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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提出
零售通道费,是指供应商为进入零售商场并维持已经进入的状态,以及获得一定的卖场资源向零售商支付的包括进场费、占场费、促销费等在内的一系列费用的总称。近10年来,关于零售企业是否应该收取供应商通道费的问题,一直受到政府、企业以及媒体的关注。在这个问题上,大型零售企业在历次工商关系矛盾的事件中,都处在被谴责的境地,政府也出台了若干政策对零售商收取通道费行为进行规制和整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诸多的产品供应商仍在不断地向大型零售企业缴纳通道费用。针对这一屡禁不止的现象,国内外学者对其形成机理进行了诸多的理论解释,有效率促进理论(Kelly, 1991; Sullivan, 1997; Lariviere, Padmanabhan, 1997; Desai, 2000; Sudhir, 2006;张赞,王小芳,2010)、市场势力理论(Shaffer, 1991; Chu, 1992; MacAvoy, 1997; Rao, 2003; Kuksov, 2007;吴宏,2003;吴小丁,2004;汪浩,2006;唐纯,2009)、双边市场和零售盈利模式理论(董春艳,张闯,2007;岳中刚,赵玻,2008a;岳中刚,赵玻,2008b;孙艺军,2008;曲创,杨超,臧旭恒,2009;岳中刚,石奇,2009;李骏阳,2009;周勇,池丽华,2011;董烨然,2012)等。然而,这些解释既没有达成共识,也没有清晰地说明通道费形成的机理,自然也就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其原因在于已有研究:①仅仅关注市场势力、促进效率、双边平台、盈利模式等某一个方面的问题,缺乏综合性视角的研究,如已有的效率促进理论、市场势力理论的分析,忽视了零售商是一个双边市场,而已有基于双边市场的分析,虽然部分揭示了通道费形成的机理,但既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更没有比较全面的分析。②大多是以大型综合超市业态为样本的研究,很少有其他零售业态的分析,但不同业态在中国有着不同的通道费结构和盈利模式。③缺乏对零售企业收入内容的来源结构及相互影响的分析,自然很难说清楚通道费的形成机理。④很少有系统性的案例研究,一般为逻辑性推论或是抽象的数学推导模型,难以全面和系统地描绘出通道费的形成机理。⑤一些研究比较关注西方研究结论的移植,忽视了中国独特情境下的特殊现象的解释,西方的大多数研究是将通道费视为一次性费用,而中国则是多次收取的可变费用,研究结论可能不完全适合中国情境。因此,本文将前述各个视角综合在一起,选择8家中国境内的零售企业进行案例研究,在拆解中国零售企业收入和利润结构的同时,对通道费形成机理进行中国情境化的研究,以清晰地回答:通道费的类型和结构怎样?是如何产生的?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研究设计
1.研究框架
针对确定的研究问题,本文研究框架包含了通道费出现前后的两个机理:出现前的初次形成机理和出现后的再次形成机理,具体研究过程是从盈利模式(即通道费的作用结果)这一现象入手,寻找盈利模式形成中通道费的构成因素,再归纳出通道费的类型及对盈利模式的影响,同时分析盈利模式反作用通道费、导致通道费结构变化的过程,最后探寻通道费各种类型的形成原因及机理(见图1)。
2.研究方法
我们采取案例研究的方法。因为它适合用于构建理论研究,尤其是以全面和长期过程为特征的研究,效果常常出人意料并且真实可信(艾森哈特等,2012)。本研究属于通道费形成机理的理论构建研究,同时关注的是历史演化的长期过程。同时,通道费涉及企业机密,结构相当的复杂,不同业态有着不同的情况和模式,因此,不通过相应的多业态、多案例的深入访谈和调查、分析、研究,很难给出准确答案,因此,本文选择了多业态、多案例的研究方法。我们选择中国市场上遍及4种业态的8家企业:2家大型综合超市(家乐福和沃尔玛)、2家大型电器商店(国美和百思买电器)、2家大型家居超市(百安居和居然)和2家大型百货商店(当代商城和翠微大厦)。
3.数据收集
数据采集的内容围绕前面建立的研究框架进行界定。具体采集方式是采取直接访谈、问卷调查和二手数据收集等方法,并且是交叉和反复进行。我们对各家样本企业分别访谈了至少1名内部高级管理人员(熟悉通道费情况)和品牌优势不同的多名供应商。同时,我们对这8家样本企业的6家在20052007年进行了顾客满意度的追踪调查,涉及样本企业的所有业态,以探寻样本企业盈利模式的顾客价值。二手资料的收集,包括:①样本企业的通道费方面的内部和公开发表的相关文件;②这些样本企业的供应商在通道费方面的讨论和意见;③供应商和零售商双方签订的合同范本格式等。
三、案例分析
下面按照由现象到本质的过程,分零售盈利模式类型(通道费带来的结果)、盈利模式形成机理(通道费的出现及贡献)和通道费形成的原因3个步骤进行分析,然后归纳案例分析的结果。
1.第一步:归纳零售盈利模式的主要类型
零售盈利模式,是指零售企业在为顾客创造价值的同时,能够获得一定利润的企业要素的组合方式。它的现象形态,是零售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的数量变化和结构方式,也是利润来源的路径组合。我们通过观察零售企业利润表的结构,得出一个简化的利润来源图(见图2)。中国零售业存在着买断(零售商买断商品所有权然后再转卖给顾客)和联营(零售商不买断商品所有权,提供场地给供应商,按着销售额的一个比例向供应商收取联营费用或租金)两种经营方式,在联营的模式下零售商不取得商品所有权,因此没有采购成本,而是直接体现为销售额返点率(类似于毛利率),因此,图2中我们用销售总额毛利率代替了通常的销售总额-采购成本。由图2可知,零售企业增加利润,主要是通过二增三减的方式实现,即:增加销售额和其他收入,减少采购成本、流通费用和税金。
(1)沃尔玛和家乐福的盈利模式。①沃尔玛在中国试图实施在美国本土的盈利模式,即对顾客采取薄利多销的方式实现物有所值,主要通过大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商品进价)的方法降低零售价格(不排除降低流通费用所起的作用,不过最为关键的是降低采购成本),由于商品进价低,毛利率仍然可以较高,主要是通过前台商品毛利(购销差价)获利,可以认定其为低零售价、低采购成本、高毛利率的盈利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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