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本文对国际海关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简要综述,在借鉴国际海关主要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运用现代海关管理理论,提出了我国海关加快“大通关”建设,推广“前推后移”的新通关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以及利用信息技术加快无纸化报关建设步伐等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贸易便利化海关通关管理对策
一、国际贸易便利化发展趋势与特点
贸易便利化是指简化和协调货物在国际贸易各项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程序以提高贸易政策透明度和降低贸易成本,从而为国际贸易创造一个简化的、协调的、透明的、可预见的环境。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特别是海关关税水平的进一步降低,传统的非关税化措施(如配额、许可证和数量限制等)进一步受到约束,繁杂的海关手续已被全球商界及相关的国际组织视为一种非关税措施,因为它阻碍了贸易的顺畅发展,提高了贸易成本。
在WTO多哈回合谈判会议上,贸易便利化问题被纳入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框架内,通过WTO的影响力,从政策和制度层面上规范和约束与贸易相关的各种措施,最大限度地促进和便利贸易。从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日本等15国组成的推动贸易便利化谈判集团——科罗拉多集团提出的谈判方案来看,贸易便利化谈判以WTO现有相关规则为基础,即GATT第5条(自由运输)、第8条(进出口费用和手续),以及第10条(贸易制度的发布和管理),其基本原则为:1.增加海关制度的透明度;2.强调海关手续的合理性.3.简化海关单证和制度,实现海关通关的高效和安全性;4.在非歧视的原则下,对中小企业遇到的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各成员提交的关于贸易便利化的报告几乎涉及到海关通关过程中的所有细节。
海关是国际贸易货物进出口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国家主权的体现。世贸组织在承认成员方拥有主权的同时,更强调了海关不应当成为自由贸易的阻力,海关应采用一系列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小进出口商服务。我国现在已经是世界第三贸易大国,海关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我国海关不但应遵循国际海关通行规则,吸取世界各地海关的经验以提高管理水平,与此同时,也应致力于为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创造一个良好的通关环境。
二、国际海关推进贸易便利化的现状
近年来,西方海关在推进贸易便利化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改革。这些改革使得西方海关的工作效率普遍提高,较好地解决了以往海关管理不适应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
1.美国海关模式——实施业务流程再造
美国海关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深受“企业再造”理论的影响,强调一个组织的工作重心应集中于如何使本组织中各个单独的部门或岗位共同为实现组织的工作目标和顾客的满足进行努力。并以此为目标再造海关业务流程。目前已分别设计了六大核心业务流程和业务保障流程。二是为确保业务流程的实施,美国海关进行了机构重组。改革前的领导关系是:总署—7大关区—45个总关—256个口岸海关:改革后的新领导关系是:总署—20个管理中心—256个口岸海关:减少了中间管理管理环节和领导层次,管理资源向总署和现场海关转移,强化总署的宏观管理能力和现场海关的执行能力。三是在现场口岸,树立“为顾客服务”的宗旨,推出“一站式”服务,并给予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和现场直接决定权,减少了推诿扯皮现象。同时在通关环节还推出“两次结关”制度,即进口货物在办完报关、查验手续后,海关收取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后放行货物,此时办理一次形式结关,但货物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办结海关手续,美国海关把实际结关时间推后一年左右,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处理因货物溢短装出现的退补税,以及发现差错后对报关单进行修、删、改等手续。对于数票小额关税的退补可以统一结算。管理上不仅显示了灵活性,而且节约了人力、物力,简化了手续。四是为确保流程管理能起到效果,美国海关在制定流程时注意收集来自企业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并为流程制定了明确且量化的为顾客服务的标准。
2.荷兰海关模式——契约式管理
荷兰海关在系统内部推广契约式管理。每年在适当时候,上级海关逐级与下级海关签署下一年度工作契约。契约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执法管理任务,如根据货物的不同类别确定不同的货物实际查验率及查获率。二是保障性措施,如劳动纪律的遵守,对100%的员工进行工作业绩的评估,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等。三是提供管理资源。荷兰海关实施契约式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要弥补政府管理中绩效评价机制不足的缺陷。为便于开展此项管理,首先,荷兰海关各项工作进行了标准化和各项业务指标的量化。其次,科学制定契约内容。均达到“SMART”要求,即SPECIFIC(具体)、MEASURABLE(量化)、ACHIEVABLE(可行)、REALISTIC(现实)、TIME(时限)。另外,还专设部门对各关契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动态修订完善契约指标。最后,在总局和直属海关层面分别设立全国海关中央信息中心(DIC)、地区海关信息分中心(DIA)等风险管理机构,加强海关业务的风险管理,确保各项契约的实现。
3.澳大利亚海关——“客户导向”战略
澳大利亚海关实施“客户导向”战略(CUSTOMER ORIENTATION),确立海关为“客户”服务的宗旨。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广泛与产业界、行业协会沟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借用外部资源,强化海关管理;二是建立海关人员与企业进行工作交流的制度化渠道,增进相互了解和支持;三是在全国各海关成立“质量管理小组”,量化各项管理指标促进海关的整体效能;四是改变以往对企业“处处设防”的做法,促进企业守法自律。认为绝大多数进出口商是守法的,违法的是少数;许多违法行为是由于不明法规和程序引起的,以往“严管严查”并没有起到好的效果;为加速通关,海关管理应允许“合理差错率”(ACCEPTABLE ERROR RATES)和“一定比例的税收滴漏(AN APPOPRIATE AMOUNT OF DUTY LEAKAGE)”。
三、我国海关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对策措施
1.加快“大通关”建设,发挥“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的作用
“大通关”是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系统工程的简称,指通过运用电子化手段,改革现行的口岸货物通关流程,整合监管资源,建立统一的口岸数据平台,规范、畅通口岸进出口货物的信息流、单证流、货物流和资金流,实现口岸数据信息共享,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为企业提供最好的服务,提高口岸管理部门行政监管的能力和效率。“大通关”涉及海关、国检、港口、机场、税务、外管、银行、生产企业、运输企业、货主、代理等单位,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统一步伐。应进一步完善口岸工作联络协调机制,积极推动航空口岸边检、海关、质检申报“三单合一”改革,逐步在海运、陆路口岸推广实施,提高口岸系统整体效能。“电子口岸”是依托国家电信公网建立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公共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信息系统。系统集中存放有关进出口企业信息流、货物流、资金流等电子数据,为海关、外管、商务、工商、税务、交通、国检等口岸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电子数据交换、核查服务,同时也向企业提供网上报关、报检、结付汇核销、出口退税、网上支付等实时在线服务。应进一步扩大“电子口岸”的覆盖领域,进一步拓展“电子口岸”在数据交换和共享上的广度和深度,在海关、政府管理部门、口岸单位、生产企业、商业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等物流活动所涉及到的各个环节都建立和完善“电子口岸”系统,逐步实现“大通关”主要业务流程在“电子口岸”的全程贯通和口岸通关、物流、商务管理的信息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