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切换到宽版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大学课后答案
毕业设计
高中课后答案
初中课后答案
小学课后答案
赞助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物理答案
英语答案
高数答案
线性代数
本版
帖子
答案家
»
论坛
›
毕业设计
›
法学|哲学|心理学|政治学
›
2018我国刑罚适用模式在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返回列表
查看:
395
|
回复:
0
2018我国刑罚适用模式在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复制链接]
3345768
3345768
当前离线
积分
41
1
主题
1
帖子
41
积分
幼儿园
幼儿园, 积分 41,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 积分
幼儿园, 积分 41,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 积分
积分
41
发消息
发表于 2018-7-26 15: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内容提要」以非监禁刑为中心的刑罚适用模式反映了世界行刑现代化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的刑;罚适用模式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加入WTO以后,随着各方面的广;泛交流和接触,这种距离就会更加明显。因此,我们需重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探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刑事立法和执法角度,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罚适用体制,使其在;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摘;要;题」刑事立法研究
「关;键;词」WTO/行刑现代化/刑罚适用模式/非监禁刑
「正;文」
刑罚适用模式不仅反映了一个国家刑事法律制度文明进步的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犯罪的治理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目前世界各国的刑罚适;用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监禁刑为主的刑罚适用模式。监禁刑是指将判处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看守所、少管所、拘役所等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执行,使;罪犯处于与社会隔离的状况。我国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均采用这一模式,目前我国约有90;%的已决犯关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另一种是以非监禁刑为主的模式。非监禁刑是;指将罪犯通过缓刑、假释、中途训练所、社区服务、罚款、赔偿、家中软禁等刑罚方法;在监禁机关以外(主要是在社区)执行。美国、英国、加拿大及一些发达国家多采取这一;模式。例如美国在1997年被认定有罪的行为人中(予以缓刑、假释和在监狱、看守所服;刑的),缓刑占58%,假释占13%,监狱占20%,看守所占9%.[1]仅就缓刑、假释与监狱;、看守所的人数相比,非监禁刑的人数是监禁刑人数的2.45倍。英国的犯罪案件90%在;治安法院判决,只有10%在刑事法院判决,非监禁刑(缓刑、社区服务、宵禁、电子监控;等)的数量和比例一直占绝对多数。[2]目前,当我国正在强调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之时;,西方发达国家已把现代化的行刑重点转向非监禁刑的适用。一些外国学者认为:尽管;现在仍需强调对监狱的科学文明管理,但监狱已不是现代化文明的象征了。然而目前我;国法学领域对刑罚适用模式的研究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应该看到,加入WTO,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并不仅限于经济领域,而是全方位、深层次的,它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与经;济体制密切相关的刑事法律制度包括刑罚适用模式。
***主席在1997年10月28日中美;联合声明中特别强调了加强中美两国在法律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意义深远。
因此,加强;对刑罚适用模式的研究,并进行适合我国国情的改革,对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研究刑罚适用模式的必要性
我们加入WTO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发展中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更为广泛的接轨。接轨;的目的是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中充分发展自己,尽快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力;.正如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在其发展进程中要经历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一样,我国也必;然要经历这一进程,并处理在这一进程中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包括犯罪。“入世”以后,;我国的犯罪问题将进一步突出。这是由于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将会增多,群体性事件将呈多发之势,并出现组织化、;暴力化、联动化、处置难等特点。农村人口流动将出现第二次高潮,职工失业下岗者将;增多,中西价值观念的并存和冲突,将会使社会成员缺乏必要的准则和约束、诱发许多;社会问题,同时,贫富差距拉大,将使人们心理失衡。[3]面对新的犯罪高峰,我们是;新建更多的监狱,继续采取监禁刑为主的刑罚适用模式呢?还是区别犯罪的情况和特点;,逐步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
从美国及一些发达国家的刑罚适用模式的历史来看,一般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死刑、肉刑等身体刑为主,几乎没有监禁刑。例如美国在殖民地时期(1776年独立;战争以前),比较广泛地适用死刑,肉刑有鞭打、烙印、伤残肢体,还有流放、颈手枷;示众、罚款,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监狱,看守所主要是关押等待审判的刑事被告或不能偿;还债务的人;第二阶段是以监禁刑为主。美国在1776年独立战争后,根据《独立宣言》;的精神,力求排除刑罚中野蛮的单纯注意报复、威慑的惩罚方式,开始注意对罪犯的改;造,罪犯在监狱中服刑逐步成为主要的行刑方式。当时具有代表性的监禁形式有宾西法;尼亚州的独居制(从1828年始)和纽约州的奥本的沉默制(从1831年始)。在此期间也开始;了非监禁刑的尝试。第三阶段是以非监禁刑为主。1954年,美国监狱协会更名为矫正协;会,标志着美国的刑罚适用模式不仅从形式上而且从理念上由以监禁刑为主进入以非监;禁刑为主的时代。鉴于社会的发展、犯罪日趋复杂化,刑罚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而;刑罚的总量进一步趋轻(不排除有时轻时重的波浪式发展),社区矫正模式成为刑罚适用;的主导。
我国的刑罚适用模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1910年以前,仍实行笞、杖;、徒、流、死旧五刑,肉刑、死刑占有较大比重,徒刑是一种劳役刑,主要不是在监狱;执行。在清末,当清政府派员出席国际第八次监狱会议时,因我国法律的落后和残酷,;被受到拟降为三等国的警告。这是因为当时世界各国的刑罚制度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监禁刑在刑罚中占主导地位,我国的刑罚适用模式在世界上处于落后的地位。第二阶段是从1910年到现在,刑罚适用模式是以监禁刑为主。1900年,由于时局“维艰”,改革;势在必行,清政府设立了修订法律馆,任命沈家本、武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认;为刑罚制度是检验一个国家文明、野蛮、进步迟速的标志,为此,积极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活动,并聘请了日本法学博士参加了《大清新刑律》的起草。《大清新刑律》于19;10年颁布,以罚金、拘留(2个月以下)、有期徒刑(2个月至15年)、无欺徒刑、死刑五种;主刑代替了旧五刑,这时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留是中国刑法典上最早出现的现代;意义上的监禁刑,罪犯需在专门的监禁机关执行。在第二阶段中,我国虽有政权的更替;,但在刑罚适用上基本上是以监禁刑为主(把监狱作为行刑的主要手段),1979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刑法典虽然规定了缓刑、假释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范围很小,假释约占;2%左右,[4]缓刑约占5%左右。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在一定程度上对非监禁刑的适用;有所限制。可见,从上个世纪初以来,当我国的刑罚适用模式在世界潮流的推动下进入;了以监禁刑为主的阶段,但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刑罚适用模式又悄悄地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总之,从刑罚适用模式的发展来看,监禁刑相对广泛适用死刑、肉刑是一个进步,而;非监禁刑又是对监禁刑的一个发展。那么,面对西方发达国家刑罚适用模式已转入以非;监禁刑为主时,如何认识我国目前仍以监禁刑为主的状况,我们首先需对监禁刑的利弊;进行分析。
二、监禁刑功能的利弊
任何事物都有其利弊,监禁刑也是如此。监禁刑的产生有其历史的进步性,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化程度的增长,从动态角度来看,监狱功能的积极方;面将会减弱,负面因素将会增加。主要可归纳为五点:
(一)监禁刑有剥夺和限制罪犯的再犯能力和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对社会危害性较大、易于在社会上犯罪的罪犯来说,监狱对限制他们在狱外的再犯的;作用是明显的,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社会公民的安全感,使罪犯在服刑期间不至对;社会造成危害。但是不加区别地将各种罪犯都关押在监狱,他们有可能在犯罪的亚文化;圈中互相影响,传习犯罪的技能和巩固其犯罪的倾向性。尤其是违法青少年,他们接受;犯罪亚文化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对于已婚的犯人,他们的监禁直接导致家庭的缺陷并易于造成家庭的不稳定和破裂,影响对子女的正常抚养功能,有缺陷的家庭将增加子女;违法犯罪行为的机会,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监禁刑有对罪犯教育矫正和影响他们重新社会化的功能
一方面,监狱工作人员可以有针对性的对罪犯进行劳动、教育改造或通过狱政管理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规范,并通过减刑、假释等激励机制促使他们改过从新。但是究竟有;多少罪犯能得到有效的改造,目前尚没有比较全面、科学的调查来证实这点,所以有的;学者认为监狱的改造功能是很有限的。另一方面,监狱的服刑同样可以增加罪犯重新社;会化的障碍。因为大部分监狱仍然处于与社会隔离的状态,在高墙深院之下,通过严格的纪律和规范的约束,犯人往往必须循规蹈矩地服从监管人员,在这种周而复始的潜移;默化中,他们易于缺乏自信心和进取心,增加盲从性,使他们与现代社会的生活和观念;距离拉大。另外现在科技的迅猛发展,形成了经济全球化、知识一体化的格局,社会就;业竞争激烈,犯人经过监狱大墙的长期隔离,出去后往往会与社会格格不入。再有,由;于监狱服刑的烙印、污名、社会公民存在的偏见和歧视,以及在服刑中造成的身体亚健;康、心理受压抑的负面影响也会使他们难于融入主流社会。
(三)监禁刑有增加和降低威慑功能的可能性
从目前来看,监禁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惩罚,犯人通过服刑而承受和体验的;痛苦与损失,会对受刑人本人和社会公众产生威慑的功能,即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作;用。但是如果不能较好把握惩罚的度和量,则可能产生一定的副作用。一些学者通过研;究说明:较快增长的监禁率并不能表明社会秩序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会贬低惩罚的价;值。因为当社会公众(包括犯罪者本人)认为法律是公平的、合理的,他们倾向于对法律的认可,而如果一味增加惩罚力度,在某种程度上,它不仅不能增加公众对治理犯罪的;信心,反而引起一些被判刑人及亲友包括社会公众的逆反心理。当犯罪服刑人具有这种;不平衡的心理时,将会减弱刑罚的特别威慑功能,增加他们出狱后的重新犯罪的倾向性;;当犯人亲友及社会公众具有这种不平衡的心理时,就会影响他们对现行法律和刑罚的;支持度,这从另一角度会降低刑罚的威慑作用。
(四)监禁刑有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增加国家经济负担的功能
我国的监狱要求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都必须参与生产劳动。我国的监狱生产从建国初;期到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特别是在“文革”期间,;由于社会的动乱未能殃及到对罪犯的劳动改造,从而使监狱的生产效益达到了“黄金时;代”。但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监狱生产的竞争能力日趋下降,亏损;日益严重,监狱自给半自给的状况已难于维持。1995年我国《监狱法》第八条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这就表明监狱已转入基本由国家负担的局面,目前我国监狱犯人平均每;人每年约需国家支付五千至一万元,高于一般下岗工人的年收入。美国的监狱生产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也曾出现过“黄金时代”,但到“一战”以后,由于美国工会强烈反;对犯人产品进入市场,所以监狱的生产逐年萎缩,现在,美国监狱也主要靠国家税收来;维持,每个犯人每年花费约为2—3万美元,监狱犯人虽然有一定的生产劳动项目,但一;般不具有强制性,由于监狱的产品在市场上仍受限制,所以犯人参加劳动的比例较小。;监狱成为国家经济的负担。
(五)监禁刑有对社会生产力保护和限制的功能
罪犯既是法律的违犯者,又可视为社会生产力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监禁刑的产生包含;了对广泛适用死刑、肉刑的否定,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需要的体现,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需要将在封建制度束缚下的农民和农奴变为一无所有的自;由人,而对他们的违法处以极刑或施以肉刑,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是不合算的,不经济;的,不利于使他们成为廉价的雇用者。但是,当在世界范围内,肉刑已普遍废除,死刑大为减少的情况下,对一些不必在监狱中关押的罪犯仍长期监禁,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这些特定的生产力的成份加以限制的负面作用,所以现在西方发达国家对监禁刑刑;期的削减,包含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生产力加以保护的因素。
三、扩大非监禁刑的理论依据
鉴于监狱的负面功能呈现出增长的趋势,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的刑罚适用模式逐步实;现了从以监禁刑为主向以非监禁刑为主的转变,这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这种转变的;主要的理论依据可归纳如下:
(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社会经济普遍经历了从小农经济到商品经济的转变,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对生;产力中的积极因素——人予以充分的保护和重视,社会需要对犯罪人予以惩戒,也需要;在使其受到一定痛苦与损失、有利于保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其;与社会的隔绝,减少其与社会的差距,减少因此而造成的劳动力素质的降低,非监禁刑;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适应了这种需要。
(二)是社会政治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的价值和尊严、人的权利引起进一步的关注和重视。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全体公民的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对犯罪人而言,国家既有;对其进行监禁惩罚的一面,也有对其进行教育改造、使其重新复归社会的一面。因而,;普遍适用较重的监禁刑罚,一方面不适当地降低了某些公民的社会生活的自由度,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会给社会公众的心理带来压抑感,另外加上一定程度的司法腐败,将会增加社会公众在政治上的不满意度。
(三)是刑罚向科学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企图通过扩大监禁刑、增加监禁刑的量刑幅度来达到治理犯罪的目的不是治本的方法;.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诚然,治理犯罪需要刑罚的威慑力,普遍使用较重的监;禁刑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威慑功能,但这种威慑功能是有限度的,并不能简单地与治理犯;罪形成一个正比关系,因为刑罚的威慑力的条件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相互作用:刑罚;的确定性、刑罚的严厉性(严厉是有一定限度的,并具有相对性)、刑罚的及时性、刑罚的针对性以及刑事法律所保护的对象的公正性。从世界范围来看,刑罚发展经历了一个;从野蛮到文明,从以死刑、肉刑为主到以监禁刑为主,再以非监禁刑为主的过程。这是;刑罚向科学化发展的一条必然趋势。因此,在我国适当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正是适应了;刑罚向科学化发展的需要。
(四)有利于降低刑罚成本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对监禁刑成本的投入也呈增长趋势。严惩犯罪是社会;公民的普遍心态,但扩大监禁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这种投入与控制犯罪能否成正;比?这需要通过科学的研究作出结论而不是凭借朴素的感情。在目前我国的财力物力尚;不是极大丰富的情况下,更需要考虑以较小的刑罚成本的投入来获取较好的控制犯罪的;效果。目前我国一些省市在新建监狱时投资量越来越多,监狱现代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与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有较大的脱节。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c)2016 www.daanj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部份资源由网友发布上传提供,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