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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关于于公共管理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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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08: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素质的公共管理队伍,不仅能促进一个国家公共事业的整体发展,对于提升国家的国际竞争力也十分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公共管理的论文1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城市化的脚步,发展总部经济逐渐成为提升一个城市综合竞争力及国际地位的重要手段,总部经济对于发展城市服务业水平也显现出重要作用。作者引入生态位理论,建立中心城市总部经济发展战略定位的模型,并以南京市为例应用此模型分析南京市总部经济发展战略定位。旨在为中心城市总部经济发展战略定位找到新的方法。
  一、引言
  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的大潮中,吸引世界上一大批知名的企业到我国来投资,国内也诞生了许多有竞争力的企业,而这些企业的总部也成为了我国各大城市积极争夺的资源。总部经济的概念最早由我国的赵弘在其《总部经济》中提出理论,及其对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启迪作用。
  总部经济是指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战略性资源(如人才、资金、信息等)的需求增加,因此将其总部设在战略性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市,将生产基地布局在常规性资源丰富的地区,从而实现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融合,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经济形态。企业总部的聚集能给城市带来税收效应、产业乘数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就业效应和社会资源效应。因此,近年来我国中心城市都纷纷提出发展总部经济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我国中心城市总部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生态位理论
  不仅我国的中心城市,许多中小城市也纷纷提出发展总部经济。万容在其《论我国总部经济的发展》中提出了发展总部经济的三个条件,分别是:
  1、信息经济充分发展,企业能够将总部及生产基地分离。
  2、企业达到对战略性资源(人才、信息、资金)需求上升阶段。
  3、在不同的区域内,两类资源存在差异,中心城市战略性资源丰富,不发达地区常规性资源丰富。
  虽然我国总部经济发展已经有多年历史。以北京上海为首的中心城市纷纷提出了发展总部经济战略。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适合发展总部经济,有些城市并不符合上述第三个条件假设。
  个别经济发展不够充分,城市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的城市也提出了发展总部经济的口号,如南宁、秀山等城市。-以重庆市为例,其总部经济发展缺乏统一规划,仅重庆市内就有多个区。但各个区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的总部经济。
  各个区域仅仅以吸引总部进驻为发展目标,导致了同质化竞争,使得产业结构失调,发展路线雷同。各自为战也难以实现区域之间优势资源整合,不利于重庆市长期可持续发展。即使是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其发展总部经济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南京,武汉,天津等城市,其发展总部经济缺乏定位,同质化竞争十分严重。这些城市带都期望通过发展总部经济,来达到产业乘数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就业效应等。但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南京靠近上海,天津靠近北京,分别受到北京、上海的制约,发展总部经济这两座城市并没有很大的优势。
  此时,光靠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给予跨国企业各种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总部进驻是不够的。即便增长了企业总部的数量,把也仅仅是增加了执政者的政绩,相反,其对外的优惠政策还将当地的企业置于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不利于当地企业的发展。从国际上来看,即便是在中心城市,我国发展总部经济也不具有很大的优势,以北京市为例:
  从表中可见北京与国际化大都市的总部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有较大差距。总体来看目前我国总部经济发展已初见成效,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特大城市,现阶段我国的总部经济发展主要呈现四大特点:
  1、总部经济取得的成效主要集中北京上海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心城市。
  2、吸引跨国公司的进驻成为各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主要动力。
  3、呈现小城市的总部向大城市转移,大城市的生产基地向小城市转移的趋势。
  4、朝着大城市与周边城市的“总部——生产基地”协调发展模式前进。
  目前我国总部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可总结为:
  1、由于总部经济主要聚集在我国的中心城市,对中心城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于是一些不适合发展总部中小城市竞相模仿,导致资源的浪费,抑制本土企业的发是。
  2、我国总部经济发展主要动力靠跨国企业的入驻,本土企业发展动力不足。
  3、总体层次不高,区域影响力及辐射力较低。
  4、战略定位不明确,缺乏区域性特色,同质性竞争严重,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模式尚不成熟。目前国内有许多城市提出了发展总部经济的发展战略,但是其发展战略停留在给予大公司总部优惠的税收政策、土地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高层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制度法规、提升政府服务意识等口号上面。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引入了生态位的概念。Grinnell(1917)首先提出生态位一词来表示物种的生存空间单位,他对生态位的定义为:“恰好被一种或一个亚种所占据的最后单位”。随着生态位理论的传播与发展,人们对生态位的定义也更加准确与完善。Elton(1927)强调生物与环境之间以及生物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他把生态位定义为“物种在生物群落中的地位和角色”。Odum(1952)认为,生态位不仅仅应该包括生物群及其生存的环境,还包括了群落中其它的有关的要素,生物在群落和环境中所起的作用。
  生态位理论不仅适用于自然生态系统,在社会、城市生态系统中也具有重要意义,在本文中,笔者将城市生态位定义为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经济、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区位优势、服务业发展水平、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城市生态环境空间的总和。
  利用生态位理论分析总部经济发展战略,可以避免之前研究中对于城市定位不明确,发展模式雷同,一味使用政策倾斜方式吸引企业总部进驻的不足。
  三、基于生态位态势理论的总部经济发展战略定位
  基于生态位理论,笔者建立了中心城市总部经济发展战略定位的框架。根据生态位态、生态位势、生态位宽度、生态位重叠四个方面分析企业所处的城市生态环境,从而制定相应生态位的总部经济发展战略。
  该框架中分别从生态位宽度、生态位重叠两个对本城市资源的利用率以及与周边城市资源的重叠度进行分析,生态位态和生态位势分别从城市现有资源及资源进一步丰富的潜力进行分析。内部环境上,该框架从城市各区域合作的角度进行分析,在总部经济发展战略上实现区域交错发展,达到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
  1、生态位宽度
  1965年,Van Valen给生态位下的定义是在一定的空间内,某五种利用此空间内的资源占此空间所有资源的比例。应用在城市生态位理论中,即指城市利用一定区域内的人力、政府、社会资源的所占的比例。在总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政府、社会资源的要求比较高,因此,在制定总部经济发展战略中要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城市环境、优良的政策环境的建设。以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公司总部的入驻。
  2、生态位重叠
  Hurlbert(1978)定义生态位重叠为两种生物在同一生态位上对消耗同种资源的概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一定区域内的两座城市在同一资源位上的相遇频率很高,不论两座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程度的差距。如人力资源位,在以省级为单位的区域内,就业者并不介意城市所处的位置,其选择更看重的是城市的薪酬水平、生活环境等。而人力资源是影响总部经济发展的十分重要的因素,没有充足优秀的人力资源保证,很难说服大公司将其总部设立在此城市。
  除了人力资源,其他的因素在生态位上也易形成生态位重叠。在此种情况下,中心城市在发展总部经济时要清楚认识到自己城市与一定区域内其他城市所重叠的资源,扬长避短,或者根据自己的生态位态势的优势制定合适的总部经济发展战略。
  3、态和势两种属性在生物界和社会组织结构中普遍存在
  生物界中的态即指特定物种在特定时刻的状态。而生物界的势指的是此生物在一段时间内对其生态位空间内的资源运用能力及对环境的影响力。衡量一个城市的生态位态的标准有城市面积、人口数量、国民生产总值、科技发展水平、环境状况以及在一定区域内的影响力及知名度等。
  衡量一个城市势的标准有人口增长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科技增长率等指标。一个城市的发展潜力是其态和势综合作用的结果。公司在考虑总部的选址上,势必也会考虑基础设施、通信、人力资源、政策的现有水平及其发展的潜力。在生态位势层面有优势的城市对企业总部更有吸引力,也更能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流入。
  基于以上理论,笔者建立的中心城市总部经济发展战略定位的框架如下:
  四、案例研究:南京市总部经济发展战略定位
  南京作为江苏省的省会,已经具有发展总部经济的基本条件。从生态位的态来分析,到2008年上半年,在南京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有37家,跨国公司在南京设立的具有总部功能的子公司超过了350家。这些总部产生的产业乘数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就业带动效应、税收效应、社会资源效应已经对南京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跨国公司总部的聚集,也进一步吸引着其他世界性大公司总部的进驻。
  从生态位势层面来分析,南京是江苏省的政治文化中心,作为六朝古都、十朝都会,具有深刻的人文底蕴,在全国范围内都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在教育方面,南京拥有各类高等院校61所,在校大学生50万人,人口结构中大学生比例位列全国所有城市第一。南京还有众多各类研究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
  这些资源为南京的经济发展及科研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和支持。从地理上来看,南京市具有比较显着的区位优势,南京是江苏省的政治文化中心,是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沪宁高铁开通后,南京到上海最快只要73分钟,南京到杭州只需要30多分钟,便利的交通增加了长江三角洲的“同城效应”。因此,从生态位势方面分析,南京发展总部经济还有很大的潜力。
  从生态位重叠角度分析,南京在吸引人力资源方面与上海、杭州有着不可避免的冲突。在吸引跨国公司总部方面,杭州有更强的竞争力。在《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2:让中国城市共赢》对南京、杭州、苏州、无锡、宁波、温州六个城市区域总部竞争力的综合排名中南京居于杭州之后位列第二。该分析中南京与杭州最大的差距在区位及当地需求指数。在区位上,吸引跨国企业南京并不及杭州占有优势,但是南京也可以避开杭州吸引跨国企业的锋芒,转而发展吸引其它类型的总部。四通过以上分析,作者得出南京总部经济发展的战略定位:
  1、吸引国内大中型企业的总部
  南京作为长三角三大中心城市之一,在全国范围内对于国内大中型企业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规模的扩大,其对人才、信息、资本等战略性资源的需求越来越高。而由于通信、交通日益发达,总部与生产部门的距离产生的管理费用也随之降低。因此,很多企业都倾向于把总部设立于战略性资源丰富的地区。虽然和北京上海相比,南京在战略性资源方面不具有绝对优势,但是在南京获得战略性资源的成本相对低廉。所以,对于国内大中型企业来说,把总部设在南京的成本优势无疑会有利于企业的成长。
  2、吸引国外非生产型企业总部或者职能型总部、区域总部
  跨国企业总部的进驻不仅能给城市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带动作用,也能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南京在吸引跨国企业时有着区位、人才的多重优势,但是与生海、北京等国际化大都市相比,其城市功能、相关服务产业则显得略为不足。尤其是在吸引生产型企业总部时动力不足,但是总部的定义是广泛的,可以划分为一级总部、二级总部、三级总部等,也可以划分为销售总部、投资总部、采购中心、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因此,南京可以将政策倾斜导向吸引国外非生产型企业总部或者跨国企业的职能型总部、区域总部等。
  3、交错整合,进行差异化总部经济发展
  在发展总部经济的过程中,在南京市层面上要由南京政府统筹规划,南京各区之间实行差异化发展战略,避免生态位重叠现象的发生,以减少同质化竞争导致的资源浪费。在城市之间,要建立各城市横向联合战略,避免和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重叠。
  五、结论
  本文通过生态位理论建立了中心城市发展总部经济发展战略定位模型,通过生态位态、生态位势对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现有资源及潜力进行分析。通过对生态位宽度分析城市现有经济、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区位优势、服务业发展水平、人力资源等社会资源,从而定位需要加强建设和利用的资源以吸引总部的进驻。
  通过对生态位重叠的分析,探讨城市发展总部经济过程中的弊端,吸引合适的总部类型。在后续的研究中,可以进一步完善总部经济生态位发展模型,主要研究如何利用差异化战略发展总部经济,达到区域内各城市之间协调发展,避免因过度依赖政策倾斜和同质化竞争所导致的资源浪费。
  公共管理的论文2  民族地区公共管理论文
  一、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必要性分析
  (一)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需要
  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是与中国的改革实践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模式等诸多问题紧密相连的,而民族地区高校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不仅需要解读和规范上述种种问题,还需要区域特色化分析能力,只有如此,民族地区的公共管理学科的产生和发展才能实现特色化路径的突破。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学科发展要立足实际,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在专业特色的建设方面首先应合理定位,培养目标应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
  (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特殊性的需要
  少数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要求不仅是加快发展经济文化,更要重视少数民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平等地位和权利,维护边疆地区的和谐与稳定。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量的社会事务中夹杂着民族习俗、宗教禁忌的因素,地区经济活动、社会交往及文化生活都带有强烈的民族、宗教特性。因此,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依法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社会事务管理,调整和规范少数民族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而,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工作对公共管理人才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对民族、宗教知识的扎实掌握;对民族、宗教政策把握的灵活性;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等。民族地区高校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立足区域发展实际需求,培养出高素质,能够胜任新时期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公共管理人才,能够兼顾少数民族同胞的民族情感和发展经济的需要。
  (三)解决公共管理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需要
  目前我国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而民族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使得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毕业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就业现状。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只有突出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特色,树立“民族特色,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办学理念,以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事务的特殊性,调整教学方案,增加民族事务管理内容,将民族特色理论知识与先进的管理技术结合起来。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调动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民族使命感和责任心,增强学生服务地方、服务民族的学习动力,凸显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增强地区性高校的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专业特色化发展路径
  基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性及其对公共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少数民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应该力求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地区高校应从现实出发,致力于培养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少数民族管理特色的,能够适应复杂的管理环境的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
  (一)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机制,凸显民族特色
  在人才培养机制上,民族地区高校应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需求,以适应地区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调整教学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完善培养过程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增设民族特色课程,如民俗学、民族发展史、国内外同源民族关系、边疆地区发展历史等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发展权利与经济、社会变迁中出现的新问题的判断、分析能力,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开设民族特色经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专业方向,尝试拓展民族文化产业管理学科方向,发挥民族地区高校服务地方的特色优势。
  (二)适应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需要,强调实践教学
  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应从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环境的特殊性出发,案例教学应体现地方特色,培养学生处理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的实践能力,正确认识民族矛盾及民族权利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激发学生思考、创新能力。同时,通过观摩社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管理工作现场及少数民族的节日及宗教活动,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将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同实际中的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特殊性结合起来。在民族文化节日活动期间,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策划、实施,培养学生的社会工作能力。将多种形式的人文教育和素质教育溶入到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的日常培养当中。通过强化实践教学,摆脱传统公共管理专业“纸上谈兵”的教学弊端,通过实践活动的历练,使得民族地区高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真正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三)整合优质教学资源,拓展师生学习空间
  各高校应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将各类院校原有的建设成熟,硬件设施、实验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研究成果丰硕的强势学科整合起来,为公共管理类学生的跨学科、全方面发展提供高层次,多角度的理论和实践平台。邀请在管理一线的工作人员做专题报告并参与编撰具有民族地方特色、反映民族地区区情、民族地区公共事业管理规律的案例教材、著作,让学生在身边发生的例子中学习、总结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工作的实战经验。同时,为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创造在公共管理、服务部门特别是民族事务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增强教师的实践经验,为公共管理类专业的教与学拓展实习空间。民族地区高校开设公共管理类专业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也恰逢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机遇,因此,此类高校应抓住契机,合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服务地方、民族特色鲜明、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创新型公共管理人才。
  公共管理的论文3  新公共管理住房市场分析
  一、住房市场中地方政府的行为表现
  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思潮在英国、美国、新西兰等西方国家广泛兴起。它运用经济学理论对政府进行重新假设,从而导致了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陷入合法性危机,促成了强调以市场机制改造政府、以企业家精神重塑政府的新公共管理的兴起[2]。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这一思潮对中国政府行为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具体到地方政府在市场化的住房改革中的表现,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公房私有化
  公共部门私有化是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由于西方国家深受凯恩斯主义的影响,走上了福利国家的道路,其后果是政府负担日益加重,机构臃肿庞大。于是,西方国家首先考虑的是裁减庞大的公共部门并出售资产,进行大规模的私有化改革。计划经济时期,住房是中国社会主义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国家分配所得,产权归国家所有,这使得政府负担过重而且住房分配效率低下。为了建设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城镇住房制度,造就千百万多元化的住房产权主体并作为市场运作的微观基础,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地方政府经过数次反复改革后,公房出售得以开展并逐渐启动了住房市场[3]。特别是1998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指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这标志着公房分配开始退出历史的舞台,住房产权私有化成了住房制度的主旋律,市场则成为住房分配的主要机制。
  2.建立土地市场,引入住房市场竞争体制
  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应在管理中广泛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取消政府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垄断地位,提倡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以及在公共部门之间展开竞争,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为了体现中国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土地都是通过国家无偿划拨来供给,同时运用行政手段对住房进行实物分配,这导致了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住房条件差和苦乐不均。政府首先改革了土地使用制度,确定了土地的有偿出让制度。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出让,并向获取土地的房地产企业收取土地出让金。住房供给则从以前的政府作为唯一主体转变成了现在的房地产企业为主体。中国为了配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逐渐建立起了土地市场和住房市场。如今,房地产行业已经成长为中国一个举足轻重的行业。
  3.吸纳企业管理技术
  新公共管理主张建立公司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吸纳企业管理技术,用经济学的管理方式取代传统行政管理方法来管理社会事务。特别是经济学提出的基于市场的公共政策设计,如民营化、市场检验、签约外包等企业管理技术,也可用于公共管理领域。企业管理技术在住房市场中的运用非常普遍。在中国的住房改革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公共部门改制。中国与住房经营相关的行政事业单位都改制成了企业,确立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营方式。同时,鼓励民营企业进入住房市场。在住房市场化后,地方政府退出了保障性住房生产环节,改变成与房地产企业合作。地方政府通过招标确定项目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企业开发完成后再由地方政府对购房者进行资格确认,向符合条件的居民租售。在旧城区改造中,有的地方政府将拆迁外包给拆迁公司,而以前政府负责的住房维修,则通过成立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4.顾客导向
  新公共管理通过把政府服务的接受者视为消费者或“顾客”,而把顾客至上论的理念引进了关于公共行政官员与公民之间适当关系的讨论中。新公共管理认为,顾客驱动的政府优于官僚制政府,因为前者具有更负责任、更多创新、有可能产生更多服务选择以及更少浪费等优点。在住房市场化后,地方政府以顾客导向的理念向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两个群体提供服务。住房市场刚开始发育时,为了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扶持房地产企业的成长,地方政府在土地和信贷方面都制定了宽松的政策予以支持,房地产企业最终得以迅速成长、发展。同时,为了满足购房者的购房需求,提高其购买能力,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进行回应,使他们能够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购买自己所需的住房。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在“顾客导向”的理念下都能作出个性化的选择,而不再依赖政府的垄断性服务。
  二、新公共管理视角下住房市场中地方政府的行为分析
  新公共管理的理论缺陷已受到了众多学者的批判。更何况中国官僚制整体上尚处于发育不足的状态,无论是市场发育、法制建设还是公民社会都没有达到西方国家进行新公共管理运动时的整体水平。因此,中国住房市场中地方政府行为的“实然”表现和新公共管理预设的“应然”表现并不完全一致。
  1.过分依赖土地财政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一级市场是由国家垄断供应,地方政府则代表国家行使该项职能。地方政府通过一级土地市场获取的土地收入,为缓解城建资金压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此而来的问题是,在现行分税制的压力下,使得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比重明显下降,而财政支出的压力却又不断增加。当地方经济无法快速增长以获取足够的财政收入时,土地则成了弥补地方政府财政赤字直接而又迅速的渠道,地方政府也越来越依赖土地财政。地方政府在住房制度改革后,供地收入逐年上升,最近几年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也逐渐稳定在50%左右。所以,地方政府成了房价上涨的受益者,也导致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高度一致。①供地收入由地租和土地供给产生的税收两部分构成。地租包括土地出让中获得的出让金、土地租赁中获得的租金以及其他土地供给方式获得的收入;土地供给产生的税收主要体现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本文参考了俞露《我国房地产市场中地方政府行为的经济学分析》(2009)中的相关表格及数据,并在其基础上添加和整理。
  2.对住房市场过于迷信
  健全的市场体系、近百年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成熟的市场运作是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能够取得效果的一个重要前提。市场发挥作用需要一系列的假设条件、政治环境、法律环境以及文化环境,但是如果假设条件缺失,会直接造成“市场失灵”[4]。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所造成的后果同样严重。土地的相对稀缺性和区位垄断性造成土地市场的自然垄断,加之住房产品的差异性以及开发商趋同的营销策略等多种因素,这些都决定了住房市场是垄断性的市场结构。所以,住房市场从来就不曾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同时,住房的不同需求使得住房分为必需品和投资品、消费品和奢侈品,而投资品和奢侈品需求旺盛则会对必需品产生挤出效应[5]。目前,过多的投资品和奢侈品的旺盛需求扰乱了住房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从而产生房地产泡沫。因此,中国的住房市场结构使得市场机制未能发挥其功效。地方政府又过于迷信于“万能”的市场机制,对市场的脆弱性以及市场失灵并没有充分的认识。目前住房市场的状况是:大量房地产企业在源源不断地进入住房市场,由于各种相关制度不健全,致使房地产企业能够达成价格合谋,从而导致房价一路上涨。
  3.政策法规执行的选择性
  新公共管理运动都是从高层开始推动的,而对执行规则缺乏足够的重视,这是个现实的问题。实际上,具体环节的贯彻执行情况将最终决定改革成败[6]。新公共管理市场化的理念导向,使得地方政府产生了利己性。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中的晋升压力下,会尽可能地遵循中央政府的指令,而市场取向的分权化使得地方政府谋求自身利益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大大提高,同时也带有机会主义的倾向。所以,中央政府的政策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是否一致,决定了地方政府是否会积极地执行中央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例如,在中央对房地产发出调控指令时,某些地方政府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对调控政策进行“软抵抗”,一切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导向,对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此类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更有甚者便成了土地违法的主体。再如,2008年住房市场不景气时,一些地方政府在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131号文件)之前就出台了市政策,给住房市场松绑,希望通过出台的政策带动住房市场的回升。而当国务院出台131号文件之后,其他地方政府也迅速地制定了各地的市政策。
  4.缺少制度约束导致“寻租”严重
  发展中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常常不太健全,政府及工作人员不能够被有效约束[7]。为了对房地产企业监管以保证住房质量,地方政府一般会采取多种管制措施。所以住房市场中的每个环节,从开发商获取土地到各项手续的审批,再到住房销售和各种证件的办理,都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审批和监管。当然,地方政府对住房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管无疑是在行使自己的职责,可是政府监管的不透明并缺少制度约束,为政府创造了一些可能“寻租”的机会,从而也创造了许多腐败的机会。
  5.“顾客导向”理念促使政府逃避相关责任
  在顾客导向的理念下,尽管公民需要国家,但是他们与国家没有任何道德关系,而且,他们仅像顾客控制商品的生产者那样通过购买或不购买它们的产品来控制其国家官员[8]。而且在住房市场中,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的需求不同,甚至目标冲突,地方政府在有限的资源下不可能满足每一位顾客的要求,如果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就很有可能倾向于和自己利益一致的群体。在顾客导向的理念下,地方政府在缩减规模时,把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给了社会和市场。特别是200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把经济适用房由“住房供应主体”换成了“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从此绝大部分的购房者只能通过市场购买住房。特别是当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获得财政收入时,其利益已经和房地产企业高度一致了。所以,在满足“顾客”需求方面,地方政府将其职能放在规范和稳定住房市场上,强调购房者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忽视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公平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首本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09—2010)》中指出,廉租房建设缓慢,保障范围小,资金缺口大,远远没有满足“十一五”期间每年近500亿元的廉租房资金需求。截至2006年底,通过廉租房制度改善居住环境的低收入家庭仅有54.7万户,占2008年底目标的5.5%。
  三、住房市场中政府行为的矫正
  我们应该从中国国情出发,完善各项制度,以发挥政府自身的优势;同时,我们也不应该拒新公共管理于千里之外,而应该在对其进行审慎分析的基础上,取其所长。我们只有弄清楚中国目前所处的现实国情,真正理解新公共管理的适用性,才能更好地解决中国住房市场的问题。
  1.地方政府应重新定位自己的职能
  新公共管理受到最多的批判是其核心价值———只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这样导致了政府公共性的丧失,也会使政府出现合法性危机。效率不应当是政府最主要的价值目标,政府的首要价值目标是公平、公共利益、民主等多元价值目标。政府虽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传统责任和职能是不能放弃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住房之所以被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是因为住房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即使最贫困的阶层也需要自己的栖身之所。地方政府的职能不只是关注GDP的增长、财政收入的增加,而更应该切实关注社会的公平问题。地方政府要严格把握自身职能,在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上应该积极有为。所以,地方政府不仅仅是住房市场的培育者和监督者,更应该是公共住房的供给者。
  2.加强法制建设,从制度上减少地方政府的逐利性
  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很少提及制度、法律和程序的问题,这是由于西方国家是建立在高度发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基础上,有着完善的法制和规章。制度和法律是公共管理范式的潜在基础。但中国仍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更多的是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中,缺乏成熟的相关法律和制度。因此,中国地方政府应加强法制建设,使住房市场中各项行为都有健全的行政法律进行约束。同时,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地要求地方政府在稳定房价上采取积极的措施,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和房地产行业的利益高度一致,很多措施落不到实处,所以,不仅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还需要在制度设计上重新安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应该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以消除或减少人为创造的“寻租”空间,从制度上减少地方政府的逐利性,割断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利益关联。
  3.强化政府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政府和市场二者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互补的关系。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是以良好的政府监管为前提。所以,在保证地方政府监管有效性的基础上,通过地方政府的监管保证住房市场的有效竞争,才能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中国住房市场的垄断性结构,以及在目前投资品和奢侈品需求过于旺盛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无疑应该强化其监管职能,尽可能破除住房市场的垄断性结构。地方政府应该设计出有效的住房政策,重点加大必需品的供给,保证必需品市场、租赁市场和长期投资品市场的需求,不盲目扩大奢侈品的需求,稳定购买市场需求,抑制短期投资品市场需求。同时,对房地产企业不道德的营销行为,如烘托气氛、营造假象、捂盘销售等,应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对其进行限制。
  4.培育各种住房开发主体,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
  竞争的方式有私对私的竞争、公对私的竞争以及公对公的竞争。中国的住房市场目前最大的弊端在于市场主体只有房地产企业,而房地产企业更多的是滥用市场力量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自己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要想改变住房市场的垄断性结构,就必须引入其他形式的住房开发主体。在大部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非营利为目的的开发也是比较常见的。弗林认为有六种基本类型的开发商:私有个人、私有公司、非营利公司(如住房协会、社团、联合会等)、近似半公共实体和非营利公司但属国家控制的地方性官方机构、政府部门[9]。地方政府也应该在更大范围内允许非营利组织和公共企业在住房供给中发挥作用,特别是对非营利组织在保障性住房开发上给予土地、信贷、资金和税收上的扶持,从而增加市场上供给方和产品的多样化,进一步消除房地产企业的垄断力量。只有通过各种住房开发主体的培育,让其进入到住房市场,各个阶层所需的各种住房产品才能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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