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环境和贸易的争论都来源于一个简单的事实,即各国拥有不同的环境政策。各国根据自己本国的具体条件制定不同的环境政策,而不同的环境政策会导致贸易争端的产生。拥有严格的法律并严格执行的“高水平”国家(通常为发达国家),与拥有同样严格的法律但并不严格执行以及拥有的法律不严格或者根本就没有环境法律的“低水平”国家(通常为发展中国家)就极易发生争端。
关于上述观点,环保主义者和自由贸易主义者都表示认同,两者的分歧在于竞争压力是否会使环境标准退化,是否应当跨国家采纳相同的环境标准。在环保主义者看来,由于竞争压力,发达国家和不严格执行法律的国家进行自由贸易,会在两者之间产生“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导致发达国家降低环境标准,或放松对现存标准的执行,或放弃采取更好的环境标准,这就是所谓的“底线竞赛论”(race to the bottom)。因此,环保主义者赞成采用环境贸易措施来削弱“低水平”国家的竞争优势,以避免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向底线竞赛”。
自由贸易主义者认为,自由贸易不是引起环境问题的根源,贸易只是影响环境的诸多因素中的一种因素,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各种不同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自由贸易主义者还认为,不同国家的不同环境标准实际上是提高了社会福利,而远远不是所谓的“向底线竞争”的情况,且不同国家由于其环境条件和吸收同化能力不同而选择不同的环境标准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