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阶段:1978年至1983年。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思想。党的十二大上,“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被正式确立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2)第二阶段:1984年至1987年,提出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1984年10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商品经济。 (3)第三阶段:1987年至1992年,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党的十三大提出了要建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 (4)第四阶段:1992以后,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党的十五大进一步确认“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大党的十六大重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阐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P34-35(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所有制基础。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二是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三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制度特点:一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二是按劳分配原则需要通过市场交易关系才能实现。三是按劳分配的实现过程和实现形式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影响。 这就是说,我们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也就是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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