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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社区卫生服务被当作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主要手段之一而倍受重视。社区卫生服务强调疾病的三级预防,希望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和最便捷的方式增进居民的健康,显然它是个好东西。但是,人们似乎感觉到推行社区卫生服务并不容易,也并不顺当。这种“不容易、不顺当”的感觉其实是“条件不满足”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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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地区都在积极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的制定工作,目的是以法规的形式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保证和指导。“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就是要全面调动各种资源,实行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等单位名尽其责的协作方式共同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创造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的条件。这是值得称赞的举措。
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最重要的条件是居民认可的服务质量,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核心在于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质量。仅是加大投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恐怕远远不够,必须要有居民信任的、高质量的技术人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服务,这才是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最根本的条件。
若想要吸引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力,还须有医学教育、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的报酬、技术职称晋升等政策相配套才可,因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草创阶段,吸引退休医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然而,当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事业来办时,完全依赖退休人员就绝不是长久之计,似乎没有见到发达国家的社区卫生服务有依赖退休人员的成功个案。若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站)工作者的收入与三级医疗机构人员差距过大,又如何能吸引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长期潜心于社区卫生服务呢?
我个人认为,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另外一个因素是医疗机构的纵向整合。只有二、三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才能构筑起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若在新一轮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不能有效地实现这一点,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生命力和持续地发挥其作用的前途是令人担忧的。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参照国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发展经历,我认为医疗服务原本就是一种“信誉品”,而社区医疗体系建设更需要打造高质量的“信誉品”。但是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可靠信誉是需要时间的,也需要充分的条件予以支撑与配合。如果我们通过努力建设起高质量服务的社区医疗,那么“好酒不怕巷子深”,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一定会受到居民的欢迎,社区医院“门可罗雀”的状况才会从根本上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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