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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农业史上的 “多元交汇”——关于中国传统农业特点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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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4 16: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3年成都举行的中国史学术讨论会上,我在提交的论文中把中国古代的特点概括为三点:一、农业技术的主流是精耕细作;二、以种植业为中心、农牧结合、综合经营的广大农区与以游牧为主的广大牧区同时并存和相互补充;三、各地区各农业发展的不平衡。[1]当时我是想突出以往农业只讲农区(主要是先进地区)农业的局限,比较全面地反映作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我国古代农业的发展。在这以后,我继续思考这个问题。我感到光讲发展不平衡是不够的,事实上,我国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存在着不同类型的农业,我国古代农业是在这些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的相互交流和融汇中向前发展的。1990年夏,我在与一位日本学者交谈中提出“中国古代农业是一个多元交汇的体系”,“多元交汇和精耕细作构成中国古代农业的基本特点”。近年来,我以此作为研究和撰写中国农业史的原则之一。我认为这对正确认识我国古代农业发生发展的机制和规律是颇为重要的。现把有关想法写出来,希望引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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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源的多源和发展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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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人们把黄河流域视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摇篮,认为我国农业首先发生在黄河流域,然后逐步到其他地方。新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已从根本上推翻了这种观点。七十年代在浙江余姚河姆渡发现了距今近七千年的丰富的稻作遗存,完全可以和同时代黄河流域的粟作文化相媲美,而文化面貌却有明显的差异。这一惊人发现无可辩驳地证明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一样是中华农业文化的摇篮。又从现有看,华南地区农业发生也相当早。这里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洞穴遗址中,新石器时代文化层往往直接叠压在旧石器文化层上,时代则可以追溯到距今近万年甚至一万年以上,其经济生活虽然仍然以采猎为主,但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了农业的因素。如适于垦辟耕地的磨光石斧,点种棒上的“重石”,与定居农业相联系的制陶,人工饲养的猪等等。从当地的生态和有关民族志的材料看,这里的农业很可能是从种植薯芋等块根块茎类作物开始的。
远古时代不同作物种植区农业有各自独立的起源,这是比较明显的,但同一作物种植区内农业文化的源头恐怕也不止一个。农业起源和作物起源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当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某种内在要求的时候,当地居民就会从采猎生活逐步转变为农业生活,而他们种植的作物,可能是独立驯化的,也可能是引进的。因此,同一作物区内也可能有不同的农业源头。从考古发掘情况看,截至八十年代中,我国新石器时代遗址已发现七千余处,分布在从塞北到岭南、从东海之滨到青藏高原的广阔地域上。考古学家把数量众多、内涵丰富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区分为不同的区系类型,各家划分方法虽有差异,但无不承认各地区新石器文化有其自身发生发展的过程,形成区别于其他地区的不可替代的特点,他们不是出自某一中心文化的传播,而是从本地区旧石器文化中发展而来的。[2]我们知道,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农业的发明,新石器时代文化不同区系的独立形成和发展,反映了这些不同地区的农业起源应该是相对独立的。例如,长江中游和下游存在不同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系统,两地都种稻,长江下游发现了距今七千年的稻作遗存,长江中游也发现了距今九千年的稻作遗存(湖南澧县彭头山);但又各有不同特点,长江下游种的是秈稻和秔稻的混合体,从耜耕发展为犁耕,长江中游种的差不多是清一色的秔稻,主要使用石锄一类生产工具。有人分别称之为“耜耕稻作农业”和“锄耕稻作农业”,它们起源和发展的相对独立性是明显的。在黄河流域,则存在以关中、晋南、豫西为中心的前仰韶—仰韶文化系统和以山东为中心的北辛—大汶口文化系统,两者之间相隔着广漠的湖沼洼地。虽然农业面貌相似,均种植粟黍,但亦各有特点。北部辽燕地区的前红山—红山文化系统也属粟作农业区,但自旧石器时代晚期以来,其文化发展在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常处于前导地位,很难想象其农业是由于接受中原某地农业的传播而形成的,以上三文化区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逐步形成,其农业的形成和发展虽相互影响,但也应是相对独立的。
总之,我国农业不是从单一中心起源而向周围辐射,而是在若干地区同时或先后发生的。在这种多中心起源的基础上,我国农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基于如此自然条件和社会传统的差异,经过分化与重组,逐渐形成不同的农业类型。这些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往往是不同民族集团形成的基础。中国古代农业是由这些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不同类型农业融汇而成,并在它们的相互交流和相互碰撞中向前发展的。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多元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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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中国古代农业史的分期和特点》,载《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诸问题》,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年。
[2] 苏秉琦:《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文物》1981年第5期;佟柱臣:《中国新石器时代感的多中心发展和发展不平衡论——论中国新石器时代感文化发展的规律和中华文明的起源》,《文物》1986年第2期,
二、长城内外:农区与牧区
我国上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可以区分为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两大系统,形成并立的农耕文化区和游牧文化区。农区和牧区的分立和关联,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交流和碰撞,是我国农业史的主要线索之一。
我国农耕文化区和游牧文化区大体以秦长城为分界。长城分布在今日区划的复种区北界附近,这并非偶然的巧合,它表明我国古代两大经济区是以自然条件的差异为基础,并形成明显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生产结构和生产技术。
长城以南、甘肃青海以东地区,气温和降雨量都比较适合农耕的要求,可以实行复种。在这里,定居农业民族占统治地位,其生产结构的特点是实行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多种经营。粮食主要是谷物。因此,班固说“辟土殖谷为农”。中原人又因此被称为“粒食之民”。不过,班固的定义并不全面。事实上,农区每个经济单位,无论地主或农民,都既种粮又养畜,并视不同条件各有侧重地栽桑养蚕、种植棉麻、染料、油料、蔬果、樵采捕捞,以至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就是种粮也实行多作物多品种搭配,所谓“必杂五种”。衣着原料的解决以种植业为基础。棉麻直接来源于种植业,蚕丝生产亦以桑树栽培为前提,是植物性生产与动物性生产、农业生产与手生产的结合。农桑并举或耕织结合成为传统小农经济的基本特点。我国农区历史上存在过大规模的国营牧业和大牧主,但在广大农户中,畜牧业是作为副业存在的。主要饲养猪、禽和耕牛。它一方面利用部分农副产品(如秸秆糠粃、蔬菜的残根老叶,粮食、油料加工后的糟渣,也包括一些饲料作物)为饲料,另一方面又为农业提供畜力、肥料和部分肉食。由于食物中以植物性粮菜为主,肉类较少,农产品加工备受人们重视。如把瓜菜、果品、鱼肉、蛋类等腌制储存起来,以备缺乏时,尤其是冬季食用。尤有特色的是利用微生物发酵制作酱、豉、酒、醋等。
在长城以北,横亘着适合气候干燥寒冷、沙漠草原相间分布的蒙新高原,发展农耕条件比较差,但却是优良的牧场。在这广阔的舞台上,匈奴、柔然、鲜卑、突厥、契丹、女真、蒙古等游牧、半游牧民族相继代兴。他们拥有牲畜数以万计、十万计以至百万计的庞大畜群,在茫茫的草原上逐水草而居,食畜肉、饮湩酪、衣皮革、被毡裘、住穹庐。畜群是他们主要的生活资料,也是他们的生产资料。他们的畜群以羊为主体,马占重要地位,还有被农区人视为“奇畜”的驴、骡、骆駝等。狩猎有保卫畜群和演习军事的作用,又是生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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