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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论剥削的有理性和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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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3 12: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剥削是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对我们的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有很重要的。在当今正确认识剥削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一、何为剥削
  简单讲,剥削就是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或产品。但是这不是一个很清晰的定义,因为真正要剥削的是产品(包括物品),对劳动的无偿占有仅是剥削的过程,而非结果。这里的问题关键在于无偿占有在实际上是个含糊不清的东西,不易界定。无偿占有的本义在于白白地占有别人的东西,即得到的多出创造的那一部分就是无偿占有,就是剥削。显然这是说不清的,矛盾重重。譬如同样搬一块石头,我们将发现搬运工的报酬现在比过去高几十倍,在发达国家比在落后国家要高几十倍。这种情形换成教书、理发、总统等等其它任何报酬,都是一样的。尚若报酬低的地方都是剥削之故,则其剩余价值率或利润率高得出奇,从而经济速度也高得出奇。显然这种出奇不曾有过。另一方面,总统是资本家的资本家,他们的收入也为何低呢?那又是谁剥削了资本家呢?这实在说不清。这里的关键问题仅在于其中“创造”是不成立的,在于任何独立的人或其它要素都是什么都不能创造,而我们却说他(它)创造了。这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无法从一件产品中鉴别谁创造了多少。如一产品买5000元,其生产要素为10个工人、5个销售人员、2个工程师、1个管理者(资本家)、5台机器、一个厂房、一定电力等等,我们如何确定各要素分别创造了多少元?这是没法确定的,因为这个生产过程中谁都不能少,且任何独立的要素都没法创造出这件产品。这样,“各要素分别创造了多少”这个命题本身在实质上是个假命题,不成立,它打破了生产商品的整体性。只有当各要素合成一个整体时才谈得上创造,再细分便没有创造的概念。各要素的报酬在本质上仅是一个分配问题,而非创造问题,只是各要素报酬的和得等于5000元而己。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总是依据谁创造(或贡献)的多少来分配这5000元钱,但是这不是真的,仅是“我认为”而已。当销售有困难时,企业会认为推销员创造的更多;当技术上急需改进时,企业会认为工程技术人员的贡献最大;当企业经常被盗时,企业会认为保安比什么都重要。在不同工种间,企业从不曾真的鉴别出谁的贡献大,谁的贡献小。所谓的贡献大,仅是重赏以解决困难而已。高层管理人员的高薪是典型的重赏,因为相对而言他们控制了更多的且绝秘的生产要素,如资讯、技术、客户,给其高薪的真正原因大概不仅是他们的“贡献”有多大,而是破坏有多大,破坏越大,薪水越高。因为这些生产要素能轻易地被他们偷卖或带走,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破坏,且他们的风险极低。显然,若高层管理人员控制的东西不易被偷走或带走,如不是配方和技术,而是厂房和机器,企业就不担心的他们的破坏了,他们也就拿不到高薪,起码是拿不到那么多高薪。毫无疑问,经典中简单地将实际操作和经验系统当作原理,这同认为人有重的属性别无二致。人没有重的属性,重仅是地球对人的吸引,没有地球时人便没有重量。
  (二)在不同产品间,也同样无法从创造角度确定各门部创造的多少。我们往往认为粮食一定是农民生产的,电视机一定是工人生产的,其实不然。实际上每种商品的生产中都必须用到语言、文字、数学、这些知识,而这些东西大多是前人留下来的,我们只是无偿地使用着。显然,没有这些东西我们生产不出一粒粮食,也生产不出一台电视机。站在这个角度看,、科研、国防、政府等也是同样必不可少的,没有这些部门的参与,粮食是种不好的,电视机是生产不出来的。各生产部门间还有更复杂的关系,没有那个部门能独立存在,能独立的创造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一种商品都是和社会的产物,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部门能说某商品是他创造的①。【注①:这也是马克思的观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下卷。】每个企业和部门都只是社会大生产中的一道工序而已,一个“生产要素”而已。任一个部门或企业的产值仅是分配的结果,绝非其创造的就是这么多,只是各部门的产值之和得等于社会创造的总产值。譬如同样的企业生产同样多的电视机,其产值在美国比在高,只因为国美总产出高。  

  可见,剥削的评价标准----即没有剥削时的应该所得,仅是个分配问题,而非创造问题。同样的总产出,由于选用的分配机制不同各要素的报酬是不同的,从而判断剥削的标准也不同。所以,要确定剥削的判断标准,必须先确定那种分配机制是正确的。显然,这绝不是一个简单问题,原因在于:一、分配始终与政治道德等有关,始终与主观评价有关;二、在客观的分配机制中,也由于没有一种分配法则能贯穿整个经济系统或整个社会系统,而是不同层面、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分配法则,从而也没有一个能放之整个经济系统而皆准的评判标准。所以评价剥削与否应在一定范畴内进行,否则就说不清。本文下面的只考虑经济系统内的客观的评判标准,尽量不考虑政治、、道德上的标准。
二、人对物的剥削
  当将生产要素分为人和物(包括一般生物)两大类时,则产品是由这两类要素共同创造的,但是在分享共同创造的财富时,物类仅仅得到维护其必要消耗的部分,剩余的都给人类了,让人类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越来越奢侈的日子。毫无疑问,若以公平为准则,则人类剥削了物类。但是这种剥削是天经地义的,是对人类智慧的奖赏,是有理的剥削。我们通常所说的剥削,都是这之后的事,是狭义的剥削,----即:人类共同剥削物类后的分赃,分赃不均便出现了人对人的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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