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切换到宽版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大学课后答案
毕业设计
高中课后答案
初中课后答案
小学课后答案
赞助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物理答案
英语答案
高数答案
线性代数
本版
帖子
答案家
»
论坛
›
小学课后答案
›
六年级
›
浙教版六年级上册品德与社会一法律,生命的保护伞两导两 ...
返回列表
查看:
419
|
回复:
0
浙教版六年级上册品德与社会一法律,生命的保护伞两导两练高效学案详细解答过程和答案
[复制链接]
21504025
21504025
当前离线
积分
41
1
主题
1
帖子
41
积分
幼儿园
幼儿园, 积分 41,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 积分
幼儿园, 积分 41, 距离下一级还需 59 积分
积分
41
发消息
发表于 2017-11-8 12: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法律,生命的保护伞第1题第1题详细解答过程和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18
(3)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所
(4)2007年6月1日
(5)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 其他设施、场所 集会 文化娱乐 社会实践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人身安全事故 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十六 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法律,生命的保护伞第1题第2题详细解答过程和答案
(1)我的观点:不对。
我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能打孩子,对孩子要尊重。
(2)我的观点:不对。
我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我的观点:不对。
我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4)我的观点:不对。
我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5)我的观点:不对。
我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法律,生命的保护伞第2题详细解答过程和答案
略
法律,生命的保护伞第3题详细解答过程和答案
略
回帖码请关注我们的公众号获取。
请在电脑访问我们的网站下载答案,手机下载可能会造成答案不正常显示!QQ群1097987313公告有详细步骤。
该答案由网友整理提供,如果答案不符请扫描关注我们的公众号反馈给我们。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c)2016 www.daanj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部份资源由网友发布上传提供,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