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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评吴敬琏关于收入分配问题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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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评吴敬琏关于收入分配问题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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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3 1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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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致力于市场化的吴敬琏先生,近来关心起收入分配问题来了。先是承认我们这个社会是有病了,说有病不能讳疾忌医,然后提出“全民医保”,并撰写了《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症结》一文,把收入差距过大的症结归结于腐败和垄断。从吴敬琏先生近来关于收入分配的一系列表现看,其思想可以总结为,收入分配问题要从反腐败反垄断和增加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入手。笔者认为,吴敬琏对收入分配恶化的判断有误,给出的方子表面看很华丽,其实大有商榷的必要。
腐败只是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一个因素
腐败无疑是恶化收入分配的一个因素,但决不是全部因素。近来有报道称中国0.4%的家庭拥有全部财富的70%,此结论准不准值得怀疑,但少数家庭占有大部分财富则是事实。吴敬琏本该证明这0.4%的家庭都是贪官才好,因为只有证明了这一点,才可以把腐败作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症结”。但是吴敬琏先生自己也承认“腐败的具体数额往往难以直接度量”,他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症结》一文中引用了南开大学陈宗胜教授的研究结果,1997年的情况是“计入偷税漏税、官员腐败和其他非法收入后”,基尼系数从0.42上升到0.49,即增加了0.07。吴敬琏应该注意到,姑且不论“偷税漏税”和“其他非法收入”的数量在其中起了多大的作用,但“官员腐败”这一项对基尼系数的贡献不会超过0.07则可以肯定。有意思的是,吴敬琏自己也承认这个0.07是个不大的数字,却很文学地把这个数字形容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从而完成了腐败是“收入差距过大的症结”的论证。
这样的论证方法,从学术上来说无论如何是行不通的。我倒认为,腐败要反,并且要坚决反,但是官员的腐败所得无论如何只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一个因素而决非症结所在。事实上,吴敬琏先生应该明白,腐败现象被另一个经济学家张维迎称之为企业家赎买回本该属于他们的权力。在这钱和权的交换中,赎买者可不是傻瓜,他们做的是只赚不赔的买卖,对腐败官员的贿赂不过是成本,付出这成本,是为了更丰厚的利润。因此,腐败官员本身的所得固然恶化了收入分配,从理论上来说,赎买者的非法所得对收入分配恶化起的作用更大。这里的依据是赎买只能由有钱人实施而穷人决不具有赎买权力的经济实力。因此,腐败的作用表现在腐败官员和部分富人共同对社会财富的掠夺,从而导致收入分配恶化。这才是腐败问题的症结所在。以陈宗胜教授的研究为例,如果把通过行贿官员的所得考虑进去,恐怕腐败对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作用将远远大于0.07。因此,吴敬琏只提官员的腐败而不提行贿和腐败的结果才是造成收入分配恶化的正确描述,显然是片面了。
但是哪怕考虑到腐败现象包括官员和赎买者两个方面,依然不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全部因素。因为,如果在最富的人群中,如果不能说明全部是通过腐败和赎买所得,吴敬琏的的说法就是缺乏证据的,是经济学家所不允许犯的错误。
垄断和收入分配到底是什么关系?
国内,恐怕是吴敬琏先生首先把垄断和收入分配挂上了钩。吴敬琏先生多次在不同场合说垄断是腐败的原因。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症结》中,吴敬琏说:“另一个使得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是某些垄断部门或垄断企业利用自己对市场或公共资源的垄断权力取得高额收入”。这话严格意义上说也没有大错。我想问的是,这“高额收入”是如何分配的?可惜,吴敬琏对此没有作一丁点交代。
曾经有抄表工人年薪十万的说法,也曾经有银行工资平均8万元的说法,很支持吴敬琏的说法,可惜,最后被证明都是谣言或误报。作为经济学家,吴敬琏应该拿出有力的证据,说明垄断行业工人或管理层的工资确实过高。如果拿不出来凭想象行事,不是求实的态度。事实上,如前所述,劳动力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垄断行业工人的工资能高到哪里去?近来看到不少垄断行业工人用自己工资举例,基本也就是社会一般水平。至于管理层的工资,得看是否高于普通行业管理层,如果依然相当,那么仅就垄断部门的管理层工资说收入分配,不仅片面,还给人有暗渡陈仓的感觉。
用“暗渡陈仓”这个词,我是有些根据的。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症结》一文中说到垄断时,吴敬琏先生有这样一句话“虽然近十年来,中央政府一再重申大部分产业和市场领域要对私有企业开放,但实际进展并不顺利。”因此看来,或许吴敬琏的反垄断是要让私有企业进入。但又何必硬要把垄断和收入分配差距扯到一起呢?垄断部门的高额收入,如果没有落到工人和管理层的手上,那就是归于政府,经过转移支付并不一定就造成了收入分配恶化的结果。
所以吴敬琏先生硬把收入分配的恶化和垄断联系起来,其本质是要让私营企业进入。作为收入分配的题外话,在这里和吴敬琏先生说说中国的垄断。垄断的部题,在于利用垄断优势把产量定位于低于竞争市场的产量水平上,因而可以通过价格的抬高获取垄断利润。而一旦垄断被打破,竞争将导致产量的增加和价格的下降,使得消费者获得剩余。这种来自于西方的理论,到了中国,还灵吗?吴敬琏先生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中国的垄断企业没有定价权。以石油为例,中国的垄断竟然是炼得越多亏损越多,竟然不知道利用垄断抬价赚取垄断利润,以至国内国际油价倒挂。而电力部门,在上游煤炭已经涨价的情况下,竟然没有定价权来获取垄断利润。这不是偶然的,国有的性质决定了中国的垄断还并非完全以垄断利润为目的。第二,有些垄断行业其产品往往是受制于资源等因素无法迅速增加供给。仍以石油为例,不论是垄断还是竞争,中国的石油资源总是不够的。这时候,如果按吴敬琏的这些行业对私有企业开放从而打破垄断的结果,价格必涨。这块大蛋糕将落入私有企业手中。因此,恰恰可能反垄断会导致收入分配恶化。煤炭可以是一个例子,我们看到,煤炭老板们都获得了丰厚的收益。
因此,对垄断是要区别对待的。在收入分配已经十分恶化的情况下,如果有些行业的反垄断导致收入分配进一步恶化,不反也罢。在垄断问题上,要考虑中国的资源情况和收入分配情况,并不能听信西方经济理论的说教。
关于平等和效率的关系
平等和效率的关系,始终是经济学面临的最大选择。吴敬琏先生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很难让人赞同。他援举了奥肯的著作《平等与效率》, “奥肯在书中说得很清楚,他所考察的,是结果平等与效率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机会平等与效率的关系;前者的确是负相关的,后者却不是负相关”。应该指出,吴敬琏先生在这里表现了不求实的态度。事实上,布鲁津斯研究所所长柯密特·高登在为奥肯的这本小册子所作的序中明确指出:“它集中论述的是我们国家的制度与存在的问题,而不是全球性和地方性的问题,…”。可是吴敬琏先生竟然不顾这一事实,把美国的结论硬要搬到中国来。我们知道,美国历来把充分就业作为其经济政策目标,他们有充分的理由去强调“机会平等”,因为雄厚的资本为他们提供了这种政策的物质条件。我们呢?吴敬琏先生所处的中国,人多,资本相对稀缺。在这种情况下,吴敬琏先生竟然引用与我们国情迥然而异的美国的说法,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我确实不知道吴敬琏先生是否有足够的资本可以给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我只能说,当我们的人均收入达到5000美元时,这或许成为可能,目前还办不到。这方面的间接证明是,还有下岗工人无法解决就业,劳动力的工资还很低,一个位置有很多人争抢,甚至大学生就业也十分困难。因此,吴敬琏先生实质上是在空中画了一个“机会平等”的大饼!
我想问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一个问题。我们的经济学家们是否提出过一种理论和建议,能把“平等机会”提供给那些没有资产抵押的普通人,让他们也得到一笔贷款去创业?银行已经或正在商业化,必须以盈利和安全为目标,因此,号称吴市场的吴敬琏先生可能根本就拿不出一个主意去把贷款的“平等机会”提供给没有资产的人。拿不出办法可以原谅,但还要以“机会平等”来强词夺理,恐怕不是经济学家应该具有的态度。
在平等和效率的关系上,吴敬琏先生并没有明确的态度。我认为,目前正确的提法是“平等优先,兼顾效率”。我们知道,此一时彼一时,当改革发动时,中国的收入分配处于平均状态,而且资源利用效率太低。现在的情况不一样,收入分配已经恶化到超过了国际警戒性的程度,同时,市场已经在起着资源配置的主要作用,主要矛盾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必须以平等为首要政策目标,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对中国来说,从长远看平等就是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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