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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就业弱势群体是指在求职和就业中容易和已经遭遇挫折和困难的人群,主要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女性就业者等。就业弱势群体的基本表现在具有上的低收入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和心理上的高敏感性。同时,就业弱势群体问题的存在且日趋严峻,也必然公正、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因此,必须通过国家立法、制度和政策上的扶助,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和非正式的扶助作用,逐步解决就业弱势群体的社会问题,才能体现社会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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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问题是经济学的传统课题。而在社会学的视域中,失业与就业问题不仅是一个社会中重要的经济问题,同时更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社会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实践中,失业率通常与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一起被看作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在我国,"耕者有其田,劳者有其工",则更是上各朝各代的人们一直在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
然而,随着我国体制转轨进程的加快和深入,以及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充分就业"政策逐渐被"有效就业"政策所取代,过去在"充分就业"政策下形成的隐性失业日益公开化,职工下岗与失业问题的深层矛盾也暴露得愈加充分,就业弱势群体及其种种问题日趋凸显,并且愈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朱镕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提到了弱势群体问题,指出要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学术界也对这一热点问题展开了研究和讨论。本文将根据我国就业弱势群体的构成状况及其所存在的现实问题,深入探讨针对这一弱势群体的社会扶助对策。
就业弱势群体的界定及其构成状况
失业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而目前所面临的失业问题,不仅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也是世界上独具特色的。中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中国的人口总数占世界人口总数的1/5以上,中国的劳动力总数则占世界劳动力总数的1/4以上。然而,中国的资源却相对贫乏,生产力发展比较落后。所以,中国劳动力失业问题的存在不仅不可避免,而且必然是十分重要的经济社会问题。本文所谓的就业弱势群体,是指在求职和就业中容易和已经遭遇挫折和困难的人群,主要包括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同时也包括城镇隐性失业人员、临时工、农民工,以及中大量存在的剩余劳动力,甚至女性就业者也是就业中的弱势群体。这些就业困难人群的出现是现阶段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经济社会现象。根据问题的突出程度,本文主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女性就业者,以及残疾人四类主要的就业弱势群体。
(1)下岗、失业者群体。失业者群体是一种典型的就业弱势群体。在我国现阶段主要由失业人员和未重新就业的下岗职工组成的。长期以来,我们在上不承认中国存在失业,在政策上则用牺牲经济效益的办法实现"充分就业",结果既损失了经济效益又造成了大量的隐性失业。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的下岗失业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城镇失业率翻了一番还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1999年底,我国的下岗职工人数为650万人,登记失业人口为600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2%),下岗失业总数为1,250万人。2000年,这一数字则要达到1,350万人。另据杨宜勇的研究,2000年我国的城镇综合失业率为5.05%,2001年估计则会上升为5.74%。[1];(p.15);到2001年底,国有(含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下岗职工515万人,比上年底减少142万人。90%以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年共有227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为30.6%。截止到2002年3月底,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489.9万人,其中有430.8万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进中心比例为87.9%)、424.8万人签订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资料来源:http://www.molss.gov.cn/news/2002/4303.HTM)而随着下岗与失业的并轨,我国的失业问题还将会更加突出。
(2)农民工群体。这一群体是在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的束缚下形成的一种就业弱势群体。农村经济改革后,农业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使得一大批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他们离开土地和家园,到城市里寻找工作,并且在每年的春节前后形成声势浩大的"民工潮"。但是,由于种种现实条件的限制,农民工群体在城镇就业体系中总是处于不利的地位。"我国城市市民由于其’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条件,一般说来,很容易进入到正规就业体系中来。而对于外来的城市民工而言,要想进入到正规就业体系中来,则要困难一些。"[2];(p.47);虽然农民工是社会强劳力群体,但由于体制中的种种人为限制和就业歧视,城市社会对他们是"经济吸纳,社会拒入",使他们在实际上成为城镇就业体系中的一种就业弱势群体。同时,进城农民工由于角色转换与身份转换的脱节,使他们在城市只能以准市民的身份,而不是以市民的身份存在,他们在与城市居民的互动中处于劣势地位。[3](p.50)当前,我国农村适龄劳动力达4.5亿,就地消耗2亿,乡镇企业能够容纳1亿左右,尚剩余1亿多,在中国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似乎是一个包括阻挡的趋势。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中国的流动民工总数在8,000万人至12,000万人之间。[4];(p.6)而且,在中国每年新增加的1,000万就业人口中,就有700万左右来自农村地区,这就必然使我国的农民工群体成为一个规模不断增长的群体。[5];(p.32)
(3)女性就业者群体。女性作为就业弱势群体,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劳动市场对妇女的歧视和男女职业分离使妇女集中在低工资工作部分、非正式工作部分以及处于’机动劳动’的队伍之中。"[6];(p.45-46)但是随着女权意识的增强和女性受水平的不断提高,女性越来越多进入有偿劳动队伍。即使是在日本这样一个传统的"男性中心主义"社会中,女性就业者人数也在日益增加。据日本的国势调查显示,日本20-59岁的女性劳动力率从1975年的54.2%上升到1995年的64.4%,提高了10.2个百分点。[7];(p.39-40)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女性就业率高也是世界闻名的。1995年我国的全部就业人口中女性占44%,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4.5%。1996年我国城镇女性就业人数已达6,200万,比1949年净增了近100倍。[8];(p.7)但是,我国女性就业中也存在着就业率高、失业率也高和高层次就业率低等性别歧视与变相的性别歧视现象。特别是体制转轨过程中,女性越来越成为就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企业自主权的扩大、所有制的多元化,以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发展战略的实施,女性首先成为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内退的对象。到1999年底,女性从业人员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38%,相反,在1,150万下岗人员中,女性为680.8万,占全部下岗人员的59.2%。[9];(p.26);而即使从2002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女性就业的弱势依然没有比较明显的改观。
(4)残疾人群体。这是一种生理性就业弱势群体,由于其自身的生理缺陷,这一群体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就业困难,生活贫困。目前全世界大约有5亿多残疾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0%左右。我国有残疾人5,164万。[10](p.132)在残疾人群体中,一部分具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另一部分则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能力。其中,有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的一部分人在福利企业就业,但是收入较低;而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则只能依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据统计,我国目前70%的残疾人的经济来源是靠国家救济或家人抚养。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2年4月29日发表的《中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的白皮书介绍,1996年至2000年的五年间,社会各方面利用政府拨款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培训残疾人110多万人,安置就业110多万人,残疾人就业率由70%提高到80.7%。但是,残疾人的就业与生活状况依然不容乐观。;
朱镕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谈的弱势群体实际上主要是指就业弱势群体。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的解释,朱镕基总理所讲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四部分人。一是下岗职工,或已经出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但仍然没有找到工作的人。这部分人群中,女工多、年龄大、知识层次和再就业能力较低。他们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二是"体制外"的人,即那些从来没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以及残疾人和孤寡老人。三是进城的农民工。他们没有享受到城里劳动者的同等待遇,劳动权益得不到保护,单位并没有按照《劳动法》为他们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他们有活干,但受歧视。四是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这部分人主要是从集体企业退下来的,当初退休时工资水平非常低,又缺乏社会保险。何平说,这部分人,目前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还覆盖不了他们,需要政府单独立项拿出钱来援助。[11]
尽管上文中对我国现阶段的就业弱势群体归类存在部分交叉,但是我们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出就业弱势群体庞大的绝对数规模。而且,在当前深化改革和体制转轨过程中,我国就业弱势群体的规模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因此,就业弱势群体问题特别是其中的下岗失业问题实际上已经构成我国现实社会中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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