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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贸易与技能工资水平和差距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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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5 15: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中国家庭调查数据可获得性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学者基于贸易开放的视角并从微观层面来研究中国工人工资的决定作用,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贸易与技能工资水平差异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一、引言
  贸易如何影响收入分配是国际贸易理论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根据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和斯托尔帕-萨缪尔森定理(以下简称SS定理),贸易开放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工资不平等程度的降低,因为贸易开放将提高非技能工人的相对工资。然而,许多经验研究表明,不少发展中国家在不断扩大贸易开放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工人工资差距日益扩大的现象,即技能工人的工资相对于非技能工人工资的不断上升或者说技能工资溢价。这种现象与已有的经典理论显然是相背离的。
  为了解释技能工资溢价现象,国外学者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理论及实证研究。其中最为重要的理论解释是Acemoglu(2003)提出的技能偏向性技术进步(SkillbiasedTechnologyChange,SBTC),即随着贸易开放的不断深入,技能偏向性技术进步从发达国家扩散至发展中国家,扩大了对技能工人的相对需求,提高了其工资回报,从而扩大了技能工人与非技能工人之间的工资差距。
  基于这种理论解释,Burstein与Vogel(2009)构建了一个基于技能偏向性技术进步的多国模型,将发达国家视为技能丰富型国家,发展中国家视为技能稀缺型国家,认为贸易开放和外包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技能溢价均有促进作用,并通过反事实模拟来验证他们的理论观点。而更多的学者则通过国别、地区或产业、企业等层面的经验研究来检验贸易开放是否通过SBTC对技能工资溢价产生影响。如Gallego(2010)使用智利在过去四十年的相关数据证实了技能偏向性技术进步这一机制的存在;Caselli(2012)使用19841990年间墨西哥制造业企业和产业两个层面的数据证明贸易自由化和SBTC对技能溢价的作用。然而,也有学者研究发现,技能偏向性技术进步并非普遍存在。如Attanasio,Goldberg与Pavcnik(2004)通过对哥伦比亚的实证检验,发现在技能密集型产业中没有找到任何SBTC的证据;Leamer(1998)研究发现,发生在非技能密集部门的SBTC主要惠及的是非技能工人,而发生在技能密集部门的SBTC惠及的则是技能工人,换言之,SBTC的观点并非完全令人信服。总而言之,关于贸易开放与技能工资溢价的关系这一问题,国外已有的研究仍然存在较大的分歧。
  和国外情况相类似,迄今为止,国内学者对中国贸易开放与工资差距关系的研究同样未能得出一致性的结论。有些学者研究认为,对外开放导致了中国出现了技能工资溢价的现象。比如,邵敏、包群(2010)使用我国36个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认为外资的进入扩大了我国工业行业的技能溢价;周申等(2012)用19982009年间中国工业部门数据分析了贸易、技术以及制度对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工资溢价的影响,发现贸易与技术进步具有扩大技能工资差距的效应,就业保护制度则降低了这种工资溢价。但也有部分学者研究认为,中国并不存在技能工资溢价现象。比如,Xu与Li(2003)用世界银行从中国五个大城市抽取的1500个企业的数据来研究中国企业对高技能工人需求上升的原因,认为贸易开放对中国技能溢价的直接效应为负,与SS定理的预测是一致的。王云飞、朱钟棣(2010)分析我国25个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后得出如下结论:随着出口的增加,我国对熟练工人的相对需求不论表现在工资份额上还是就业份额上都有所缩减。
  尽管现有文献在贸易开放与技能工资差距的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果,但是过去的大多数研究仍存在着一个不可忽略的缺陷:由于微观数据的缺乏,大多数相关研究仅能从分国家、分地区或者分行业的数据来探讨贸易开放对工资的影响机制,却无法把劳动力个体特征对工资的影响考虑进来,并在实证研究中予以有效控制,而后者恰恰是劳动经济学家研究的核心问题。在劳动经济学领域,较具影响力的一项研究是Mincer(1974)提出了明瑟回归方程,明确了工人工资与受教育年限、工作经验等个人特征之间的关系。此外,性别、种族、职业、行业和所在区域等因素对工人工资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更重要的是,就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存在着大量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壁垒,主要包括地区性壁垒、城乡性壁垒、所有制壁垒、性别因素和职业因素等。显然,在实证研究中,这些因素对工人工资的影响作用不应该被忽视。
  近年来,随着中国家庭调查数据可获得性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学者基于贸易开放的视角并从微观层面来研究中国工人工资的决定作用。Hering与Poncet(2010)利用CHIP1995数据从市场邻近角度分析了中国工人工资的影响机制;Kamal,Lovely与Ouyang(2012)利用CHIP1995和CHIP2002的数据更为详实地证明了Hering与Poncet(2010)的结论。以Hering与Poncet(2010)的研究为基础,李磊等(2011)使用2002年中国家庭住户收入调查数据(CHIP)中的城镇居民数据库,对城市贸易开放与工人工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城市的贸易开放对工人工资有促进作用,拉大了不同技能组、不同性别组工人的工资差距。后续的研究又深入到贸易开放对性别工资差距的影响。席艳乐等(2013)使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20042009年的数据,研究发现,贸易自由化扩大了性别工资差距。此外,Han,Liu与Zhang(2012)使用中国城市家庭调查数据(UHS),在工资方程中引入高度贸易开放地区、南巡讲话、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三个虚拟变量的交叉项,检验全球化对中国工人工资不平等的影响,发现加入WTO导致工资不平等程度的上升。这些文献通过使用微观数据,得以考虑工人异质性问题,从而得出了更为严谨的分析结论。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已有研究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第一,现有研究所使用的微观数据,年份较为陈旧,如李磊等(2011)使用的是2002年的CHIP数据库。个别研究尽管使用了较新的数据如CHNS2009(席艳乐等,2013),但由于CHNS数据库没有提供城市代码,因此,基于该数据库的研究无法细分到城市这一层面。第二,目前国内文献均没有考虑到宏观变量对个人工资影响的滞后效应,但现实情形是,雇主对雇员工资的制定往往不会受当年宏观变量的影响,而是受以前年度宏观变量的影响,时滞效应非常明显。第三,基于微观数据来研究贸易开放与技能工资差距关系的还不多见。进一步,虽然已有一些研究验证了贸易开放对工人平均工资的影响,但现实情况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因此,相对于对所有人平均工资的影响,研究贸易开放对不同技能水平工人工资影响的意义更为重大。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时至今日,贸易开放对技能工人、非技能工人工资水平及工资差距的作用究竟如何?是拉大了还是缩小了二者间的工资差距,或者说技能工资溢价现象在中国是否存在?个人特征和企业特征等在已有的着眼于宏观变量的研究中未能控制住的微观个体变量,到底对工人工资起着怎样的作用?这些将是本文希冀解答的问题。为此,本文将克服已有研究存在的不足,采用宏观经济变量与微观个体变量相结合的方法,使用可获得的最新微观数据库(RUMiC2008),在解决数据可能存在样本选择偏误和贸易开放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住个人特征、企业特征、行业特征和地区特征,分析贸易开放对我国城市技能工人与非技能工人工资水平以及差距的影响,检验技能工资溢价现象在中国是否存在。
  更进一步,本文使用分位数回归的方法,得到了贸易开放对两组工人在不同工资水平上的影响程度,更全面地刻画出贸易与技能工资水平和差距之间的关系。
  二、数据、计量方法与统计分析
  (一)数据来源和样本限定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于由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昆士兰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发起调查,德国劳动经济研究所(IZA)提供技术支持的2008年中国城乡移民调查数据库(RUMiC),目前公布的是2007年的最新数据。该数据库包含3个部分:城市家庭调查、农村家庭调查和移民家庭调查。本文使用的是RUMiC2008中的城市家庭调查部分,该部分覆盖了9个省份(直辖市)、18个城市、5003个家庭、14683位城镇个体,数据包括受访者的年龄、教育、就业及家庭背景方面的信息。本文将研究样本限定在2007年底身份为从事工资性工作的就业者,合同类型为固定合同、长期合同与短期合同,男性年龄为16岁到60岁、女性年龄为16岁到55岁的个体。剔除务农和自我雇佣者,将样本进一步限定在工人群体。为了避免估计结果由于户籍限制这一制度因素而产生的偏误,剔除户籍为农村的样本,将样本限定为城市户籍。
  (二)计量模型与变量
  基于前面的理论分析和微观调查数据的特点,本文以明瑟工资回归方程为基准模型,使用对数模型估计个体工人的工资决定方程。计量模型设定如下:lnwageic=+lntradec+lncityc+Xic+ic其中,下标i表示个人,c表示所在城市。wageic表示c城市中的工人i的小时收入。考虑到同工不同时这一现实情况,本文数据库中有关工人月工资和周工作小时数的数据求得小时收入。tradec是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代表城市c的贸易开放度,用城市c的出口额汇率和GDP的比值来表示,数据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cityc是城市c的宏观变量集,包含城市人均GDP、城市生活成本和城市人力资本。Hanson(2003)认为,规模报酬递增、非人力要素禀赋和人力资本外部性是企业集聚影响工资差异的主要机制。贸易开放度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赋予工人的工资回报较高,会产生人才的集聚效应。但同时,由于拥挤效应的存在,人才的大量集聚也可能导致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加剧,从而使得工人工资存在下行的可能性。已有的文献也证明了城市层面的宏观变量对个人工资的显著作用,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市人力资本和城市生活成本等。若不考虑这些因素,将会产生有偏的估计结果。在本文中,城市人力资本变量一项借鉴了刘修岩、贺小海和殷醒民(2007)的做法,用该城市每万人中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来衡量。城市生活成本为该城市当年人均消费支出,数据均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城市贸易开放度、城市生活成本均通过各年GDP平减指数进行了平减,换算成2007年实际值。部分学者还采用以下方法来衡量城市变量:用数据库中被调查的全部样本的平均教育年限和平均最低生活支出数据分别作为衡量城市人力资本和城市生活成本的指标(席艳乐等,2013;李磊等,2011)。本文未采用这种做法的原因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第一,通过对RU-MiC2008全部数据的整体观察得知,城市、农村和移民3个数据库中被调查的城市并不完全相同,如移民数据库,调查城市为15个,较城市数据库少了3个城市,分别是安阳、绵阳和内江。农村数据库中被调查的城市和城市数据库中的城市也不尽相同。因此,若用被调查全部样本的平均教育年限代替城市人力资本,则同时存在于3个数据库中的城市的人力资本可能会被拉低,而只存在于城市数据库中的城市则会由于缺失部分数据导致可信度下降。第二,RUMiC2008没有最低生活支出一项数据,因此本文用城市每万人中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来衡量城市人力资本变量,用城市当年人均消费支出来衡量城市生活成本。为了证明这种做法是适当的,我们采用这两项指标而不是采用平均最低生活支出,然后同样利用CHIP2002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发现贸易开放拉大中国技能工人与非技能工人工资差距,即这一结论与李磊等(2011)是一致的。
  Xic是刻画城市c中工人i特征的变量集,包括描述工人个体特征的变量,如受教育年限、工作经验、性别、婚姻状态、职业类型等个人特征,以及该工人所在企业特征的变量,如所有制特征、规模特征、产业特征和省份特征等。
  其中,工作经验来自问卷中您是从哪一年开始从事这份工作的这一问题,用被调查的年份2007减去该项即获得变量值。婚姻状态包括未婚和已婚。职业类型包括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及负责人、商业人员、服务人员、制造及交通业工人、自我雇佣者、农林牧副渔生产人员及其他。工作单位所有制类型按照杨娟等(2012)的归纳方法,划分为国有企业、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外资企业5种类型。企业规模划分为小(少于100人)、中(100999人)和大(多于1000人)三种类型。产业类型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划分为三大产业。在将数据库中各城市代码进行归类后,省份和直辖市包括广东、河南、湖北、上海、江苏、浙江、重庆和四川。此外,对于技能工人和非技能工人的分类,国际上通用的做法之一是由是否取得高等教育文凭来衡量。由于RUMiC没有提供最高教育程度的相应数据,我们采用RUMiC中排除跳级、休学后的受正规教育年限大于(等于)15年和小于15年分别代表技能工人和非技能工人。之所以采用这一指标,是因为15年对应了在中国取得大专及以上文凭所需年限。
  关于变量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下文再做详细分析。
  (三)描述性统计
  由于少部分受访者未报告其工资收入,为避免由于样本选择而导致的估计结果偏误,本文选取个人和家庭特征变量如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婚姻状态、家中儿童个数作为劳动参与模型的解释变量,利用Heckman模型进行回归,结果显示逆米尔斯率不显著,说明数据不存在自选择问题。在剔除缺失值和异常值后,我们得到总体工人样本5385位,其中技能工人样本1722位,非技能工人样本3663位。表1给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为了得到更为严谨的实证结果,本文进一步考查贸易开放可能存在的内生性。由于个体工资对整个城市宏观变量的影响极为微小,因此,将宏观变量引入微观的工资决定方程,优点之一便是能够减轻方程的内生性问题(HeringandPoncet,2010)。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解决由于遗漏变量可能带来的内生性问题。考虑到贸易开放、城市人均GDP、城市人力资本和城市生活成本等城市宏观变量对个人工资影响的时滞性,且考虑到同时期的城市宏观变量和个人工资可能会受到同时期的外部冲击,本文采用Ebenstein等(2009)的做法,将滞后一期的宏观变量引入工资方程,以便解决贸易开放可能存在的内生性,也使得本文设定的工资方程更加贴近现实。
  为了检验引入滞后期宏观变量这一做法对内生性问题的解决能力,本文使用工具变量法来检验贸易开放的外生性。在工具变量的选择方面,主要标准有二:一是与内生解释变量显著相关,二是与残差项不相关。国际贸易领域的学者们普遍选择地理因素作为工具变量。本文借鉴了Ka-mal,Lovely与Ouyang(2012)的研究思路,选取了各个城市到中国三大海运港口即天津、上海和广州的距离的倒数作为工具变量。在使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TSLS)对全体工人样本进行回归后,进行验证变量外生性的Durbin-Wu-Hausman(DWH)检验。DWH检验的原假设为:变量为外生变量。
  对于非技能工人组和技能工人组DWH检验结果的p值分别为0.6776和0.1868,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不拒绝变量为外生变量的原假设,即不拒绝贸易开放是外生变量的原假设。当变量不存在内生性问题时,OLS比TSLS更有效,不需要使用工具变量法。这说明我们借鉴Ebenstein等(2009)使用滞后一期的宏观变量的做法可以较好地避免出现变量的内生性问题。
  (一)OLS结果分析
  在明瑟工资方程的基础上,本文引入了关键的解释变量即城市贸易开放度。为了尽可能剔除掉来自企业、产业和地区等其他外界因素的作用,本文逐步引入城市人均GDP、城市生活成本和城市人力资本变量,并严格控制住工作单位所有制特征、企业规模特征、职业特征、产业特征和省份特征等。进一步,将城市贸易开放度、城市人均GDP、城市生活成本和城市人力资本变量等滞后一期。随着控制变量的逐步加入,修正后的R2逐步上升。在此过程中,本文所关心的城市贸易开放度这一变量始终保持显著。这说明如果不控制住上述特征,将使得贸易开放对工人工资边际作用的估计结果出现偏误。针对不同技能组工人,逐步引入各变量后的回归结果。
  我们对控制住各项微观特征、产业特征及省份特征后的最终结果即列(6)和列(12)展开讨论。回归结果显示,贸易开放对技能工人和非技能工人组平均小时工资均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且对非技能工人组的促进作用大于技能工人组。由此获得本文的核心结论:贸易开放缩小了技能工人与非技能工人之间的平均工资差距。
  从理论上看,上述现象不难得到解释。已有的研究表明,即便中国在现阶段已经大量出口以机电产品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品,但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仍然体现在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上,即中国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所处的产品生产的低端环节或价值链的低附加值部分这一现状。因此,在贸易开放度越高的地区(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越容易得到发挥,越容易吸引来自中西部地区大量的廉价的非技能性劳动力。加之产业和企业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扩大了对技能工人和非技能工人即全体工人的需求,进而在提升了全体工人的工资水平的同时,也提高了非技能工人的工资水平。因此,贸易开放对非技能组工人的平均工资有着更为强劲的促进作用。
  从城市宏观变量来看,城市人均GDP和城市人力资本对工人平均工资作用为正,说明从这两点上看,城市的集聚效应大于拥挤效应;不过,城市生活成本对两组工人平均工资的作用都显著为负,也证实了城市拥挤效应的存在。从个人特征上看,本文的估计结果还显示,工作经验和工作经验的平方项呈现出一个倒U型的作用机制。这一结论在劳动经济学界是被普遍接受的,相关文献可见之于邓曲恒(2007)和李实、杨修娜(2010)等。对于非技能工人群体而言,受教育年限的增长将对其工资回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本文的回归结果明确证实了国内的确存在着一些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一些方面:无论是技能工人组还是非技能工人组,女性在就业中都受到歧视;相对而言,已婚状态对工人的平均工资有促进作用;相对于私营企业而言,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为工人提供了更高的工资。此外,职业、产业和地区固定效应是显著的。这样的结果再次说明了个体微观特征对工人平均工资有着明显的作用。因此,本文的实证研究结论再次证明了,就贸易开放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研究而言,为了得到更为稳健的结论,将个体微观特征考虑在内实属必要。
  本文选择了9个有代表性的分位点:0.1、0.2、0.3、0.4、0.5、0.6、0.7、0.8、0.9。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仅报告在控制住所有可能对工资产生影响的因素之后的分位数回归结果。
  结合表4的回归结果,不难得到以下结论:第一,贸易开放全面提高了非技能组工人的工资水平,回归结果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也就是说,对于非技能工人而言,无论自己的收入水平处于整个群体中的哪个位置,都从贸易开放中获益。第二,处于非技能组中工资越高的工人,受益于贸易开放的程度也越高。但是,对于技能工人组而言,贸易开放主要惠及的是该组中低收入的工人群体,即分位处在0.3至0.5之间的工人。其他分位点的系数为正,但并不显著。显然,这些研究发现在OLS方法下是无法获得的。从贸易开放对技能工资差距的影响角度上看,在非技能组中,各分位点上贸易开放的作用全面大于技能组,这也再次证实了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贸易开放缩小了技能工人与非技能工人之间的工资差距四、主要研究结论与进一步讨论本文运用可获得的最新微观调查数据库RUMiC2008,通过均值回归和分位数回归,得出了以下研究结论:就平均工资而言,贸易开放同时提高了技能工人和非技能工人的工资水平,且对非技能工人的促进作用大于技能工人。从不同的分位点上来看,贸易开放对非技能组工人工资的促进作用是全面且显著的,对技能组工人则主要惠及的是中低端收入的工人群体。
  显然,我们的研究结论与李磊等(2011)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其可能原因是:李磊等(2011)运用的是2002年中国家庭住户收入调查数据,而2001年中国才正式加入WTO,在这之前,中国的对外开放主要体现在大量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并凭借FDI的国际市场营销渠道大量出口,因此贸易开放对技能性工人的工资影响作用会大于非技能性工人。但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得到相当程度的拓展,不仅仅是外商投资企业,而且大量的民营企业加入到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之中,并在相对短的时间里茁壮成长为对外贸易领域中重要的生力军。而以私营企业为代表的新增的外贸主体,主要吸纳的是大量非技能劳动力,发挥的是低技能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从而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非技能工人的工资回报。由此不难解释贸易开放缩小了技能工人与非技能工人之间的工资差距。换言之,我们的研究发现并不意味着对以李磊等(2011)为代表的已有文献研究结论的否定,而很可能是因为事过境迁的结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本文研究的价值所在。从我国的现实情形来看,在我国贸易开放水平较高的沿海地区,与大学生就业难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愈演愈烈的民工荒以及非技能工人工资持续上升这一不争且日益凸显的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说,相比较已有文献使用2002年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说,本文的研究结论或许更具现实意义。
  另外,本文的研究结论还表明,受教育年限对非技能工人工资的增长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然而,正如前文所述,国内劳动力市场目前存在着多重分割,性别差异、户籍差异、所有制差异和职业差异等多种因素或歧视,使得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存在。这不仅损害了经济效率,更显失公平。
  因此,我们认为,在当前十二五时期国家开展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除了要继续提高全体工人的教育水平,改善教育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外,更重要的是,打破或取消国内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的各种顽固壁垒,摒弃歧视性政策与思维方式,最大程度上降低劳动力市场分割,正是当务之急。它对于整体国民收入分配的改善所产生的影响将更为积极和深远。
  参考文献:
  1.邓曲恒,2007:《城镇居民与流动人口的收入差异基于OaxacaBlinder和Quantile方法的分解》,《中国人口科学》第2期。
  2.李磊、刘斌、胡博、谢璐,2011:《贸易开放对城镇居民收入及分配的影响》,《经济学(季刊)》第10期。
  3.李实、杨修娜,2010:《农民工工资的性别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第5期。
  4.刘修岩、贺小海、殷醒民,2007:《市场潜能与地区工资差距:基于中国地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管理世界》第9期。
  5.邵敏、包群,2010:《外资进入与国内工资差异:基于工业行业面板数据的联立估计》,《统计研究》第4期。
  6.王云飞、朱钟棣,2010:《贸易发展对我国熟练及非熟练劳动力相对就业与工资差距的影响基于行业面板数据的分析》,《经济经纬》第4期。
  7.席艳乐、张相文、曹亮,2013:《贸易自由化与中国性别工资差距基于工具变量和分位数回归方法的实证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学报》第7期。
  8.杨娟等,2012:《中国城镇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收入差距的变化趋势》,《经济学(季刊)》第1期。
  9.张建红等,2006:《中国地区工资水平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经济研究》第9期。
  10.张昭时、钱雪正,2011:《城乡分割、工资差异与就业机会不平等基于五省城镇住户调查数据的经验研究》,《中国人口科学》第3期。
  11.钟笑寒,2005:《改革时期中国各地区工资演变》,《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期。
  12.周申、杨红彦、李可爱,2012:《贸易、技术、制度与中国工业部门工资溢价》,《中国经济问题》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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