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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多元化组合式治理“微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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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12: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成都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的重要论述的核心内涵,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坚持将深化“微腐败”治理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举措,以畅通监督渠道为基础,以保持惩治高压为抓手,以全面压实责任为重点,努力构建全覆盖的监督网络,持续营造强有力的震慑氛围,广泛凝聚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2016年,乡科级以下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检控类信访举报同比下降8.1%,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达85.42,创历史新高。
/6/view-10715828.htm
  一、全覆盖构建监督网络,解决“微腐败”发现难问题
  (一)坚持充分发动,扩大群众监督。依托城市地铁、户外LED显示屏、出租车顶灯、门户网站等载体,高频率、大力度宣传“12388”等监督举报渠道,积极营造氛围。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和“局长进大厅”等活动,全面收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创新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一体”的信访举报综合平台,打造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开通信访预约功能;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坝坝会、乡村夜话、入户攀谈等方式,听取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掌握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监督和特邀监督员、廉情监督员、村务监督员作用,厚植监督力量,强化对基层干部存在“微腐败”问题的发现和收集。
  (二)坚持明察暗访,实现常态监督。将明察暗访贯穿工作始终,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单位、不打招呼方式,在全市基层单位开展明察暗访,仅今年5月就发现、处置“微腐败”问题线索112个。创新打造“挺纪在前,风正好扬帆”走进区(市)县全媒体直播节目和政风行风热线“正风肃纪进行时”专题栏目,深化“阳光问廉”工作。深化市县两级正风肃纪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财政、民政、农林、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收到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53件,并作出相应处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巡察监督。注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纳入巡察重点。2016年以来,市本级完成对4个区(市)县“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派出11个巡察组分赴22个区(市)县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巡讲,巡察发现问题148个,移交问题线索51件,处分58人;今年以来,全面推开区(市)县党委巡察,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并举,巡察发现各类问题487个,移交重要问题线索42件,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35人。
  二、大力度保持惩治高压,解决“微腐败”遏制难问题
  (一)加强信访排查,实施“清仓起底”。对2016年以来所有信访问题开展“清仓起底”,“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信访部门的联动机制,实行即时通报、定期汇总、联合督办。从2016年以来收到的“微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中排查出重点问题线索673条,全部建立清单,纳入台账管理。加强转(交)办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督促检查,专设“微腐败”查办绿色通道,快移快办,“销号”管理,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
  (二)聚焦重点领域,集中攻坚克难。将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站所作为“微腐败”治理重点对象。2016以来,紧盯直接服务群众、问题易发多发的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同时聚焦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查处相关案件198件227人;紧盯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集体“三资”管理、土地整理流转等重点领域,聚焦失职渎职、侵占挪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相关案件35件46人;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查处相关案件135件89人。
  (三)加大惩处力度,发挥震慑作用。坚决落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个优先”要求,把“微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严格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处置,加强提办、领办、督办,对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2016年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共立案1977件、处分1809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一案双查”,追究相关责任领导101人,设立“微腐败”问题曝光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835件。
  三、严要求压实主体责任,解决“微腐败”根治难问题
  (一)严格定责履责,强化责任意识。将治理“微腐败”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严格实施“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坚决压实治理“微腐败”责任,并推动责任压力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机关内设机构党组织延伸。完善责任监管平台功能,强化动态监控、实地抽查、全面检查,推动治理“微腐败”责任落地落实。
  (二)严格述责评责,推动责任落实。将治理“微腐败”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重要内容,逐年组织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述责述廉,“面对面”接受质询和评议,达到红脸、出汗、醒神的效果。在“廉洁成都”网站开展治理“微腐败”群众问卷调查,构建完善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治理“微腐败”责任落实,较真碰硬开展约谈提醒。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共对439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三)严格督责问责,突出整治长效。督促“微腐败”问题发案单位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实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建立问题台账,严格整改落实,市纪委以书面形式对“微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单位进行工作提醒。严格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梳理编制符合基层实际的“微权力”清?巍?“微权力”规范运行操作手册等资料,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微权力”深度依法公开,督促责任落实。2016年以来,对治理责任落实不彻底的,坚决问责追究,累计问责1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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