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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城市桥梁坍塌事故屡屡发生,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遏止事故发生,已十分迫切。纵观数起垮塌倒塌事故发生因素,主要有人为因素、设计规范标准偏低与设计质量问题、施工质量缺陷问题等方面。本案中选取以湖南湘西自治州凤凰沱江大桥坍塌事故为典型,探讨桥梁坍塌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以及给出相应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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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桥梁 坍塌事故 原因探讨 对策建议
Abstract: Recently, urban bridge accidents were happened frequently, how to take measures to stop is rather urgent. According to several bridge accidents factors including the personal factor, low design standard and design quality problem, construction quality etc. in this paper, it will take Fenghuangtuo bridge in Xiangxi autonomous district in Hunan province as the type example, discusses on the main cause and secondary cause, and put forwards to some relative advice.
Key Words: bridge; collapse accident; cause discuss; strategy advice
中图分类号:U4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背景简述及典型事故摘要
2010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媒体屡屡公开报道了很多关于我国非由地震原因引起的重大桥梁倒塌事故,其中以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和株洲红旗广场高架桥坍塌等事故为典型代表,均造成重大伤亡与经济损失。事故分析表明,桥梁倒塌原因可分为设计施工不合理、撞桥和超载、自然灾害、加固拆除不合理、桥梁病害、人为活动等六类。除地震外,设计与施工不合理所引起的桥梁倒塌事故数目最大。而事故的发生大多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以下摘取几例典型代表,抛砖引玉。
1、九江大桥坍塌事故
2010年6月15日凌晨5时10分,一艘佛山籍运沙船行驶至九江大桥偏离主航道航行撞击九江大桥,导致桥面发生坍塌,桥面坍塌约200米。
2、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
8月13日下午4时40分左右,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桥梁将凤凰至山江公路塞断,当时现场正在施工,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3、上虞春晖立交桥百米匝道整体坍塌事故
2月21日,浙江上虞市境内的春晖立交桥发生引桥坍塌,坍塌总长度120米,最高落差7米。事故造成引桥上4辆货车侧翻,3人轻微伤,
4、湖南株洲红旗广场高架桥坍塌事故
5月17日,湖南株洲红旗广场高架桥坍塌,断裂的桥面砸向正在桥下行驶的
22辆汽车,致9死16伤。
……
二、以凤凰沱江大桥工程为典型,简介事故概况
堤溪沱江大桥工程是湖南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大兴机场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控制性工程,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度13m,设3%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连拱石拱桥,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桥墩高33m,基础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墩。施工单位是湖南某路桥公司,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所属道路七分公司具体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施工任务。监理单位为湖南某监理公司,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按照交通部的标准,此桥属于大型桥。
三、沱江大桥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约3m至4m宽范围内,即2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
(二)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方面的原因。
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
一是项目经理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业主商议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主拱圈砌筑方式进行施工。
二是未配备专职的质量监督员和安全员,未认真整改落实监理单位多次指出的严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突出,如拱石材料未严格控制形状和尺寸,砌体砌缝宽度极不均匀,部分砌筑不密实,砌体存在空洞;主拱圈施工各环在不同温度无序合龙,造成拱圈内产生附加的永存的温度应力,削弱了拱圈强度。
三是倒排工期赶进度,连续施工主拱圈、横墙、腹拱、侧墙,在主拱圈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下就开始落架施工作业,降低了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为了州庆缩短大桥养护期,沱江大桥施工工期过紧,施工中变更了主拱圈砌筑的程序,拱架拆卸过早。据了解,因为湘西自治州要进行50年州庆,所以沱江大桥施工采取了项目倒计时。6月20日主拱圈的砌筑完成,第19天开始卸架,养护期不够,比规定少了9天。按规定,大桥养护期是28天。因为养护期减短,大桥拱圈承载能力减弱。
四是技术力量薄弱,现场管理混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人员共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仅6人;施工人员技术素质低,劳务分包给不具备施工基本水平的农民工队伍,且在上岗前未按规定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卷扬机操作人员、试验员、测量员等均无相应资格证书;工程材料质量把关不严,末按照设计要求控制拱石规格。
五是道路七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质量和安全管理职责。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巡查中走过场,未能发现存在的严重质量、安全生产隐患以及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问题,默认同意项目经理部招雇没有石拱桥施工经验的农民工及无证上岗等问题,违规同意项目经理部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
六是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监管不力。路桥公司对道路七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质量安全职责和控制措施监督落实不力;指导和监督道路七公司贯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力;对项目经理部长期存在的管理混乱、人员不到位、无证上岗、工程质量等问题和对项目经理部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不顾工期延误现实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的问题失察。
另外,主拱圈砌筑质量问题和沙石含土量过高等质量管理也严重不到位。砌筑要使用料石,才能够相互咬合。但事故后发现,塌下来的主拱圈中还有片石。而且砌筑的砂浆混凝土不饱和,未填实,有空隙、空洞。施工中的沙石含土量也比较高,沙石应该用水洗过的沙,一含土就影响混凝土的凝结力。
2、建设单位方面的原因。
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混乱。
一是对发现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未认真督促整改。
二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商议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且为确保凤大公路在“州庆”前交工通车.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将原计划三个月完成的主拱圈砌筑时间压缩为一个半月,严重影响大桥主拱圈砌筑质量。同时,为赶施工进度,越权指挥施工,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
三是未能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未认真督促纠正;发现施工单位选用的施工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人员未经培训等问题后未认真督促整改;发现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
四是公路局主要领导同时兼任凤大某公司主要领导,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放松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没有督促整改工程存在的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
五是省公路局在将项目委托给州公路局后未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疏于监督管理,没有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六是工程层层分包质量管理混乱。层层分包,造成权利和责任的层层流失和监管不到位,建设单位盲目对此不加管理,造成各层管理程序的混乱。施工中施工单位有变更,却没有及时告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3、监理单位方面的原团。
监理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能依法履行工程监理职责。
一是现场监理处对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予以坚决制止;在主拱圈施工关键阶段,监理处人员投入不足;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不仅没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监理人员还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拱圈强度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在验收砌体质检表、检验申请批复单、施工过程质检记录表上签字验收合格。
二是监理公司对现场监理处管理不力。派驻现场监理处技术人员不足;一半监理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对驻场监理人员频繁更换,不能保证大桥监理工作的连续性。
三是设计院未能认真督促监理公司贯彻落实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监理公司在堤溪大桥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失察。
4、勘察设计单位方面的原因。
勘察设计单位工作不到位。违规将地质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前期地质勘察工作不细,设计深度不够,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不到位、设计交底不够。再加上没有勘察出复杂的桥下地质结构,虽然在施工中就已经发现桥墩的地质构造比较复杂,而且还发现0号桥墩下面有严重裂隙,但仍然没有引起相关人员的足够重视和上报处理。施工中虽然对此处进行了一些处理,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桥垮塌的方向从0号桥墩开始,像积木一样顺一个方向垮塌。
5、质量监督部门对大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
一是州质监站作为凤大公路的监督单位,工作严重失职。未制订月度、季度质量监督计划,未落实重点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人;对施工方、监理方从业人员培训和上岗资质情况监督不力,大部分仅以口头形式向建设、施工、监理方通报质量监督结果和提出要求;发现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后,未依法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也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是省质监站对州质监分站业务工作监督指导不力。对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这一“统贷统还”项目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掌握凤大公路真实质量动态,对凤大公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失察。
6、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对下属单位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
一是交通局违规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在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违规补办并倒签工程招投标相关申报文件。
二是县政府解决工程征地拆迁问题和保障施工环境不力,越权出台《凤大公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导致凤大公路施工环境差,出现多次严重阻工,致使施工工期拖延长达一年多,导致后来为赶进度倒排工期。
三是州政府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要求计委、交通局弄虚作假,补办、倒签有关上报文件;对因征地政策导致凤大公路项目工程多次严重阻工、拖延工期以及保障施工环境督促解决不力;要求盲目赶工期,向“州庆”献礼,而对50周年州庆项目倒计时目标管理的后期实施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
四是交通厅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批复的情况下,违规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勘察设计文件;违规批准凤大公司的项目开工报告;对下属单位省质监站、公路局管理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堤溪大桥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失案。
四、针对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路桥公司要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质量和安全责任。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任意变更。要加强施工技术管理,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要加大各工种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劳务管理人员及民工的技术素质,持证上岗。要加强原材料选择、砌筑工艺、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路桥的使用安全。
(二)、公路局、凤大公司要真正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质量规程标准,建立有效的安全质量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做好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尤其要发挥监理单位在路桥建设中的作用,督促监理公司认真履行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理职责。在选择施工队伍时,不仅要认真审查施工企业的资质,更要考察施工企业的施工经历和实际能力。
(三)、监理公司要切实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质量与安全法规、技术规范、标准,重点加强对原材料质量、工程项目施工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现场监理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必要时要向上级报告。
(四)、设计院要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真执行勘察设计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加强设计后续服务,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发挥设计单位对施工的指导作用。要扎实做好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确保基础资料全面、真实、可靠,施工图设计深度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对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应作出详细说明,井进行细致的技术交底。
(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性,按照科学的工期组织工程建设,坚决纠正为追求“政绩”或搞“庆典”等,主观臆断确定工程的完工时间,不顾质量和安全倒排工期抢进度的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依法履行好职责,不违规指挥,不超越职权代行监理职责。要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六)、交通及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路桥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坚决改变“低价中标”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重点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尤其对桥梁等重大基础设施,要认真细致地排查治理,消除隐患。要严格执法,加强对本省在建桥梁和现有桥粱的安全监管。
(七)、桥梁建设与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高墩、大跨、连拱石拱桥工程的安全风险评估和施工的安全技术研究。应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边施工、边立项、边设计状况。应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工程技术咨询等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应进一步加强对桥梁的安全监管,深化建设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和扩大成果,确保桥梁安全运行。
五、文后语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损失重大,教训深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以此为鉴,充分认识到这起事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结合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本地区实际,认真查找不足,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发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安全监管体系。要以对党和国家负责的态度和对广大建设者负责的精神,把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深入推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简介
郑刚,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土木工程本科毕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电力工程中级工程师,曾相继担任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技术员、项目经理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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