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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低碳经济视角下的WTO机制困境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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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7 11: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低碳经济视角下的WTO机制困境探析
一、低碳经济相关背景
  在现如今全国PM2.5的状况不断令人堪忧的情况下,全国、全球对于环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低碳经济成为我们不断深思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首次提出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这一概念的是在2003年英国政府发表的《能源白皮书》(UK Government,2003)中,其中指出低碳经济是基于更少的环境污染和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而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低碳经济其实就是给现存的经济发展模式加以限制,使其在保持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保证低能耗和低碳排放,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低碳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引起国际贸易的调整,各国为了适应这一调整,将会制定新的贸易战略、政策,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将不可避免。WTO作为协调各成员间贸易摩擦的最有效的组织,由于其框架下并未没有将环境与贸易结合起来的立法,其解决争端的依据仅仅是WTO框架下的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所以在这种情况下,WTO内在机制上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使得其在解决低碳经济问题下的贸易摩擦的弊端与困境逐渐显现出来。
  二、低碳经济背景下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潜在困境
  (一)WTO宗旨中环境保护和贸易增长难以两全
  WTO存在的宗旨是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合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大幅度削减和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并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最终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保证社会就业。从单纯的学术角度来看,环境的保护和贸易的增长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组合,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困难重重。尤其是当现实的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代,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同时成为各国追求的战略目标时,WTO的机制就可能陷入双重目标的两难境地。
  (二)WTO机制难以协调各成员的国际贸易利益与其低碳利益之间的冲突
  WTO从其前身GATT开始,为了平衡国际贸易利益与缔约国的其他主权利益,WTO及GATT制定了一些例外条款,但是例外条款也很容易变成为被利用的对象,在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的指导下,当一国国际贸易利益与其他利益发生冲突时,部分国家一方面站在自由贸易支持者的角度,极力推行便利贸易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在涉及到本国经济利益或社会利益问题时,却毫不退让,WTO的机制在处理争议中的作用受到制约和限制。低碳经济长期来看符合全球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但由于各个国家发展不平衡,出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在短期来看则表现为少数国家的利益,甚至从另一方面来说是断送了部分国家发展的机会,所以各国难免在贸易领域会出现冲突,WTO届时能否可以妥善处理好其中的矛盾,还有待商榷和考量。
  (三)WTO协调机制与其他国际低碳经济协定之间存在冲突
  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许多国家开始面临能源瓶颈问题。为了提高能源效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保护本国利益,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了严格的能效技术标准,这无疑有助于节能环保,但在客观上对国际贸易也形成了一种贸易壁全,特别是发达国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提高能效标准等级实质上也在提高市场准入门檻,制造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全。
  三、WTO的协调机制应如何适应低碳经济发展要求
  WTO在成立的十八年内,作为全球最大的贸易组织,已经为世界贸易增长以及解决各国贸易间摩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不懈努力,在低碳经济的趋势和要求下,适应贸易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和完善。
  (一)在处理双重目标要求之间的关系时,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将一些相互渗透的问题按重要性进行归类排序,属于贸易利益还是社会利益范畴,尽量将问题的优先效力加以界定,这样也可以从效力上根本解决WTO与其他低碳多边协议之间的冲突。
  (二)建议设立专门委员会,在国家与贸易组织之间加强合作,统一各国的低碳标准,减少国际之间的贸易争端;促使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相互了解,提供磋商的平台,减少制度之间矛盾和冲突,避免贸易保护主义。低碳经济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应对环境变化决不是世界上某一个国家、某一个国际组织能够单独胜任的。只有各国通力合作才是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在低碳经济下的贸易问题上,各国存在着利益的冲突。而WTO作为最具影响力的贸易组织,有着巨大凝聚力和吸引力。若在WTO中建立专的委员会,通过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同国际环境组织的合作,完全有可能使世界各国团结起来共同应对问题。该委员会应致力于促进WTO规则向着有利于解决低碳经济下争端的方向微调或解释,使得今后一段时间的低碳经济下的国际贸易争端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得到裁决。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关于此类争端无明确的争端解决机构的问题。
  (三)对此类贸易摩擦中的当事国采取差别化待遇原则采取区分归类,在同事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冲突中,发展中国家应当在贸易利益上得到更多的优惠和倾斜,而在减排义务上应得到缓冲期,其在贸易活动中涉及的减排标准和要求亦应较为宽松,而发达国家应在贸易领域做出适当的让步,为全球社会利益承担更多责任。WTO还应积极与其他多边组织合作,促进发达成员向发展中成员提供额外资金、技术、人员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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