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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完善与国家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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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4 11: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坚持积极的开放政策,吸引外资成绩显著。外商投资已成为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途径,对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一些负面效应,使国家经济安全受到挑战与威胁。外资是一把“双刃剑”,吸引外资必须围绕国家经济发展目标,形成以法律为根本多途径多渠道的综合体系,加以规范、引导。在扩大对外开放中,统一外资立法,完善外资立法体系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
  关键词:经济安全;外商投资法;中国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利用外资成绩斐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公布的2007年世界投资报告,2006年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继续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位居全球第五位,继续被评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东道国和研发首选地。抓住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机遇,创新利用外资形式,促进利用外资的可持续发展,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课题。外商投资法的完善是扩大对外开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
  
  一、吸引外资是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途径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定义,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这样一种历史和现实的进程。”资本输入与输出对参与经济全球化有着异曲同工之效。美国是发达国家的代表,是资本输出大国,同时,美国也十分重视资本输入。美国建国初期,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就强调:外资是“最有价值的辅助手段,有利于大大提高劳动生产力,增加大量的有利企业。”[8]1975年美国参议院审议《外国投资法》法案时,美国全国商会代表再次强调:“外国投资在美国,无论现在或将来,都有利于美国经济。”[8]在当今世界经济活动中,吸收外资已成为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国际资金融通形式。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采取激励政策,加大对外资的吸引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02年的527亿美元到2007年的747亿美元,中国吸收外资连续15年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本世纪以来,跨国公司纷纷将生产基地迁往中国。截至2008年11月底,全球500强已有近490家在内地设立了企业和机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超过1160个,全球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超过了190个,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3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7471亿美元,新一轮国际产业向中国转移的浪潮已开始形成。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公布的2007年世界投资报告,2006年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继续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位居全球第五位,继续被评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东道国和研发首选地。现存注册运营的32家外资企业共提供了中国税收总额的21%和工业增加值的28%,直接吸纳就业人员达4000多万,外商投资在华企业正在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1]。不言而喻,外商投资为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是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途径。然而,在看到积极一面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一些负面效应,诸如外资投向不合理、质量不高、跨国公司特别是跨国并购对一些产业和市场的控制等。比如,中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中制造业一般占70%左右,而农业和服务业的比重不高。同时,外商直接投资85%都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只有15%[2]。据统计,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中,排名前五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从实际情况来看,外资已不满足于直接投资,它们希望采取并购的方式直接占领中国的广大市场,消灭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强调:“积极发展与周边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在扩大对外开放中,切实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二、吸引外资与国家经济安全
  
  资本的国际流动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在生产要素的流动中,最灵活、规模最大、作用最大的是资本流动,即国际投资。资本的国际流动能极大地促进生产要素跨国界优化组合,使生产要素在更高水平上得以配置[4]。从国际看,间接投资已经超过直接投资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主导形式,特别是并购已成为当前跨国投资的新形式。据统计,跨国公司80%的对外投资是通过并购方式实现的,2005年全球跨国并购超过7100亿美元。商务部公布的最新数字显示,2006年,中国以并购方式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274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1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1%和2.2%。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资本并购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型并购。跨国公司购买国有企业,目的是为了经营,扩大在中国的市场占有份额,或控制中国某些企业产品的生产。另一类则是资本型并购。实行资本型并购,并购企业并不关心企业的经营内容,跨国金融投资公司只是借用国有企业的品牌和产品的销售网络,在海外推销金融资本,并且通过证券市场等现代化的交易机构,将国有企业逐渐转卖给其他企业,从中牟取巨额利润[3]。目前,一些跨国公司在中国从合资、合作到独资建厂,再到大举并购国内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企业,甚至提出必须绝对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预期收益必须超过15%的新情况。他们对一般国企拼命压价,对好企业不惜高价收购。从公开披露的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案例看,来自美国的跨国公司最多(占30.2%),欧盟企业次之(占27.3%),其余为东盟和日本等国的企业。据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介绍,目前,国际啤酒巨头已把中国啤酒企业和市场瓜分的差不多了;可口可乐通过品牌战略,已使其饮料、浓缩液在中国市场占有很大份额;宝洁在中国的公司除上海沙宣是合资企业外,其余九家已全部独资;欧莱雅只用50天就整合了中国护肤品牌“小护士”;中国大型超市的80%以上已被跨国公司收入囊中。近年来,跨国公司已开始大举进军中国大型制造业,并购重点直奔中国工程机械、电器等领域的骨干企业、龙头企业。据媒体报道,国外投行在中国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利润率高达100%。摩根从华融买到108亿元资产,在一两年内又卖给了中方投资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与欠款人有密切关系的投资人。行业的外资垄断加上外资在不良资产处置上的市场寻租,造成了不良资产处置的暴利。
  跨国并购在中国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出现的新特点,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外资并购是否会影响国家经济安全,颇多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外资主导中国产业体系发展,使中国存在“产业空洞化”风险。此外,在某些高技术行业,还存在挤压民族产业发展、拉大产业差距的可能。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经济安全和对外开放是相一致的,对外开放使本国经济与其他国家经济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各国利益共同点,还能够提高本国经济实力,有利于国家经济安全[5]。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针对社会担忧外资的行业垄断会危及国家经济安全时表示,“企业应该改变那种御敌于国门之外的想法,敢于通过跨国并购与重组,做大做强,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经济安全。”
  利用外资与保护的矛盾由来已久。20世纪70年代以后,外国资本大量涌入美国,渗透到各个经济部门,引起了美国社会舆论的震惊,有人惊呼“美国将败于外国经济侵略”,等等。加拿大、日本在外资大幅度的渗透与控制下,国内均出现维护经济自主发展,维护民族利益的呼声,要求对外资加以控制和限制。面对本世纪跨国并购迈向新的高潮,并购规模持续扩大,并购主体和方式趋于多元化,各国政府一方面坚持吸收外资发展本国经济,一方面加强对引进外资的监管。特别是在涉及到国家经济命脉和产业安全的跨国并购中,各国政府表现出更强势的干预意向,甚至会打破常规的立法程序,以阻挡来自国外竞争对手的“恶意并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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