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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世界经济发展呈现出区域一体化特征,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日益成为区域经济获取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因素。而目前科技创新能力相对不足成为制约区域科学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为适应新形势下区域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加快培育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已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充分认识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要使区域经济发展实现由自然资源依赖型向科技创新型的转变、由线性增长模式向循环模式的转变,就要进一步加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加快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及相关支撑平台的建设。
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不仅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为适应新形势下区域经济科学发展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新要求,加快打造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面临着新的使命和责任。将科技创新作为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核心推动力量,并建立起完善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已成为各级政府、理论界和产业部门的共识。
二、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的体制障碍及原因
近年来,国内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已初具规模,为推动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总的来看,我国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发展程度还相对较低,已经成为制约我们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障碍,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科技创新服务市场不健全。在现有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中主要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居多、开发转让项目较少,同时,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企业创新意识还不够浓厚,对科技服务的需求也相对偏低。二是科技创新服务链条不完整。现有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服务链条不完整、不衔接、能量不强、质量不高,能从事高知识技术含量的服务项目的机构很少;服务信息网络的公共技术信息量小,流通不畅,网络不健全,在数量和水平上都满足不了科学发展的巨大需求。三是科技创新服务的配套政策法规不完备。科技创新服务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现有法规政策体系的不健全增加了创新主体的风险,导致科技创新服务市场的运行不规范,无法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也影响到科技服务机构的公信力。四是科技创新服务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科技创新服务是新兴的知识密集型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综合素质,要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市场、懂法律,而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中这类的复合型人才还比较匮乏,制约着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推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保障
1、扶持引导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应本着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在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或修订过程中,进一步明确科技创新机构的法律地位,深入研究非营利科技服务机构的政策与法律问题,通过法律法规给予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以广大的发展空间,通过对科技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移和新兴科技企业孵化。要认清制约区域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加大财政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支持力度,突出重点、增加投入,力争在一些战略产业和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促进各类产业共性技术中心的建设,使其成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重要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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