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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侧耳倾听 风口浪尖各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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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6 12: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view-387095.htm
  声音一――“无限委屈”的电力员工:“我们也不容易”
  
  种种迹象表明,电力行业减薪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始实施。
  “我们的收入增长都停止了,从年初开始就一直在减薪。”浙江省电力公司的一名中层干部说。“我们从这个月开始减薪了,算下来大概减了10%。”天津电力系统职工李宏博说,他刚转正一个月,原来的奖金每月有1700元左右,但这个月减了500元。“我们降了28.5%,再降,估计以后要出去做兼职了!”江苏省某电力系统一位姓洪的工作人员称,他做了详细统计和对比,认为减薪对像他们这种基层人员影响最大。“我们的工资本来就是中等,难道一定要减成低收入群体才算符合社会公平?”广东省电力系统职工王先生说。
   “省公司那边已经降了,我们工资现在还没降,不知道以后会如何。”作为沈阳电力行业的职工,王娜(化名)与同事都在关心波及全国的电力行业降薪事件。在她看来,每月工资和奖金合计2000余元的收入并不算高,暂时没有降薪也并未让她感觉庆幸。而王娜所说的省公司,即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则有消息表明已经卷入了此次的“降薪风暴”,且最高降幅达40%。
  自古以来,劫富济贫在中国人心中似乎就是一桩好事,劫富济贫的大盗,百姓称之为“侠盗”,对其还颇为敬重,看来对于收入分配问题,古人早就有了点研究并形成了一套指导思想,这套指导思想的影响力似乎还延传到了今天。
  在电力行业减薪的问题上,电力行业内部一片质疑,“委屈之声”不断,其中大多是对媒体报道的反驳,还有一部分电力系统的员工将自己的工资收入明细发到论坛上,质问:“这样的工资水平算高吗?”。一方面看,每个行业和群体的收入分配平均地停留在低水平,即使符合社会公平和公正以及大众认可,也未必符合社会发展的文明与和谐。我国的收入分配原则是:坚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依法保障合法收入和合法所得,坚决取消非法收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依法调节过高收入。这其中,最为关键的还在于提高和扩大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社会主义不是不让人富,相反是要让大家共富,而绝不是要让大家共穷。我们不应为劫富济贫的零和博弈而欢欣。
  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要想让公众不质疑电力行业的高收入,就要通过各种有效监管机制,提高行业透明度,以抑制其在有支付能力前提下给自己涨工资的“内在冲动”。电力行业员工收入比社会平均水平略高似乎并不足以作为其减薪的理由,这也难怪电力员工觉得委屈。正如前段时间某主流经济学家所说,中国贫富差距大这一问题,不在于富人太富,而是穷人太穷;这句话曾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对的声音无数,可细想之下,这话也确实有一定道理,前文提到:从1978年到2004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了近30年,工资却仍旧只有美国的1/20、日本的1/24,这足以说明中国整体薪酬收入确实处于较低水平,电力系统的高工资,是和整体水平的低工资比较下的相对高工资,而不是说真的就有多高。
  因此,重要的是,有关部门应该在降薪的同时,拿出科学的依据来,比如电力行业的合理人工成本是多少?员工工资在行业成本中所占比重是多少?就算是减薪,减到什么程度才算合理?一句话,我们需要透明度,电力员工也好,外部人士也好,如果确实看到了科学的、透明的依据作为决策的基础,恐怕大家都不会有什么怨言和争论了。如果没有这些足够科学和透明的依据,电力行业减薪其本质可能只是仇视高薪、同拿低薪,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理分配,也无助于提高整体国民的福利最大化。
  
  声音二――“义正言辞”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高收入合理合法
  
  面对这场降薪风暴,社会各界各持看法,不少专家学者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对垄断行业降薪这一问题也讨论得越来越深入,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前不久作出了表态。中电联是全国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目前拥有会员单位1440家,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和国电集团等中国所有大的电网公司和发电公司,这样一个组织,可以说是电力行业内相当权威和有代表性的,2006年8月2日,中电联副秘书长范继祥表示,电力行业的高收入是合理合法的,舆论对电力行业高薪问题的认识过于偏激,“是不客观的”。范继祥并没有否认电力行业收入较高,但他认为,年收入超过10万的职工是少数,不具有普遍性,电力企业老总年薪过百万美元的说法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范表示,据他了解,目前国内电力企业老总最高年薪在70万元到80万元左右。东部发达地区一般职工年薪6万元到8万元,西部陕西、新疆和甘肃等地一般在3万元上下。对于一个倒闭电厂抄表工年薪10万元的说法,他认为是“胡说”。
  他举例说明电力行业高工资的原因:以前一个工厂要1000人,经过分流到三产等服务行业,现在同样的一个工厂也就200多人。“效率高,工资自然就高。”他说。据范介绍,目前中国电力行业发电、装机容量和用电量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我们为国家做这样大的贡献,而且收入是合理、合法的,为什么社会对我们这样憎恨呢?”范反问道。范继祥对电力行业的降薪行动表示不解。“这次(降薪)可能对基层干部冲击较大。很多基层人员认为他们被冤枉了。”他说。
  联系前面众多电力员工的委屈之声,细细考虑范副秘书长的观点,确实有一定道理,降薪风暴下,最受伤的还是广大的普通员工,而据了解,很多普通员工的收入并不如人们想象中的那么高。但范称电力高薪合理合法则有失偏颇。市场经济下,企业根据其经营绩效和一系列的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然后进行工资分配,这对于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而言,确实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对于一个以国有资产为主的垄断企业而言,是否合理合法就有待斟酌了。
  中电联副秘书长范继祥认为:“1997年电力行业实行承包后,在工资制度上,电力企业实行每年年终按照完成任务的情况分配奖金的绩效考核制,由于对管理层实行年薪制,分配时管理层收入就比较高。这样的体制改革很多行业都实行了,这样的收入分配方式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中电联作出如此表态后,各界反响强烈,反对之声不断。
  反对者认为,在以国有资产为主的垄断企业,其最大的收益人应该是资产所有人,即全体国民。有人认为国有垄断企业的税后利润比较高,职工就理应享受高薪。这样的说法明显混淆了税收和国有资产收益的界限。纳税是所有企业都应当履行的义务,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公企业,只要有经营就应该纳税。而资产收益权是属于资产所有者,如果说国有企业的资产所有人是全体国民,而公民又将垄断经营的权利过让给了企业。那么,垄断行业多出的那部分高工资原本应该属于全体国民平均分配的。
  一般说来,这种平均分配应该表现为政府转移支付或者再投资,即政府将这笔钱收归国库后,转而向公众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改善教育、医疗等国民福利,或将这笔资金化为资本,有效利用,合理投资,让这笔利润产生更多的收益,从而提高行业竞争力和国家综合实力,这也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对资金统筹运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一个优势体现。但是现在,一方面,众所周知的是百姓并没有享受到这笔利润所带来的教育或医疗等的公共福利;另一方面,这笔利润是否进行了有效投资,也由于缺乏透明度,大家无从得知,公众所知的就是垄断行业收入“很不错”,这种情况下,公众怎么能没有意见,又怎么能接受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合理合法这一说法呢?垄断企业凭借国家宏观政策所赋予的独特垄断地位,不仅可以轻易地向公众转嫁各种生产成本,而且可以轻易抬高销售价格增加公众负担,他们的利润所得不是一种正常的利润收入,而是高于平均利润的“垄断性利润”。在自由、公平的环境下,竞争是社会的自然状态和原始规则。垄断体制用非自由和公平的方式,阻止了其他社会成员进入这些行业的机会,垄断企业理应给予过让了权利的公民最好的回报,比如:提供低价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并且接受公民的监督和控制。政府的责任之一,就是要保证垄断企业能够落实和兑现对公民的回报。但是现在,在医疗、教育、通信、邮政、电力、铁路、石油、航空等事关国计民生的众多领域,一些企业长期占有绝对的垄断地位,而相应的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管却相对缺位,这助长垄断企业从公民手中攫取更多利益。

  
  
         
  声音三――将信将疑的业外人声:垄断行业自己会革自己的命吗?
  
  处于极大舆论压力下的电力系统壮士断腕,主动降薪以谢天下,采取了为缓解压力而自选动作的应对措施,来争取公众的理解和缓解各方的质疑。但对电力系统的主动行为,公众不禁要问:垄断行业自己会革自己的命吗?
  正所谓:过则改之,善莫大焉。电力系统面对公众的指责,有过立改,态度主动,“减薪号”台风的刮起,或多或少能给公众一点心理上的安慰,然而,质疑之声指出,这其实正是电力减薪的“策略”所在,以近乎零的成本来平抑公众愤怒的情绪,让垄断变得不再那么面目可憎,以便继续维持垄断地位和垄断利润。我们似乎陷入了这样一个圈套:以反垄断高收入代替了反垄断高盘剥。看得出来,电力减薪的“自选动作”利用的正是这一点。电力减薪并不等于垄断利润减少,更不等于电价不涨,一方面垄断依旧,另一方面电价照涨,人家怎么给员工发薪,又关我们什么事呢?
  有学者认为,电力行业当前面临两种选择:一种可能是,继续利用垄断的机制,不断将企业的危机转嫁到社会,从而维持亏损垄断企业的生存;另一种可能就是用某些国企改革的老招数,将危机转嫁到企业内部职工的头上。无论是冠冕堂皇的减员增效还是煞有介事的减薪风暴,其结果殊途同归:把经营失败和历史包袱的形成归咎于底层普通员工,把公众对垄断行业的不满和反感转移到普通员工身上,仿佛企业员工是一切罪恶的源头。实际上,公众的不满,不是朝向垄断行业的员工,而是朝向不合理的分配机制。单纯的减薪,无非是避重就轻,扬汤止沸罢了。
  此次电力减薪,是一招极其典型的“乾坤大挪移”。在垄断权力结构丝毫不动的情况下,由行业内部的利益阶层设计制度对行业整体薪酬进行控制。这无非是垄断利润的再分配而已,至于分配给谁,什么形式分配,谁少一点,谁多一点,外人只怕就难以得知了。这一过程,没有国资委、发改委、审计署之类外部监督部门的参与,“规范员工收入分配制度”的指令都是由各电网公司自上而下发布,国家电网公司下发工资计划管理、加工资收入管理、人工成本管理等一系列文件,由各分公司遵照执行。这一场减薪风暴原来是带遥控的,而遥控器正握在电力系统内部人士手中,试想,虽然有杜绝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规定,权力阶层会把减薪风暴刮向自己吗?只怕不会。因此,面对所谓的“减薪风暴”,我们更应关心它能给公众带来什么:减薪节省的成本会用来做什么?会用于政府转移支付从而改善公共福利吗?还是继续留在企业用于再投资?企业成本减少了,电价会降吗?还是继续涨价以培养公民的节约用电意识?政府自1994年至今一直为国有企业的亏损买单,却似乎从未获得过半分好处。那么,利润到底哪去了?试想,肥水不流外人田,有钱不发给自己人又去花到哪呢?产权不明晰,监督又缺位,“亏了是国家的,赚了是私人的”。这个“利润分配”格局一天不打破,作为国企“主人”的我们就不会少掏一分钱,更不会多得一分钱。
  前不久,被称之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草案)》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众对其寄予了热切的期望。但法学家们却称,反垄断立法未必能杜绝垄断行业福利腐败,因为“问题的根源在体制”。但在短时间内,体制要改变又谈何容易?那么这一场降薪风暴刮向何处,将会持续多长时间、又将如何收场?答案恐怕只有时间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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