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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化发展之间的关系不但密不可分,而且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直接或间接地构成双方相互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如何使得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特别是如何规避两者之间消极的作用,最终促使世界经济贸易的和谐发挥,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索的课题。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世界贸易组织 促进作用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区域经济一体化业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最引人注目的趋势之一,然而,“经济一体化”这个词语是近年才出现的。有人将一体化描述为一种多国经济区域的形成,在这个多国经济区域内,贸易壁垒被削弱或消除,生产要素趋于自由流动。
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进行多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这一范围往往大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地理范围。为了调和两种地区之间的关系,主张同一地区同其他地区不同的特殊条件,消除国境造成的经济交往中的障碍,就出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设想。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区域经济学的一个主要范畴,是一个发展的、动态的概念。其实质就是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按区域经济原则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专业化生产和分工协作,建立统一的大市场,优势互补、联合协作,联接并形成为一个利益命运共同体,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动因
与全球性多边贸易体制相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兴起有着深刻的内在动因——各类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设定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目标都要高于WTO谈判的目标,各成员从中获得的自由化利益也必将高于参与全球贸易体制的效果,这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的原因。一些地理相近的国家或地区通过加强经济合作,消除国境造成的经济交往中的障碍,削弱或消除贸易壁垒,形成了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南美共同体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对W T O的促进作用
在过去的十年,区域经济合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根据WTO测算,自1995年WTO成立以来,与GATT时期年均通报3个的速度相比,向WTO通报的新区域贸易协定以年均11个的速度增加,十年来间新通报增加的区域贸易协定共计有196个,其中仍然生效的有132个。从参加区域经济合作国家和地区来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至少是一个区域经济组织的成员。这样世界上有近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的“双重成员资格”。从这点看,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化发展之间的关系不但密不可分,而且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直接或间接地构成双方相互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从长远和总体来看,集团化趋势所产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可能阻止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相反,由于区域内经济一体化的合作水平比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合作水平要高,区域经济合作的广泛开展必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经济全球化进程,从而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阶梯或中间环节。换句话说,区域经济一体化是WTO健康良性发展的助推力,可以推动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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