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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罢工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是一种国际立法惯例,在我国罢工还不是一种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近年来,日益增多的劳动纠纷和罢工事件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笔者认为,以前将罢工权归属于政治权利的观念是错误的,它的实质是经济权利;罢工权立法不仅能保障劳动者的正当利益,同时也能限制罢工所带来的负面效应;罢工权立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不是反对立法的理由而是要攻克的难题。在我国相关法律中设立罢工权事实上已成为理论界与立法界面临的课题,迫切需要转变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关键词:罢工;罢工权;劳动者权利;立法?
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罢工是受到法律保障的合法权利。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罢工及相关的产业行为不断出现并呈上升之势,罢工越来越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但是,我国法律上罢工权利的缺位,在实践中把劳动者的怠工、停工、罢工等集体行动认为是“闹事”、“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1];罢工的行为不被法律所保护或保障;罢工者不享有刑事免责权和民事免责权,缺乏有力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政府虽靠行政手段处理这类事件,却难以正确疏导和处理。?
笔者认为,我国法律对罢工问题的含糊、不确定和缄默,对于调整事实上存在的罢工现象是不利的;法律上设立罢工权不仅仅是劳动者权利健全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政治、经济、法律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借鉴别国的成熟的罢工权立法经验,对罢工现象及罢工权立法等理论问题进行探讨。
一、新中国罢工权得而复失原因探析
1954年《宪法》在公民的权利中没有关于罢工权的规定,1975年《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民有“罢工的自由”,这是在宪法上首次规定罢工权,紧接着1978年《宪法》又肯定了“罢工的自由”。?
这两部宪法将“罢工的自由”作为一种带有政治色彩的权利确认下来。虽然是宪法笼统地规定罢工自由权,未限定权利主体,未规定行使罢工权的条件,未界定是劳动法范围内的罢工还是政治性罢工,也没有配套性法规;但它的意义是重大的,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宪法中规定‘罢工自由’,无异砸开了这个禁区, 解除了人们思想的无形禁锢,当时即使不具有现实意义,至少在未来立法方向上它起到了一项宣言的作用。”[2]?
1982年通过的《宪法》中将“罢工自由”权利取消。有学者为这一立法行为解释道:“一九七五年宪法规定的‘罢工自由’是极左思想的产物,是不符合社会主义发展的利益的,是不符合我们国家的具体情况的。我们国家的企业属于人民。……罢工后停止生产,是对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体人民利益的一种破坏。”[3]正由于这种思想的作用,使仅仅在宪法上起一点点“宣言作用”的罢工权利昙花一现。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
(一)历史上罢工运动的政治色彩?
解读20世纪上半期中国工人运动史,我们不难发现几乎是一部罢工运动史。但当时罢工主要是政治性罢工,在共产党领导下,罢工成了革命的一种手段,成了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罢工是向代表正统体制的政府宣战的手段,罢工从此被罩上一层浓厚的政治色彩。?
(二)意识形态的原因使罢工运动罩上了阶级色彩?
建国后,人们普遍认为罢工是资本主义国家劳动人民反抗资产阶级剥削压迫,争取经济利益、政治权利的一种斗争形式,是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国家、国有企业、工人阶级三者的利益是根本一致的,劳动者进行罢工不但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也会损害自己的根本利益。由于这种社会制度的根本转变,使得罢工权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因此,新中国建立后近三十年的时间里,罢工问题一直没有被纳入立法视野。?
然而,社会主义国家也会出现现实的罢工问题。在我国就出现过三次比较集中的工潮,一次是在建国初的1952年,再一次是在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后的1956年、1957年,第三次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的现在。[4]?
中国共产党对罢工现象是高度关注的。1957年中共中央发布过《关于处理罢工罢课问题的指示》,这是建国以来党关于罢工问题的唯一的文件。该文件表明了党对罢工的基本态度:不提倡,力求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但认为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罢工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必要的;关于处理罢工事件的方针,肯定了没有理由加以禁止,但要劝告群众不要采取违法行动,如果发生违法行为,应该采取适当的方法加以制止,防止扩大。?
(三)理论界误把罢工权归属于政治权利 ?
长期以来,罢工权是政治权利的观点堂而皇之占据着法学的理论殿堂。我国1975年、1978年宪法中立法者也主张罢工权属于政治权利的观点。?
理论上,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与经济权利是有严格界定的。政治权利是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经济权利(economic rights)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物质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
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对于罢工权的性质有了与以前不同的认识。有的学者认为罢工兼有政治和经济手段两种性质[5],有的学者则试图强调罢工是纯经济手段,认为“罢工现象并不是与政权的性质相联系,而是与不平衡的、存在利益冲突可能的劳动关系状况相关”[6]。笔者也赞成罢工权是一种经济权利的看法。?
基于以上各种原因,1982年《宪法》取消了关于“罢工自由”权,留下了实践中罢工是合法还是非法的疑问。对于各种所有制企业里发生的由劳动争议引发的怠工、罢工、集体上访事件,宣传上总是低调的,政府也是慎重地加以调解处理。?
总之,在现在的中国,法律不提倡罢工和不保护罢工,罢工者很容易触犯刑法和其他法律。
二、罢工现象解析
罢工是停止工作的现象,停止工作必然给企业主带来损害,作为法律所允许和保护的罢工就不可能是任何形式的停止工作行为,概括国外和我国学者的观点,对法律上的罢工现象有如下的共识:?
(一)罢工的界定?
一般认为,罢工通常是指某个企业主的全部或大部分雇员同时停止工作,迫使企业主让步以解决劳资纠纷的一种激烈手段。 ?
罢工的性质是劳动者与企业主产生重大利害冲突,不能通过和平手段加以解决时所采取的经济斗争手段。
罢工直接、间接的目的是改善劳动条件或获得其他经济利益。
罢工的行为是指劳动者所为的业务的停止行为即中断劳动合同的行为。
罢工的组织形式是多数劳动者所为的有组织的业务停止。?
由此可见,罢工不包括具有政治性、革命性或其他性质的罢工;罢工是有组织的、多数人的集体行为,单个劳动者停止劳动的行为不在上述范围之内。?
(二)我国罢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探析 ?
罢工事件多由劳动争议引起,罢工又称集体劳动争议事件。从一般意义上讲,企业主或企业的目标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劳动者以改善自身的劳动环境以便改善生存环境为目标,双方存在着巨大的利益差距,这种利益的冲突决定了劳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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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人身权利和基本健康权利难以得到保障。由于企业主主观上放任或忽视,节约对于维护工人生命和健康必不可少的设备和材料,以牺牲工人的生命与健康来换取企业的利益,客观上导致生产条件、工作环境以及技术条件的恶劣,伤亡事故经常发生,受害者的要求得不到满足。?
(2)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停产、半停产企业拖欠在职工工资,拖欠退休职工退休金现象严重,直接波及职工的基本生活。[7]?
(3)有的企业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严重影响劳动力的再生产。?
(4)有的企业压低劳动力价格,雇佣女工、童工,恶劣的待遇引发各种矛盾。?
(5)有的企业主利用押金制度、罚款等违法手段勒索职工血汗钱。?
(6)少数政府官员的专断作风、腐败行为以及国有企业改制中不顾职工的利益而决策等现象导致职工强烈不满。?
探索我国罢工原因,处处体现了劳动者为了生存的无奈。引起大面积的、激烈的反抗的罢工通常是劳动者一方共同的、重大的利益被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解决时的结果,那种为了微小利益动辄以罢工相威胁,以损害企业主的利益为目的的现象,笔者目前暂未找到例证。?
(三)罢工的利弊得失分析?
对罢工现象褒贬不一,对罢工的利弊得失的认识不一,是罢工权立法分歧的关键。?
1.罢工对于企业主是一种绝对的恶力量?
企业主的经营目标就是利润的最大化,罢工必然会使企业主丧失时间、机会,导致经济利益的下降。在我国,罢工针对的对象不仅是私营企业主、外资企业主,还有国有企业和相关的政府主管机构,它们必然与国家利益和国家权威相连,因此,对罢工的评价又多了一个重大的反对筹码。?
2.罢工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
罢工是劳动者团结对抗企业主强有力的手段,是集体争议最激烈的形式。罢工迫使企业主让步、妥协,从而使劳动者达到目的。数百年来,劳动者正是通过集体争议和罢工等手段逐步地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利益保障。?
罢工也会给劳动者带来负面影响,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主针对罢工采取的激烈行为,如闭厂、辞退雇员、扣除出勤奖、替代罢工人员、弥补工作时间,甚至采用法外手段对罢工者进行报复,等等。劳动者罢工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生存压力;另外,罢工也会给劳动者带来间接损害。企业主总会想方设法将罢工带来的损失转嫁给社会,广大劳动者也成为受害者。?
在我国,罢工暂无法律保护,罢工者的风险就更大了。?
3.罢工对于社会是一种亦善亦恶的力量?
罢工事件波及社会经济的增长与稳定。在我国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国有企业的经济损失就是国家的损失。?
罢工事件必然影响社会公共生活秩序。在我国罢工事件还常常伴随着集体上访、静坐、请愿、围堵党政机关、阻断交通等行为,在罢工的当地形成很大的负面的社会影响。?
罢工事件增加了政府的工作量和管理成本。罢工事件发生后,常常导致政府的介入,政府等部门总是在劳资双方居间调停、斡旋,甚至动用警力维持治安,使罢工事件妥善解决。?
但罢工行为对于社会来说又是必不可少的“社会安全阀”。罢工有助于平衡劳资双方的关系,缓解劳资矛盾,提高劳动者地位,甚至促进社会的稳定与进步。事实上,近现代工人薪资的不断提高,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的不断改善,劳资冲突趋于缓和,无不是罢工的功劳。因此,罢工所带来的风险是推动劳动关系改善和发展过程中必须付出的代价。?
罢工作用的多面性,导致罢工权立法的困惑,不同主体的价值取向,导致罢工权立法是一场尖锐的斗争,我国罢工权的废立充分说明了这点。
三、现代罢工权制度解析
现代罢工权制度是指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对罢工权的确立、罢工权的保护、罢工权的限制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
(一)罢工权的确立?
许多国家在二战结束后,随着经济恢复和民主势力增强,在宪法和劳动法确立了罢工权并对罢工权行使作了相关的规定,形成了完整的罢工制度。1966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也对罢工权作了相应规定,至此,罢工权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一项基本人权。?
对于罢工权的内涵,学者们虽有不同表述但含义基本相同,笔者赞同如下界定,“罢工权是指国家赋予劳动者在必要时对抗雇主或用工单位一方的权利,具体来说, 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暂停工作甚至阻止他人工作,以要求雇主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报酬的权利”[8]。?
罢工权属于一种经济上的自由权利,其核心内容是劳动者有选择工作也可以选择不工作的自由,罢工权就是劳动者集体选择不工作的自由权利。罢工权是劳动基本权的构成部分,同时又是人的基本权利,所以又是宪法权利。劳动者能否享有罢工权,直接关系到劳动基本权是否完整和宪法基本权利的完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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