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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浅谈我国法理学的实践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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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浅谈我国法理学的实践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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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4 10: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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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高速发展,我国法理学研究也随之发展迅速,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完善和法学研究的深入,法理学的实践转向也被诸多学者展开讨论,产生了共鸣。然而,近年来,我国法理学界对于法理学实践转向的研究却逐渐降温,不难发现,尽管被很多学者和专家以多元的视角进行了宏观上的总结,但明显少了整个学科思维的批判和反思,缺少对于法理学实践转向的思考。因此,文章以30年法理学理论研究成果为基础,提出法理学实践转向的建议,并提炼出支持学科转向的实践主导思想。 【关键词】法理学;实践转向;学科思维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思想打破了思维枷锁,让人们僵化的思想开始解放,我国法理学的研究也开始从理论走向实践。经过改革开放后30余年探索,让我国法理学经历了从确立到发展再到繁荣。法理学的研究既有不同时间段的总结梳理,又有对某一特殊部分的探究,既有理论的碰撞,又有以实践为视角的探索,也有对比历史和国外的比较整理。但是,就法理学的学术本身而言,这些研究都较表面化,将整个30年的学术论题展现出来,而忽略了对于支配学术的知识本身进行深入研究,即实践和理论的结合不充分,实践研究的缺席是值得反思和关注的问题。 一、实践的相关概述 (一)实践的含义 实践有着诸多的含义,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我国学界对于实践两个字并不陌生,人们也经常把实践大于理论挂在嘴边,实践似乎成了一种口号,但对于实践的认知,学者们究竟达到了何种程度,是表面化的言辞技艺,还是深入根源。 不管是西方的实践思想、还是我国的实践主义思想,都提出了学界通用的分析构架理论和实践怎么结合,即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实践是理论的检验。 我国传统哲学中实践一词并不具有现代实践的意义,一般是指人们的基本活动,并没有和具体知识结合在一起,从孔子、荀子、董仲舒、朱熹到王阳明,我国传统哲学对于实践的研究是基于知和行本意以及先后顺序的,直到知与行谁源于谁被提出,我国的传统哲学才转向理论到实践的框架上来。在西方哲学中,以亚里士多德为先师,开启了对于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的流变历程,随之培根、康德和黑格尔等人也分别以亚里士多德的研究为基础提出自己的学术观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原理将行动的意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与认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有巨大的反作用。一切要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出发,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二)实践与社会科学的研究 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是一种思维方式,并不是具体的研究方法,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学习并不能具体到每件事情上,而是养成一种思维习惯,一种学习方式。研究思维可以分为理论主导和实践主导两类模式,理论主导模式偏重于从理论出发研究学术,实践主导模式侧重于从实践出发研究学术。 其实,本文正是实践主导模式下的法理学研究,实践主导模式分为广义的实践主导模式和狭义的实践主导模式,狭义的实践主导模式仅仅强调从实践出发,从实践中提炼理论,再运用到实践,直到得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可以解决我国问题的方法。经验主导模式与实践主导模式的区别就是仅仅只强调研究实践,不注重理论的总结和再实践。 实践与社会学科的关系研究被很多学者关注,总体来看,都是以毛泽东的实践观为基础的。黄宗智教授从历史的角度挖掘了区别于理论、表达和制度的我国近现代史的实践逻辑,并提出了从实践出发链接理论的社会学科研究之路;孙立平教授通过对市场转型理论的梳理发现理论模式主要是静态的结构分析,并不足以支撑我国市场转型的动态分析,所以提出了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策略;徐显明教授结合当下的时代发展速度和国家转型需要提出了实践性的问题思考模式。 二、我国法理学的实践转向 (一)实践转向的主导模式 实践主导的模式转向分为两个层次,这两个层次转向具体呈现在研究内容、研究主体、研究方法等方面。 首先是研究内容。法律的本质问题是法理学最核心的范畴,很多学者对于法律本质展开了论证,主要集中在法是不是阶级社会特有的、法的社会性高于阶级性等问题的讨论上,经过学者们激烈的争辩,多数认为法的本质是多方面的,法的初级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不管法律以什么形式出现,它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是治理国家的工具。经过改革和发展,法律本质演变为社会性和阶级性的统一。 其次是研究主体。在实践主导模式的第一层转向中,法理学逐渐与政治想分离,实现了独立,这一阶段的研究者多半是较早的法学家。改革开放以后,主体逐渐转向知识累积的中青年学者,接受过法理学正规学习的他们对于学术的把控要熟练得多,这时的文献逐渐从政治转向学术,在第二层转向中,是法理学研究主体的团体性变迁,标志着微观法理学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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