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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钢铁业出口退税率一再下调,下调原因有:减少贸易摩擦,节能减排的需要,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和减轻财政负担,抑制进口铁矿石的价格等。
[关键词] 钢铁业 出口退税政策 原因
一、钢铁业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
2007年4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从4月15日起,将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板、涂镀等高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普碳钢、热板、型材、盘条等83个税号的钢材产品则取消出口退税。2007年7月1日起,国家再次降低了部分钢铁制品的出口退税率。
这是自2004年以来我国第五次下调钢材出口退税率。2004年1月1日,国家将钢材产品退税由原来的15%统一下调到13%;2005年5月1日,国家将板材、线棒材出口退税由13%下调到11%;2006年9月15日,国家将板材和线棒材出口退税率由11%下调为8%。另外,在钢材出口退税率不断下调的同时,我国于2005年4月1日取消了生铁、钢坯等钢材半成品的出口退税,并于2006年11月1日对铁合金、生铁、钢坯等钢铁产品加征10%出口关税。
二、钢铁业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原因分析
1.减少贸易摩擦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全年出口钢铁突破4300万吨,增幅高达109.58%,其中,美国、欧盟,以及韩国是中国出口钢材主要目的地。这种冲击引起相关国家的高度警惕。近一段时间,欧美钢铁组织纷纷对中国钢铁举起反倾销的“大棒”。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料,2006年共有11个国家对中国钢铁企业采取了27项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如果不采取有力的措施,这种趋势仍将继续甚至更会严重。
从减少贸易摩擦角度,为了不给欧盟、美国等反倾销、反补贴的口实,中国只有再次调整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是为了鼓励企业生产出口创汇产品,根据税负平等、税不重征的原则,即一种产品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纳税后,在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再纳税,如果另一个国家或地区对该商品征税,则生产国对企业实施退税。这是一个国际通行的惯例,可以极大地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意味着减少出口企业的利润,使国内外钢价保持在同一水平。这样一来,出口钢产品的竞争力将被削弱,我国的钢铁企业在这种形势下,势必会将大量的钢材产品由出口转为内销。随着出口钢产品的大量回流,钢产品的出口增速将减缓,从而降低出口贸易顺差,达到减少贸易摩擦的作用。
2.节能减排的需要
2006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1.2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均未能实现年初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2%的目标。为了能完成节能降耗的任务,政府将会下大力气采取一些重要举措,调整出口退税率是其中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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