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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清代赣江中游地区农村市场初探——一个典型农业地区的农村市场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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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4 15: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清以来,江西一直是我国的大省,赣中地区则是江西的主要粮食产区。赣江中游及期支流水系所辐射的地区,其中部是由赣江冲积而成的河谷平原,以及江西的第二大盆地——吉泰盆地,全地区由平原和低冈丘地组成,其周围则是边缘地区的丘陵山地,以环状分布的形式包围中部盆地与平原,主要是支流水系的流域范围。由之,形成了一个较完整而又独立的区域。
  清代,赣中地区粮食商品率高于江西其他地区,经济作物和手生产亦有所发展,这促进了赣中地区的繁荣。在清末,赣中地区农村市场网络逐步形成,地区内各级市场功能发育亦逐渐成熟。本文拟就清代赣江中游地区农村市场予以探讨。
      (一)清代赣江中游地区农村商品率
  农村商品率对农村市场的形成作用尤大。商品率的高低是市场形成与发育程度的一个标志,因此若探讨赣中地区农村市场必先考察清代赣中地区的农村商品率。
  赣中地区各部地理状况各异,粮产区和山区的粮食商品率各不相同。考察清代赣中地区农村的商品率可以平原粮产区的泰和县和山区的龙泉县作为代表。
  泰和县,光绪五年《泰和县志》记:“泰瘠地也,然山林原隰,树各有宜。田宜稻,洲宜粟,近江宜麦、宜木棉,大约半年之谷足支一年之食。”〔1〕这里所谓“半年之谷”,当指泰和县上半年所产稻谷,以光绪元年田亩数552463亩,亩产3.5石计,总产约1933620石,折市石2320344石。赣中地区粮产区上半年水田几乎全部用作种植水稻, 农民亦多以上半年所获作为全年口粮,下半年所种则用于交租或出售。
  泰和县下半年所获,除酿酒,养猪,留种及赋税外,则多出售。泰和县的水田复种指数一般是150%。近代江西资料表明, 泰和与庐陵县的复种指数相近,都为154.11%〔2〕。若泰和县以150%计,光绪元年泰和县田亩数为552463亩,则下半年有298330亩可种水稻,亩产量以3石计,则下半年可收获晚稻894990.06石,折市石1073988石。
  水稻外,旱地则种杂粮与经济作物,因清代极少关于杂粮与经济作手种植情况的,故以近代资料为参考。1937年泰和县杂粮种植如下表:〔3〕(见下页)
  表1   1937年泰和县杂粮种植情况
种类   栽培面积(亩) 全年产量(石) 每石价格(元) 折谷量(石)小麦     15000    26250      2.5    32812.5大麦     3000     2400      2.5     3000芥麦     2400     2500      1.0     1260粟       270     432      1.0     216玉蜀黍     150     240      1.0     120高粱      900     1080      1.0     540甘薯     25000    262500      0.5     65625芋头     12000    96000     0.05     2400蚕豆     6200     8680      2.0     8680碗豆     3600     3980      2.0     3980大豆     16000    22400      2.0     22400小豆     2000     1680      2.5     2100合计     86520                 143133.5注:各种杂粮价格以庐陵县为参考,见1941年《庐陵县志》卷二十三《民事志·农业》)经可以看出,泰和县近代每年用于杂粮种植约86520亩, 年获杂粮折谷143133.5石。近代泰和县经济作物种植情况如下表:〔4 〕(见下表)
  表2   近代泰和县经济作物种植情况
种类   栽培面积(亩) 全年产量(石) 每石价格(元) 折谷量(元)棉花     1000     539     15.0     4042.5dǐng@⑧麻     1500     900     12.0     5400烟叶     8420     9578     24.0     90936甘蔗      634    25077      3.0    37615.5芝麻      967     946      3.0     1418花生      432     479      1.5      638蔺草      800     480      9      2160合计     13762                 142210  用于经济作物的13762亩,与种植杂粮地数相加共100262亩, 光绪年间泰和县地数是67161亩,其复种指数约为140%,可见近代经济作物与杂粮种植同清代相近。经济作物收获折谷量为142210石,与杂粮相加为285343.5石。
  泰和县漕运米,光绪年间为33874.3石米,折谷56457石;酿酒以每人0.2石谷计,需粮116751.8石;留种以每亩0.1石计,需稻55246.3 石;畜禽猪等以每户200斤计,折谷226386石,〔5〕四项共计432259. 06石,折市石518710.87石。
  泰和县下半年水稻与杂粮总产的1359331.5市石, 故除去以上四项消费仍余840620.63市石。
  据此,泰和县用于出售的粮食及经济作物商品量约为982830.63 市石。总计泰和县全年家产品量为3821885.5市石, 因此农产品商品率约为25.7%。
  其中经济作物折谷量为142210石,约占全部农产品商品量的14.5%。
  泰和县林产品主要有木材、竹子以及茶油等。1933年《经济旬刊》第二卷第十期记载泰和县年产木材1050000根,竹子50000根,〔6 〕茶油1936年统计年产700000年,若以庐陵县1940年竹木价格计算,则三项总计折谷411000石。
  泰和农村商品值及比例如下表:(单位:市石)
商品总值   农产商品   百分比   林产商品   百分比 1393830.5    982830.63   70.5   411000     29.5可见,泰和县农产品商品占农村商品总值的70.5%, 林产品占29.5%,是一个以粮食为主的粮产区, 且林产品多自然生长, 故泰和县70.5%的农产商品值应是比较高的水平。
  其中,经济作物总产量折谷约142210石,占农产商品值的14.5%,可见农产品商品中以粮食商品为主,更反映泰和县是以粮为主,其农业结构仍以传统农业种植为主。
  龙泉县,有清一代,龙泉县田地数史载相去甚远。光绪《吉安府志》对各种史志关于龙泉县田赋税皆有节录。顺治十七年《府志》赋税记龙泉县田2228.22顷,地87.130顷,但题准荒缺1323.26顷,实存田904.96顷,地87.13顷。雍正八年《通志》地丁银米记龙泉实在成熟田地山塘共1736.18顷。 乾隆三十八年厅县地丁银米记龙泉县实在成熟田地山塘共1805.38亩。 同治二年《续修赋役全书》记龙泉县现在成熟田地山塘共1806.97顷。可见尽管变化甚大,但至清中期以后趋于稳定, 乾隆三十八年与同治二年只相去1.59顷,因此可以1806顷作为清代龙泉县比较可靠的田地数。
  关于龙泉县人丁数,光绪《江西通志》记乾隆四十七年户44950,丁244422;嘉庆七年户46793, 丁2578988 , 道光六年户47414 , 丁258638;故以道光六年的47414户、258638丁为龙泉清代人丁数代表。
  龙泉县清代水稻单产量与万安县近邻,前文估计万安县为240斤。近代龙泉县水稻单产量,《江西经济旬刊》记龙泉县历年水稻单产量按十成计,为2石,〔7〕即300 斤。 参照二者, 清代龙泉县单产量约为270斤。龙泉县接近赣南,龙泉县1933年水稻种植面积为早稻274500 亩晚稻139000亩,复种指数为150%。〔8〕据此,龙泉县清中期田地山塘总数为1806顸顷,即使全按田数计,以150%复种指数计, 每亩单产量为270斤。则全年水稻产量约为73143000斤,折近代市面为731430石。
  《经济旬刊》统计近代龙泉县全年水稻产量为早稻372664市石,晚稻330820市石,糯谷25375市石,共计728840市石,〔9〕与清代中期相比较约少2590市石,因此以上估计接近实际情况。
  龙泉县清代粮食消费量,以泰和县标准计算,应为每人每年4.5 市石谷;道光元年为258638,故全年口粮为1163871市石。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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