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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分析了美国有关纺织品服装的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和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并进一步阐述了原产地规则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美国的影响。
[关键词] 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 优惠性原产地规则 纺织品服装出口
WTO的《原产地规则协议》确立原产地的标准有两项,即“完全获得”和“实质性改变”。但对于什么是“实质性改变”,并没有就纺织服装产品达成统一的技术标准。因此各国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实施对自己有利的原产地规则,创造对自身有利的贸易环境。
一、美国有关纺织品服装的原产地规则
从适用范围看,美国的各种原产地规则可以分成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和优惠性原产地规则两大类。
表1 美国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范围
资料来源:根据www.otexa.ita.doc.gov相关内容整理
1.纺织品服装的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
美国现行的针对纺织品服装的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主要适用于输入美国的纺织品和服装的数量限制、关税,以及原产地标记。长期以来美国就对纺织品服装进口实施严格的原产地规则以保护本国服装业的发展。
1984年5月,美国颁布的海关暂行条例规定:“就执行多种纤维协定而言,一件纺织品和服装的原产地应以该物品中的原料裁剪地为准”。
1985年颁布的最终条例中规定:“如纺织品经实质性制造和加工工序转变为一件商品上新的不同的产品,则视为发生了实质性改变”。
1996年7月1日美国新的纺织品及服装原产地规则——乌拉圭回合协定法案Section 334 (b)(2) of the Uruguay Round Agreements Act [19 U.S.C. 3592 (b)(2)]以纺织品或服装的加工过程或缝制过程作为判定原产地的依据。
美国1996年原产地规则生效之后,许多贸易伙伴纷纷指责该规则违背了美国对WTO协议的义务。1999年,美国同意修改部分纺织品的原产地规则。2000年贸易和发展法案405款(Section 405 of the Trade and Development Act of 2000对乌拉圭回合协定法案的334款原产地规则(the Origin Rules Section 334 of the URAA)[H.R.434]做出了修改。此次修改主要涉及丝、棉、人造纤维和植物纤维织物。但对于其他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而言,原产地规则并没有改变,甚至变得更为复杂。
2.纺织品服装的优惠性原产地规则
美国关于纺织品服装的优惠性原产地规则主要存在于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以及美国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的特殊贸易方案中。
表2 美国贸易优惠安排
资料来源:根据www.itexa.ita.doc.gov相关内容整理
这些贸易协定成员国的纺织品服装产品将享受特定的优惠安排,通常是免除关税和取消配额限制,但前提是必须符合“纺纱后”(yarn forward)原产地标准,即纺织品服装要想享受优惠待遇,从纺纱开始至产品完成的各道工序必须全部在成员国进行。这种严格的原产地标准基本上排除了协定成员国之外的国家通过在区域内转口或设置“缝制”工厂的方式进入区域内市场,从而享受关税等优惠待遇的可能性。
表3 美国有代表性的贸易协定/方案的原产地规则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http://cbp.gov/xp/cqov/import/internationalagreements相关内容编译
二、美国原产地规则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影响分析
1.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美国
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一直受到美国的数量限制,而对于纺织品服装数量限制与原产地的认定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美国原产地规则非常的复杂和严格,可以有效地阻止受配额限制的国家的纺织品转口至不受配额限制或者配额尚有余额的国家或地区后再出口美国。
另外,从前文所述美国原产地规则演变的历史来看,美国政府往往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和利益的需要,随时改变纺织品原产地的判定标准,以达到有针对性地限制我国向美国出口纺织品的目的。因此美国的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造成了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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