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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中国机电产品出口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冲击极为严重。本文在分析机电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我国机电产品如何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机电产品对策
近年来,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贸易发展迅速。2007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额7014.5亿美元,在全国出口总额中占比为57.6%,出口净增1520.3亿美元,拉动全国贸易出口增长15.7个百分点,占世界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10%,仅次于德国和美国,居世界第三。2008年上半年,机电产品出口贸易保持了健康的发展势头。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08年上半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值3887.8亿美元,增长25.4%,占同期出口总值的58.3%,比2007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有关专家预计将取代美国成为全球第二大机电产品出口国。
但是,随着机电产品贸易规模的迅速扩大,面临的纠纷和摩擦越来越复杂。传统贸易措施对国际贸易所起的作用逐渐削弱,而以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日益明显。
一、机电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现状
目前,中国机电产品出口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冲击已远远超出“反倾销”与“反补贴”案件诉讼的影响。据WTO统计,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通报呈上升趋势,涉及各行业,但重点还集中于机电产品、农产品及食品、化工产品等领域。2006年,WTO成员共向TBT和SPS委员会通报2191件,其中TBT通报1034件,同比增加16%,SPS通报1157件,同比增加30%。从通报行业类别看,仍然是机电产品最多,有294件,占总数的28%;其次是农产品、食品饮料类258件,同比增加了35%,石油、化工类产品通报量也较多,共132件,同比增加了35%。
技术性贸易壁垒因技术复杂、隐蔽性强、扩散效应大、影响面广,已成为当今国际规则中最活跃的因素之一,引起了WTO各成员高度关注。集中体现为三个“三分之二”:一是自1995年以来,WTO各成员的通报(即影响贸易的新规章、新规则)三分之二是技术性贸易措施;二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向WTO通报的三分之二是技术性贸易措施;三是国外技术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我国出口商品的类别在三分之二以上(海关编码商品共有22大类,受影响的有18大类)。
二、机电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特点
欧盟最早设置了针对机电产品的严格技术性贸易壁垒,CE标志是工业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美国则对电子产品进口设置了《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对汽车制定《空气净化法》和《防污染法》。日本对机电产品的限制是JIS标准。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10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美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更是多得不胜枚举。而且,这些技术标准大多非常苛刻,凭借其自身的技术、经济优势,制定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认证制度等,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纵观近些年各国新出台的有关机电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不难看出其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2003年2月13日欧盟公布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巨大反响,美国、日本等贸易大国也纷纷采取相应措施。
2.能效问题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欧盟1992年9月颁布了欧盟统一的“能效标识导则”,成为欧盟各成员国能效标识活动的纲领性指导文件;加拿大等其他一些国家也先后通报了其制定有关家电能效标识的法规;2005年7月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正式通过关于制定耗能产品环保设计要求框架的EUP指令,成为继WEEE和RoHS之后的第三板斧。
3.技术性贸易措施呈体系化的趋势,发达国家和地区由原先针对单一产品采取单一技术性贸易措施发展到针对某大类乃至相关下游产品采取体系化的综合措施,这种做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更为巨大、深刻。
4.技术性贸易措施出现连锁反应,近年来某些机电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在世界各国间出现连锁反应,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会迅速被发展中国家效仿,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智利、阿根廷等也先后制定有关打火机的技术法规或合格评定程序,加强对打火机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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