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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电子政务与政府体制与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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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电子政务与政府体制与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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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0 14: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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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顾名思义,它包括了电子和政务两方面内容,一味地强调电子和一味地强调政务都是不足取的。前者只是政府信息化建设的一次“改动”,简而言之就是“以前用墨水,现在用键盘”;后者则仅仅是意识形态上的一次“假革命”,并没有根本意义上的变革。电子政务,应该是一项以政府行政管理为主,信息化产业建设为辅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既要电子,又要政务”。
关键词:电子政务政府体制职能
要电子,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政府办公的流程计算机化,它是以打破各级政府和部门对信息的垄断和封闭为目的的,因此,这里所说的“电子”,是要重视信息资源的开发、更新、共享与维护。针对“孤岛型”电子政务的产生,在设计之初,电子政务的整体构架就要将信息资源的上述四个环节全部考虑进去,其中数据开发由信息资源开发商完成,管理和集成则依赖于平台集成商,从而终结信息孤岛。
要政务,就是要以政务流为主线,逐个环节地实现政府业务流的信息化,以避免固化或强化现有的政府结构和通过信息化实现政府重构的不良后果。这很象“筛沙子”的感觉,首先筛细沙,就是将最急需的政府业务流筛选出来,然后换筛网再筛粗沙,反复几次后,将粗细有秩的沙料逐一加工,即逐个环节地实现业务流的信息化,而那些最后剩下的“砾石”部门就是最后要调整的政府机构了。这样的好处也显而易见,那就是既可以防止“一刀切”、“一次性否定”的恶果,又可以避免全盘并构的不良影响,从而抵制“克隆型”和“冒进型”电子政务的滋生。
电子政务给政府体制与职能带来的转变
所谓电子政务的体制条件,是指我们在推进电子政务的过程中,切不可将现有的政府管理、运作的框架简单地搬到网络上,或者按照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将电子手段加入其中。而要按照电子政务的要求,对现行的政府管理职能、组织以及行政流程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从而为电子政务的推进创造好的体制条件。特别在加入WTO后,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在这方面,关键要解决好职能的科学配置、组织机构的整合以及行政流程的重组等三个问题。
从政府职能的科学配置来看,核心是要按照市场经济和发展电子政务的要求,以及我国加入WTO面临的客观环境,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要实现这一目标,至少有三个问题急需解决:首先,要树立“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职能意识。其次,在行政体系内部,要合理界定和划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管理与服务的有效性。再次,在重新界定政府职能中,要把政府职能的转变放在关键地位。在某种意义上说,上述三个问题解决的程度,将直接影响到电子政务发展的基础,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从政府组织机构的整合来看,关键要按照电子政务的要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通过组织整合,使政府机构的运行更加符合电子政务的需要。
从行政流程的重组来看。电子政务不是单纯地将原来手工完成的任务交给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电子政务的核心是“政务”,“电子”只是系统的基础和使能条件。应该利用电子政务实施的时机对政务流程进行重新的审视、思考和再设计。从而带来政府运作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指标上的提高。这方面可以借鉴的理论有BPR(经营过程重组),BPI(经营过程改进)等管理方面的理论和技术。在电子政务的实践中,要对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传统行政流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造,使政府管理和服务更加符合电子政务“简便、透明和高效”客观要求。在这方面关键要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首先,要建立统一的政府部门工作规范;其次,对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深化改革;再次,要制定有关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最后,要认真清理收费项目,改革收费管理制度。只有在上述四个领域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行政流程的改革才有可能真正深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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