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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试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形成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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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4 15: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容提要; 股份制本质上是一种资本的组织形式。在近代中国的股份制企业中,由于资本性质、来源、产生时期以及构成方式的不同,其类型并非完全一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国家资本形式出现的股份制企业构成近代中国股份制企业的重要类型之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家股份制企业主要通过强行参股、原生和减持出售国有企业股份的途径形成。由于目的、方式及时期的不同,这些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在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并非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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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近代中国; 南京国民政府; 国家资本; 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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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是以股份形式将分散的私人资本和其他形式资本集中起来设立的企业,是商品和信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时代出现的标志。1872年轮船招商局的诞生,标志着这种从西方引进的新型资本组织企业形式开始在中国社会出现。此后,由于这种资本组织形式具有集资广泛、迅速以及集资低,适应生产社会化发展的要求等特点,逐渐发展成为近代中国新式企业主流的资本组织形式。①但是,因为股份制本质上是一种资本的组织形式,因此,在近代中国,它并非只以单一的一种方式出现。例如,从存在时段、筹资形式、资本来源、资本性质和经营主体等方面考察,近代中国的股份制企业就至少出现过“官督商办”、资本以及国家资本股份制等三大类型。②这三种类型的股份制企业并以先后递进、交叉并列的方式存在于近代中国,三者有相同的一面,而相异的一面也十分明显。
; 本文拟对这三种类型中的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进行粗浅分析,以为引玉之砖。
由于学界过去对国家资本类型的股份制企业关注不够,尚无专文论述,因此这里首先需要对“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一词进行界定。按照列宁对国家的定义,即“国家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由国家政权直接控制某些资本主义企业的一种资本主义”③,以此为依据,再结合近代中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国家政权控制的股份制企业”应是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具有的最基本特征。这里所说的“国家政权控制”,包括国有股份占多数并对企业具有“控股”权,以及企业发起人和者具浓厚的官方色彩并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方向具有绝对控制权而言。共同特点是:确保企业被政府掌控和企业发展的方向为政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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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例如1928年以前登记注册的公司数一共为716家,到1935年6月为止增加到2682家。1928年2月至1935年6月间注册登记的就有1966家,是此前的2.74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又占绝对统治地位,占登记注册总数的70.4%,资本数占94.37%。见陈真编《中国近代史资料》第4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59页。1929年《工厂法》颁布后,登记的企业都是雇佣工人30人以上的企业,如加上雇佣工人30人以下的中小型企业,数量应当更多。
; ②; 关于这三种股份制企业的共同和不同点,将另作专文论述。
; ③; 《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627页。过去,中术界更多提到的官僚资本主义,因为界限不清或涵义明显,近年来引起很多争议。因此,有人主张用国家资本主义代替官僚资本主义,许涤新、吴承明先生主编的《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中就认为“中国官僚资本的实质就是在不同政权下的国家资本主义”(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页)。笔者认为用国家资本主义比官僚资本主义语义明确,界限容易界定而且经济范畴清楚。因此认同国家资本主义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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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近代中国的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主要出现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并且,这时期具有“国家政权直接控制”类型特征的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也并非完全相同,仅从其形成的途径和存在形式而言,就大体有以下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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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途径之一:强行参股产生的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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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类型的企业,顾名思义,此前时期大体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资本类型的股份制企业,但在某种时期某种力量的作用下企业性质发生变化,从而改变成为国家资本性质的股份制企业。在近代中国,股份制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出现变化改变性质最典型的案例,可以举大家都很熟悉的1935年中国的改组为例进行分析。
; 中国银行的可上溯自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成立的户部银行,是中国自办银行的第二家,仅次于中国通商银行。1908年改名大清银行,1912年改组为中国银行,1928年改组为特许国际汇兑银行。虽然长期承担过部分国家银行的职能,但从资本组织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从1917年张嘉璈当选董事和担任中国银行副总裁起,到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强行增加官股为止,始终是民间资本占优势的民族资本股份制企业。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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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据邓先宏的研究,中国银行的商股比例1917年为59.29%,1921年为72.64%,1922年为88.87%,从1923年至1926年一直占97.47%。见邓先宏《中国银行与北洋政府的关系》,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第1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55—356页“中国银行官商股份变化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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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在近代中国的银行业中,占有独特而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不仅因为其历史长、规模大、资本雄厚,也不仅因为在其发展历程中经历了1916年抗拒袁世凯政府的“停兑令”,从而在社会上建立起强固的信用基础,并取得中国银行业的“龙头”地位。更重要的是,在以张嘉璈为首的经营管理者中,坚持独立经营服务社会所建立和形成的一系列有形无形的理念和经营方式,使中国银行成为近代中国银行界的领袖,成为当时中国最成功的民族资本股份制银行。这一点,正如张嘉璈本人所说:“自拒抗袁世凯停兑命令起,至改组中国银行为特许国际汇兑银行止,经过十六年之奋斗,内则扩展业务,外则周旋抗御,兢兢业业,惟恐陨越,幸将中国银行之独立保全。一般舆论,认为中国银行与海关及邮政局并驾齐驱,成为中国组织最健全之三大机关,实亦中国资本最巨与最成功之民营股份公司。”对于中国银行取得的成绩,张嘉璈不无自豪,“民国十七年(1928)底,亦即改组之前夕,其发行额增至二亿七千万元,存款额增至四亿元。在上海,均足与外国银行相抗衡。”他中国银行当时能够取得这种成就的“重大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在此前北洋军阀政府统治时期,由于社会发展和舆论作用,使得“尊重私人企业之思想”,尚“凝结于一般旧式军阀脑筋之中,不敢肆意摈斥。”而且,“通商口岸所培养之舆论”,也“足使军人政客频加尊重,不敢蔑视。”另一个原因,则是国民党刚刚取得政权,“自知本身实力尚待养成,不得不利用社会已造就之人才,及具有基础之事业,巩固其地位。”①这是1928年张嘉璈在中国银行被改组为特许国际汇兑银行加入官股500万元,占据中国银行总股本2500万元1/5的股份时所说的话。但到南京国民政府巩固政权之后的1935年时,情况就很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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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上引均见姚崧龄《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上册,台北,传记出版社1982年版。第86—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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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30年代,是国内外危机重重的年代。因世界经济危机和美国收购白银风潮引发的,加上长江水灾、东北“九·一八”事变和内地破产等情况而更形严重。1935年,金融和经济状况已处于危险之边缘。这种状况,给长期力图控制中国银行的国民党政权提供了机会,同时也构成近代中国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形成的一种途径。
; 1935年3月28日,南京国民政府以部训令的方式,向中国银行发布如下两条指令,指令之一为:“任命先生(张嘉璈)为中央银行副总裁。”姚崧龄在其编著的《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中对此事发生的说明是:“民国二十二年十一月,孔祥熙继宋子文任财政部长后,每月筹款,弥补收支不足,必须向中央、中国、三行通融借款。中央银行虽在财政部掌握之中,而实力较逊,中国银行实力虽丰,惟不能事事听命,取求如意。正值银价续涨,金融枯竭,乃计划改革币制,统一发行,自必须先置中央、中国、交通三行,于财政部直辖之下,庶几进行便利,乃决定三行一律增资改组,先调先生为中央银行副总裁,而以宋子文为中国银行董事长。”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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