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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养老金的政策在不断完善,国家政策也在不断的调整出台。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养老金的覆盖度和适用程度还是很可观的。那么在古代,没有养老金的政策,没有了劳动力的人们是如何生活的呢?
然而在古代,退休制度覆盖范围小,仅限于官吏,比较常见的称为有“致仕”、“致事”、“致政”。古代官吏的退休制度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于唐朝时期,完善于宋、元、明、清时期。但“退休”一词最早出现在唐宋文籍里。在古代,退休也需要达到一点的年龄条件,一般是70岁,当然还有一些例外,就好像我们经常听见有官员告老还乡。退休制度的其中一个要件就是退休后的待遇,这关系到退休官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尊的大问题。历朝历代对此都比较重视。首先是政治待遇,据《礼记》记载:卿大夫致仕称“国老”,一般官吏致仕称“庶老”,从称谓上就可以看出对老臣的尊重。然后就是经济待遇,退休后会优厚对待。各朝各代的制度都略有调整,但是都以官职级别高低来衡量的。
那庶民们的老年生活没有退休制度的保障,是如何生活呢? 对于中国古代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养老制度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在家庭中,晚辈有不可推卸的养老责任。而国家也有相应的法律政策,主要是减免老人及其子孙的赋税和徭役。国家甚至还通过授官赐爵、赏赐财物以确保老人能够安享晚年。
周代:规定“九十者其家不从政”
在周代,如果家中有80岁以上的老人,家中子孙可以有1人不服徭役。如有90岁老人,则一家都可以不服徭役。
春秋战国:虽战乱频繁,尊老传统不变
战国时期,齐国规定:家中有70岁以上老人,则免除其一子的赋税和徭役,如有80岁老人,则免除其两子的赋税和徭役。对90岁以上老人,免除其全家的赋税及徭役。
汉代:出现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
汉朝曾发布《王杖诏令册》全文近600字,规定了70岁以上老人应该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有学者称其为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其中有一项规定:70岁以上老人即使触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诉,继承了先秦时期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的制度。
唐代:父母在,不远游
唐律规定:父母在世时,子孙不能出远门,不能分家,不能存私房钱,否则要被治罪。这样规定,是为让子孙尽心尽力照顾好老人,此项规定较好解决了“空巢”现象。
清代:子贫致父上吊自杀,儿以过失杀人处罚
宋、明、清三代都规定免除老人子孙的赋税。为保证老人有子孙养老送终,北魏首创存留养亲制度,并沿用至清代。
中国古代的养老以家庭为主力军,但国家绝不是制定完政策就什么也不管了。国家养老也是古代养老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古代政府对养老的关注与投入,有一种近乎于天然的职责与自觉。这种职责和自觉则更好的体现出了“百善孝为先”的祖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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