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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探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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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6 16: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容摘要]目前,我国互联网站已达70万家,上网用户逾1.1亿 .互联网已成为信息社会的基本工具,成为影响巨大、最具有潜力的大众媒体。但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同时,个别网站也存在 着传播不健康信息、刊载格调低下的图片、提供不文明声讯服务,甚至传播黄色内容等严重危害社会的问题,成为犯罪的重要诱因。而未成年人的意志较为薄弱,自控力差,因此网络就成了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温床。本文采用调查分析的方式,对笔者所在法院2006年审结的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案件进行探析,并提出对策,以期对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有所贡献。  一、未成年人涉网犯罪的现状。
  根据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6年全市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达2038人,而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犯罪人数的比例,2004年为11.07%、2005年为12.55%,而2006年则为14.13%,呈上升趋势。徐州市鼓楼区法院2006年审理未成年人涉网犯罪案件33件96人,占71.11%.这些案件以暴力犯罪为主,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诈骗、强奸案件是涉网犯罪的主流。其主要特点表现为:犯罪主体低龄化—平均年龄只有17岁;文化程度偏低—96人中初中文化的64人,小学文化21人,高中以上11人;作案手段多元化—这33起案件涉及8种犯罪;作案形式团伙化—通过网络上的QQ迅速结伙作案,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单亲等特殊家庭涉网犯罪的未成年人较多。据统计,单亲等特殊家庭中涉网犯罪的未成年人占56%.
  二、未成年人涉网犯罪频发的原因
  (一)网络经营者屡屡违规。目前网吧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屡屡违反相关规定,本来“禁止接纳未成年人”和“零点断线”是网吧的行业规范,可涉案网吧几乎无一例外违反了此规定,导致许多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被告人褚某某、杨某某、马某某等八名不满十六周岁的初中生,都是在寒暑假期间通宵上网聊天、打游戏而认识、结交,染上网瘾后,为筹集网资,在网吧附近,瞄准其他未成年人,多次持刀抢劫,以至走上犯罪道路。
  (二)网络内部存在漏洞。在互联网上这个虚拟社会里,由于管理存在漏洞,许多色情电影、暴力游戏、非法论坛屡见不鲜,这些暴力、色情的信息能够被青少年轻易获取,又由于青少年人生经历短浅,他们由此而想入非非,不务正业,走上犯罪道路。如被告人贾某、张某某、朱某十二人均是未成年人,辍学无业,纠集在一起以上网为乐;以网吧为家;以为“朋友”帮忙为业,以网上的QQ号为联系方式。如有事主需要“帮忙”,被告人便会在网上的QQ上得到信息,迅速纠集同伙赶到现场大打出手。十二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入狱,其中一名被处刑十四年。
  (三)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的十字路口,正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其可塑性强。在沉迷网络聊天和暴力游戏后,受到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影响,由于其自控能力差,往往会走上犯罪道路。如被告人王某某强奸一案,王某某由于上网看黄色录像后,产生强劲的性冲动,误认为奸淫女孩会被判刑,猥亵(民间称鸡奸)男孩不是犯罪,于是在一个月内,采取恐吓、威胁等暴力手段猥亵男童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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