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切换到宽版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大学课后答案
毕业设计
高中课后答案
初中课后答案
小学课后答案
赞助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物理答案
英语答案
高数答案
线性代数
本版
帖子
用户
答案家
»
论坛
›
毕业设计
›
法学|哲学|心理学|政治学
›
2018底线伦理和罪恶职责----- 评审判阿道夫·艾希曼
返回列表
查看:
243
|
回复:
0
2018底线伦理和罪恶职责----- 评审判阿道夫·艾希曼
[复制链接]
7085527
7085527
当前离线
积分
41
1
主题
0
回帖
41
积分
幼儿园
幼儿园, 积分 41,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 积分
幼儿园, 积分 41,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 积分
积分
41
发消息
发表于 2018-7-26 09: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阿道夫-艾希曼曾经是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的主要工具,是纳粹德国行将崩溃前执行丧心病狂的“彻底解决方案”的负责人,在被屠灭的600万犹太人中,大约有200万犹太人的死跟他有极其紧密的关系。尽管惩凶艰难,但是,艾希曼最终还是受到了正义的审判。艾希曼案件实际上延续了纽伦堡审判创立的规则:一个人因为接受军事命令而犯下罪行,他将承担作为一个人的法律责任,没有豁免权。实际上,这是一个人类生存的底线伦理与罪恶职责的冲突,来自自然法的正义观念维护人类生存的底线伦理。
一、案件背景
阿道夫。艾希曼于1906年在德国出生,8岁时随父母迁居到奥地利。成年后,艾希曼碌碌无为,曾当过吸尘器的推销员。1932年,艾希曼加入了纳粹党,并开始发迹,成为党卫军的一员。1934年,他被任命为纳粹达豪集中营的头头。不久,他加入了盖世太保司令部的犹太人事务部。1936年,又被任命为犹太人事务部的头头。为了掌握对付犹太人的手段和伎俩,艾希曼不遗余力地向众位纳粹头目“学习”,甚至还去巴勒斯坦收集情报。1938年,艾希曼又被派往奥地利,其后又被派到捷克斯洛伐克,专门负责对付犹太人。1938年,他获委派负责驱逐犹太人的工作。不久,他又被调到东欧的纳粹占领区。1942年,他又去了波兰。此时,他已拥有了直接驱逐犹太人、屠杀犹太人的大权。二战结束后,艾希曼被捕入狱。但后来,他设法从狱中逃走,到了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化名克莱门特与妻子和3个儿子一起生活。1960年5月11日晚,以色列特工以非凡的胆略和周密的计划绑架了艾希曼,并且将他安全地劫持到以色列。1961年4月,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审。1961年12月15日,艾希曼以屠杀200万犹太人的罪行,被定为反人类罪、反犹太罪,以及参加犯罪组织罪而判处绞刑。1962年5月31日,艾希曼伏法受刑。临刑前他还道出了对以色列国家安全部门摩萨德的嘉许之词:“抓我这件事,办得很在行,组织和计划工作十分出色。”接着,他又补充道:“我不揣冒昧地对此发表自己的看法,是因为本人多年在秘密警察和情报部门积累了亲身经验。”1962年6月1日,在太阳还未升起之际,以色列人把艾希曼的骨灰倒入远离海岸的一碧万顷的大海之中。 http://
二、什么是艾希曼的职责
艾希曼曾经为自己辩护,说自己疯狂的屠杀行为是在恪守职责,因此他本人不应对屠杀罪行承担责任,当然,这样的自我辩护遭到所有人的痛斥。艾希曼把所谓的恪守职责置于其人生的最高地位,而且这种职责在本质上既没有接受理性的检验,也没有经受良心的拷问,更没有接受更高境界的检验,艾希曼恪守的仅仅是一个人-希特勒的命令他承担的职责-不管这种职责是多么可怕,而他依然忠贞不二,这是偶像崇拜的必然结果。
具体实施罪恶的个人往往都有一个基本遁词,就是“我是在恪守职责”。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对于什么是职责或者什么是人类所需要的职责进行必要的最低限度界定,否则人们的思维将是混乱的,思维的混乱必将造成行为的混乱,而行为的混乱必将给人类造成灾难。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职责就是职务和责任,词典又将责任解释为“1、分内应做的事;2、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时。”我们现在讨论的只是第一种解释。因此对于什么是职责就是讨论什么是所谓的“分内”,分内成为职责这一概念的核心内涵。按照通常的理解,分内就是本分以内,那么什么是本分?如果我们再去查《现代汉语词典》,发现本分是指本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样的轮流解释说穿了并没有给我们明确的关于什么是职责的答案,因为我们似乎已经陷入一个语义循环之中,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理解职责的含义,因为我们还可以用另外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在那篇题为《语言的本质》中精辟地指出:“如若在语言中真的有人的此在的本真的居所,而不管人是否意识到这回事情,那么,我们在语言上取得的经验就将使我们接触到我们的此在的最内在的构造。”[1]因此,在这里,如果我们撇开翻译的可能不到位,那么“内在”和“此在”以及“构造”三个基本概念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个词语的基本内涵,对于职责一词我们是否可以按照我们日常生活的习惯和长年累月形成的思维习惯以及人们由于传统而形成的理解语义的能力,还有人们在历史过程中由于外来文化的影响而形成的已经能够被接受和即将被接受的价值观中寻找语义的真实内涵。而且当我们发现职责这个词其内涵实际上旨在反映人类交往过程的一种特性时,我们就不能仅仅局限于这个词的语义指向,而必须确定这个词的文化内涵,同时我们还必须清楚这里所谓的文化内涵是一个既是动态的又据有相对稳定性的概念。说得更为明确的话就是,我们必须了解职责这个词背后的价值观[2].也就是说,职责这个词的真实内涵必须显现它在被表达时所指向的具体内容后面所依托的东西,这种依托的东西就是指表达这个词的人在他内心中由他自己理解的该词的内容,所以我们必须知道使用这个词的人的价值观是什么,否则,如果我们不知道使用这个词的人价值观是什么,那么相对于他而言,这个词失去所有的意义。而且,当我们了解了使用该词的人的价值观时,我们才可能知道他所使用的词与我们所理解的是否一致,以及如果不一致,为什么他理解的是对的,而我们理解的错的,或者刚好相反-因为我们可以比较彼此价值观差异的结果是否导致了某些触犯人类基本生存准则的行为产生。 http://
现在,我们在确定了职责这个词应当包含使用者的基本价值观内涵后,我们就可以分析艾希曼所谓的“我只不过是恪守职责”中职责的真实含义了。艾希曼作为一个法西斯党徒,他的基本价值观中至少包含两项内容,一、效忠元首即希特勒,就是不管希特勒下达什么样的命令,都要无条件地服从;二、种族主义观念,即犹太人是劣等民族,对于他们可以进行种族屠杀。另外,在纽伦堡审判之前,军人服从军令是天职的观念在所有国家都被奉行,而在纽伦堡审判之后,这一观念被增加了一个前提,即军令不得违反基本的国际法战争规则和人道主义原则,否则军人不得因为这一观念而为自己的反人道罪辩护,并且这一前提规则具有溯及力。至此,我们已经完全可以看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即效忠希特勒只是效忠一个具体的人,希特勒的法西斯理论由于其现实的后果已经被证明违背人类生存的基本准则,因此如果是因为奉行了希特勒的命令屠杀非武装(犹太)人员,即属于反人类罪,艾希曼恪守这样邪恶的职责当然不能为其罪行开脱。两种不同价值观下产生的职责含义是完全不同的,艾希曼的价值观使得他所产生的职责含义与遵循人类基本生存准则而产生的职责含义不但风马牛不相及,而且是完全相对立的两极,因此舍前者而取后者。
三、底线伦理与罪恶职责 http://
人类社会由于生存的需要,就必须有一些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没有这些规范,社会就丧失基本的存在依据和维系纽带,这些基本规范往往是一些原则性的内容。个体的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分子,与这些基本的社会准则会发生种种关系,这些关系中有和谐的统一,也有纷争的冲突。那么哪些规范是基本规范就显得非常重要。1993年9月4日,世界宗教议会通过并签署了《走向全球伦理宣言》,这份宣言指出人类正面临着不必要的苦难,要解除这些苦难就得有一些全世界都能认同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c)2016 www.daanj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部份资源由网友发布上传提供,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