,需要找出其中的欠缺重点完善,我国目前已经制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强制法,缺少的是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以及行政组织法律,行政组织法的制定是我国行政法发展之中的瓶颈问题,应当发展行政组织法来促进行政法律法规整个体系的建设。我国现行的的行政法制法规过多的关注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行政强制法规之上,而没有将行政组织最为规范重点,在没有行政组织法规范的前提下,及时有健全的行政行为法也同样难以保障行政法的合理实施。应该晚上行政组织法促进行政体制改革。我国应当通过立法推经地方政府组织法的建设,制定地方行政改革法,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利合理分配,明确各级之间的权限范围
  2、由国家行政法向公共行政发转变
  目前,我国的行政法主要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以及非营利组织涌现而出,这些行业不同与一般民事活动,其具有很高的行政活动行为,因此其活动规范应当属于行政法的范畴,行政法发展趋势应该将这些行业纳入行政法调控范围,这将是行政法发展的一个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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