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家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09|回复: 0

2018高职院校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改革的思考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帖子

41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积分
41
发表于 2018-7-26 20: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职院校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改革的思考
为了进一步使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教学更好地为培养适应建设中国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从事法律事务专业相关的知识,能从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等一线工作岗位,具有高素质的高技能型法律服务专门人才发挥重要作用,笔者结合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特点,对高职院校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教育教学改革做出如下思考。
  一课程设置
  1.课程性质
  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是高职院校法律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属于法律课程体系的三大基础法律课程学科,它是教育部确定的高职法律院校涉法专业必须开设的专业主干课之一。
  2.开设本课程的专业
  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是高职院校涉法专业课程设置中的专业核心主干课,现开设本课程的专业一般有:书记官专业、法律文秘专业、司法助理专业、法律事务专业;司法警务专业、安全保卫专业;应用法制心理技术专业、司法信息技术专业、司法鉴定技术专业等。
  3.课程作用
  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是集理论与实践、实体规范性和程序规范性于一体,应用性极强的法律学科,法条含义的学习、具体案件的分析是培养从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等一线工作岗位人才学以致用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它是一门基础性和应用性并重的重要课程,是符合高职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要求的应用型法律课程。
  本课程共64学时,16教学周,周学时为4学时。
  二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两个结合:即本课程的设计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结合,学习知识和能力培养相结合。
  一个目标:即实现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使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课程成为学生喜爱并终身受益的一门课程。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课程内容够用,在内容设置上,把握够用原则。够用即课程内容设计上贴近社会需要,贴近学生就业需要。理论上不必过于看重高、深、全,讲清基本理论就行。(2)学生能力会用,在学生能力培养上,把握会用的原则。会用则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会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3)教学方法求新,改变旧的传统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培养,改变填鸭式、说教式、封闭式的课堂教学模式,充
  分展现现代教学的开放式特点,突出重点,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结合大学生个性发展规律,教学安排注重互动、交流,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使课程充满生机与活力,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的效能。(4)培养模式求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行工学结合,建立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学模式,突出实践能力培养。
  三教学内容
  1.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针对学生的就业所需、学习兴趣、专业知识和认知水平,设置具体学习内容,强调全面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教学内容和学习目的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学习本课程个性化的需求。教学内容突出重点、难点和解决办法。
  2.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
  本课程在设计上要突出理论课教学和实践课教学两部分,在课程内容模块设计上将该课程设计为三大内容模块,即第一模块为行政法基础理论模块,第二模块为行政法行政行为模块,第三模块为行政法救济模块。
  3.教材及相关资料
  本课程要统一选用适合于我院职业教育的理论课教学教材、实训课教学教材和其他教辅资料。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方面,要结合我院现有生源的知识基础和接受能力进行改革,争取设计出新的、有我院特色的、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1.教学方法
  第一,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法。基本做法是:教师采用讲授法进行重点讲解,通过多媒体课件的播放、讲述、讲解、剖析等主要形式将行政法律的有关理论知识和法律规范讲清、讲透,让学生理解掌握行政法律的有关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规范。教师讲授时,要注意运用启发式方法,采用讲解、讨论、答疑等方式,通过解题思路分析和基本方法训练,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也是大学教育的目的之一。对于一些章节、内容,教师提出问题、思路,指导学生们利用图书馆、网络平台等自主学习,教师进行辅导。这种教学方法既解决了教学课时不足的难题,又能促使学生读书,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第二,诊所式教学法。基本做法是:由教师选取若干比较典型的案例,由学生分组对案例中所存在的法律问题(如行政主体是否适格;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诉讼请求是否合理;起诉状或答辩状是否得当、全面;法院处理案件的程序是否合法;裁判是否正确等)进行讨论会诊,并写出书面会诊意见,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该教学方法的采用,有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针对性,增强学习的趣味性,也有助于培养学生实际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能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c)2016 www.daanj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部份资源由网友发布上传提供,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